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南京财经大学财政学(含税制)之中国税制考研复试核心题库
● 摘要
一、名词解释
1. 直接税和间接税
【答案】直接税是指纳税人根据收入直接向政府交税,其所交的税不能或很难转嫁给他人,主要有所得税和财产税;间接税是指纳税义务人不是税收的实际负担人、纳税义务人能够用提高价格或提高收费标准等方法把税收负担转嫁给别人的税种,主要是商品流转税。与直接税相比,间接税:①税收收入比较稳定,不易受成本变动的影响;②在调节经济方面具有灵活性和针对性,一般配合价格杠杆进行;③具有隐蔽性,征税阻力小;④具有累退的性质,难以体现公平税负原则。
二、简答题
2. 简述关税壁垒与非关税壁垒的区别。
【答案】(1)关税壁垒是指用征收高额进口税和各种进口附加税的办法,以限制和阻止外国商品进口的一种手段。实行关税壁垒的作用是提高进口商品的成本,从而削弱其竞争能力,起到保护国内生产和国内市场的作用。
(2)非关税壁垒,又称非关税贸易壁垒,是指一国政府采取除关税以外的各种办法,对本国的对外贸易活动进行调节、管理和控制的一切政策与手段的总和,其目的是试图在一定程度上限制进口,以保护国内市场和国内产业的发展。
(3)与关税措施相比,非关税措施主要具有下列三个明显的特点:
①非关税措施比关税措施具有更大的灵活性和针对性。关税的制定往往要通过一定的立法程序,要调整或更改税率也需要通过一定的法律程序和手续,因此关税措施具有一定的延续性。非关税措施的制定与实施通常采用行政程序,制定起来比较迅速,程序也较简单,能随时针对某国和某种商品采取或更换相应的限制进口措施,从而较快地达到限制进口的目的。
②非关税措施的保护作用比关税的作用更为强烈和直接。关税措施是通过征收关税来提高商品的成本和价格,进而削弱其竞争能力,因而其保护作用具有间接性。而一些非关税措施(如进口配额),预先限定进口的数量和金额,超过限额就直接禁止进口,这样就能快速和直接地达到关税措施难以达到的目的。
③非关税措施比关税措施更具隐蔽性和歧视性。关税措施,包括税率的确定和征收办法都是透明的,出口商可以比较容易地获得有关信息。另外,关税措施的歧视性也较低,它往往要受到双边关系和国际多边贸易协定的制约。但一些非关税措施往往透明度差、隐蔽性强,而且有较强的针对性,容易对别的国家实施差别待遇。
3. 土地增值税开征的目的是什么?
【答案】国务院在1993年12月23日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土地増值税暂行条例》),它规定自1994年1月1日起在我国开征土地增值税。开征土地増值税的主要目的在于:
(1)开征土地増值税,可以抑制房地产的投机、炒卖活动,防止国有土地收益的流失; (2)开征土地増值税,増加财政收入。
4. 如何确定消费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答案】我国现行消费税制度针对应税消费品的不同生产经营方式和不同的货款结算方式,分别规定了相应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1)生产销售应税消费品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①纳税人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应税消费品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销售合同规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或者无书面合同的,为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
②纳税人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应税消费品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
③纳税人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应税消费品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发出应税消费品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④纳税人采取其他结算方式销售应税消费品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2)其他应税行为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①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移送使用应税消费品的当天;
②纳税人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提货的当天;
③纳税人进口的应税消费品,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报关进口的当天;
④纳税人批发卷烟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5. 印花税的完税方法有哪些?
【答案】印花税的完税方法包括:
(1)自行贴花办法,即纳税人在书立、领受或者使用应税凭证时,应根据应税凭证的性质和适用的税目税率,自行计算应纳税额,自行购买印花税票,自行一次贴足印花税票并加以注销或画销。该办法适用于应税凭证较少或同一种凭证缴纳税款次数较少的纳税人;
(2)“汇贴”办法,对于有些凭证应纳税额较大,不便于在凭证上粘贴印花税票的,纳税人可持凭证到税务机关,采取填开缴款书或完税证缴纳印花税的办法,由税务机关在凭证上加注完税标记代替贴花。对同一类应税凭证需频繁贴花的,纳税人可向税务机关申请按期汇总缴纳印花税。汇总缴纳印花税的凭证应加注税务机关指定的汇总缴纳戳记,按顺序编号并装订成册,将印花税票或者缴款书的一联粘贴在装订成册的凭证后面,盖章注销,保存备查。
(3)委托代征办法,这一办法主要通过税务机关的委托,经由发放或者办理应纳税凭证的单
位代征印花税税款。税务机关应与代征单位签订代征委托书。
6. 营业税的纳税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答案】营业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纳税人以2个月或者2个季度为一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以5日、20日或者15日为一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扣缴义务人解缴税款的期限,依照以上规定执行。
银行、财务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信用社、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纳税期限为1个季度。
7.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是如何规定的?
【答案】城市维护建设税是对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简称“三税”)的单位和个人,按其实际缴纳的“三税”税额的一定比例征收,专门用于城市维护建设的一种税收。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的具体规定:
(1)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三税”税额。
(2)纳税人违反“三税”有关规定而加收的滞纳金和罚款,不包括在其计税依据内,但纳税人被查补的“三税”税额包括在内;
(3)城建税以“三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并同时征收,如果要免征或减征“三税”,也要同时免征或减征城建税;
(4)对出口产品退还增值税、消费税的,不退换已纳的城建税;
(5)自2005年1月1日起,当期抵免的增值税税额应纳入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的计征范围,分别按规定税率计征。
三、计算题
8. 张某在市区内开办了一家餐馆和一个副食加工店,均为个人独资企业。2015年初,自行核算餐馆2014年度销售收入为400000元,支出合计360000元,副食加工店2014年度销售收入为800000元,支出合计650000元,张某选择在副食加工店扣除生计费。后经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餐馆核算无误,发现副食加工店下列各项未按税法规定处理:
(1)将加工的零售价为52000元的副食品用于儿子婚宴;成本已列入支出总额,未确认收入;
(2)6月份购置一台税控收款机,取得普通发票注明价款3510元。当月开始使用,但未做任何账务处理;
(3)支出总额中列支广告费用20000元,业务宣传费10000元;
(4)支出总额中列支了张某的工资费用40000元。其他相关资料:①副食加工店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②税控收款机经税务机关核准的使用年限为3年,无残值。要求:根据上述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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