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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824法学综合之刑事诉讼法考研强化模拟题

  摘要

一、选择题

1. 在以下选项中,性质上属于处分行为的是( )

A. 撤销权的行使

B. 接受买卖合同标的物的交付

C. 签订抵押合同

D. 签订融资租赁合同

【答案】B

【解析】处分行为是指直接使权利发生变动的法律行为,处分行为可以分为物权行为和准物权行为。撤销权的行使既非负担行为亦非处分行为,撤销权的行使虽然为法律行为,但是因其标的非权利义务本身,所以难以归于负担行为与处分行为的分类中去。交付属于处分行为(物权行为),因为交付行为使标的物所有权发生了变动。抵押合同究竟属于负担行为还是处分行为,应当视其标的物为动产还是不动产而定。动产抵押中,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故动产抵押合同为物权合同,属于处分行为; 不动产抵押中,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所以不动产抵押合同是债权合同。融资租赁合同属于典型的债权合同。

2.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未被羁押的自诉案件的审限,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二十一日

B. 一个月

C. 两个月

D. 六个月

【答案】D

【解析】《刑事诉讼法》206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自诉案件的期限,被告人被羁押的,适用本法第二百零二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 未被羁押的,应当在受理后六个月以内宣判。

3. 下列关于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的表述,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

A. 辩论原则与处分原则均贯穿于民事诉讼的全过程

B. 在民事诉讼中,双方当事人均可以委托1至2名诉讼代理人体现了平等原则

C. 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有权决定是否委托诉讼代理人体现了处分原则

D. 在涉外民事诉讼中,外国当事人可以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申请回避体现了同等原则

【答案】A

【解析】A 项,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时,当事人有权进行辩论。由此可知,辩论原则需在审判人员主持下进行,即只有在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至法院

作出判决前才能行使,而非贯穿于民事诉讼全过程。

根据第十三条规定,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所以处分原则是指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自由支配和处置自己所享有的民事权利和民事诉讼权利。其行使可以贯彻于民事诉讼全过程。

C 项,委托诉讼代理人属于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所以体现了处分原则。

B 项,平等原则主要体现为两方面,即当事人地位平等和人民法院平等地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当事人委托1至2名诉讼代理人是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的表现,也体现了当事人诉讼地位的平等。

D 项,同等原则,是指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法人或组织在我国起诉或应诉时,享有与我国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同等的诉讼权利。

4. 关于二审程序中检察机关查阅案卷,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 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决定开庭审理后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查阅案卷

B. 人民检察院应当在一个月以内查阅完毕

C. 人民检察院无权查阅案卷

D. 人民检察院查阅案卷的时间不计入审理期限

【答案】C

【解析】《刑事诉讼法》224条规定,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或者第二审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公诉案件,同级人民检察院都应当派员出席法庭。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决定开庭审理后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查阅案卷。人民检察院应当在一个月以内查阅完毕。人民检察院查阅案卷的时间不计入审理期限。

5. 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 第二审人民法院以原判决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的,原则上只能发回一次

B. 只有被告一方上诉的案件,二审人民法院以原判决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的,不受上诉不加刑的限制

C.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对可能判处二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

D. 怀孕妇女被判处无期徒刑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答案】A , D

【解析】A 项,《刑事诉讼法》第22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抗诉案件,经过审理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①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 ②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 ③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 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原审人民法院对于依照前款第二项规定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作出判决后,被告人提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

出判决或者裁定,不得再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本条第2款明确将二审法院发回重审的次数限定为一次,这是为了有效杜绝二审法院以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反复将案件发回重审的情况发生。B 项,《刑事诉讼法》第226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除有新的犯罪事实,人民检察院补充起诉的以外,原审人民法院也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只有被告方上诉,二审法院发回重审的案件若检,察院提出了新的犯罪事实,将不再受上诉不加刑的限制。C 项,《刑事诉讼法》第210条第1款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对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可以组成合议庭进行审判,也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由此可见,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是可以由独任庭审判,而非应当由独任庭审判。D 项,《刑事诉讼法》第254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①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②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③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因此,对于被判处无期徒刑的怀孕的妇女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6. 甲在闹市区安装一台虚假的ATM 机,获得多人信用卡的账号与密码,并制作信用卡,用此卡刷卡消费,甲的行为,不符合下列哪种犯罪构成? ( )

A. 盗窃罪

B. 信用卡诈骗罪

C. 窃取信用卡信息罪

D. 伪造金融票证罪

【答案】A

【解析】根据刑法第177条的规定,窃取、收买或者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构成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 伪造信用卡的,构成伪造金融票证罪。又根据第196条第一款规定,使用伪造的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构成信用卡诈骗罪。第三款规定,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以盗窃罪定罪处罚。本案中,甲窃取他人信用卡账号与密码的行为,构成窃取信用卡信息罪; 制作信用卡的行为构成伪造金融票证罪; 其使用伪造信用卡的行为属于信用卡诈骗罪。但甲的行为不属于盗窃并使用信用卡的行为,故不成立盗窃罪。

7. 对于上诉不加刑原则,下列选项错误的是( )。

A. 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上诉的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加重被告人刑罚

B. 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

C. 被告人的近亲属上诉的案件,第_审人民法院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

D. 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除有新的犯罪事实,人民检察院补充起诉的以外,原审人民法院也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

【答案】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