● 摘要
中国改革的基本取向是市场取向,即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政府在这一市场化的过程中是一个极其重要的、极其特殊的角色。它一方面组织市场,另一方面又要调控市场;一方面推动微观主体企业的重新构造,目标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另一方面则要发动对自身的改革,在国有资产管理、宏观调控、经济秩序建立等方面进入新的角色。这一新角色的行为及行为方式无疑是一个十分重要的研究课题。 西方经济理论认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这只"看不见的手"应行使以下经济行为:国防义务、承担社会治安职责;保障和界定财产权;创造和维护某些公共工程贺公共事业;调控宏观经济,保持宏观经济稳定;促进竞争、限制垄断、保障市场经济的有效运行;规制自然垄断行业的企业;使经济的外部性内在化;弥补市场的不完全性和信息的不对称性;调节收入和财富的分配。作为一般的共性的理论,使任何市场经济国家的政府都必须依此而行的,但中国有着特殊的历史和国情,因此对于中国政府的经济行为就应该做历史的、现实的个性分析。 在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中国政府的行为方式使垄断型的,自上而下的经济活动由政府包揽。从原来的高度集中统一的计划经济到意欲逐步走向政府宏观调控的现代市场经济,不论是改革目标的确定、途径的选择、方案的设计、时序的选择,还是市场主体的培育、市场体系的完善、市场规则的设定,都可以规矩为是政府的行为。这就是中国市场经济的逆向生成的总体特征。中国市场经济的逆向生成决定了在中国市场化的过程中应该建立强势政府。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和经济的不断发展,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一目标模式下,强势政府应过渡为弱势政府,即由原来的政府主导型的市场模式转变为企业主导型的市场模式。 中国市场化过程中应建立强势政府势是以下两大方面所决定的: 一、中国是发展中国家,建立强势政府是由"后发展症候群"所决定的; 二、中国市场化改革过程中政府的地位、政府行为的重要性,也决定了必须建立强势政府。 在中国市场化改革过程中要建立强势政府就必须优化政府经济行为机制,这里包括:转换政府行为对象、转换政府行为方式、调整政府行为主体、优化政府行为手段。在市场化过程中政府行为对象应为三个方面:领导改革大方向、弥补市场缺失、弥补市场失灵;政府行为方式应为经济进行总体调节、直接干预与间接干预相结合并以间接干预为主,对企业引导和服务;调整政府行为主体、改革政府机构、充分发挥社会职能部门对经济的干预职能,加强社会检查、监督机构的作用;优选各种政府行为手段,包括财政手段、货币金融手段、产业政策手段、个人收入分配政策手段等。 在中国进行过的经济改革的不同阶段,政府经济行为的特征是不同的。在建立强势政府的过程中有成功之处,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如何在以后的改革过程中进一步完善强势政府,这是需要进一步探讨的问题。笔者认为应该次年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要按照系统工程的思想总体设计改革思路、强化改革的配套推进;要加强改革的理论研究,强化政府改革决策行为的科学化和民主化;确实转变政府职能;撤并机构,真正做到精兵简政;建立和健全有中国特色的宏观调控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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