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公共管理硕士教育中心)828公共行政学之行政管理学考研仿真模拟五套题
● 摘要
一、概念题
1. 绩效沟通
【答案】绩效沟通是一个管理者与员工双方追踪进展情况、找到影响绩效障碍以及得到使双方成功所需要信息的过程。信息包括工作进展情况、潜在的障碍和问题、可能的解决措施以及管理者如何才能帮助员工等。持续的绩效沟通可以使绩效周期内的每个人,无论管理者或是员工,都可随时获得有关改善工作的信息,并就随时出现的变化情况达成新的承诺。绩效沟通的方式分正式与非正式两种形式。
2. 行政首长负责制与集体负责制
【答案】行政组织中法定最高决策权由行政首长一人行使的为首长负责制; 而法定最高决策权由委员会行使的则是集体负责制。
首长负责制的优点是事权集中,责任分明,指挥灵便,行动迅速,效率较高; 但由于权力集中于一人,容易造成行政首长的主观片面,独断专行,不易监督和制约。
集体负责制的优点是集思广益,相互监督,能够发挥群体作用,协调各力一利益和意见; 其缺点是决策和行动缓慢,权力分散,责任不明确,容易造成无人负责现象。
由此可见,首长负责制和集体负责制各有利弊,在行政组织管理中,应力求把二者有机地结合起来,发挥各自优点,克服其缺点,形成良好的互补关系。
3. 方案规划
【答案】方案规划,是指对政策问题的分析研究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办法或方案的活动过程,它包括问题界定、目标确立、方案设计、后果预测、方案抉择五个环节。方案规划的特征有:
(1)方案规划的目的是为了解决既定的政策问题。方案规划的基本任务就是运用分析或研究手段找到问题解决的可操作的方案。政策问题的客观存在是方案规划的前提和基础。问题的确认是方案规划活动的出发点。
(2)方案规划的基本内容是方案设计和方案择优。政策方案的设计是针对要解决的政策问题,运用各种定性与定量的分析手段与方法,设计出一系列可供选择的方案。方案择优就是通过系统的分析、比较和可行性论证,在多个备选方案中确定一个能最大限度地实现既定目标的方案(或方案组合)的过程。
(3)方案规划既是一种研究的活动,又是一种政治行为。方案规划是一系列复杂的活动过程。一方面,方案规划要借助专家学者的力量,遵循科学的原则、手段与方法,来展开问题界定、目
标确立、方案设计、后果预测、方案抉择等一系列活动; 另一方面,由于政策涉及人们之间利益的调节和分配,规划过程中众多参与者因其利益、价值观和信仰不同而相互影响、相互制约,呈现出一种错综复杂的活动过程。
另外,方案规划实际上也就是政府和非政府行为者之间的一种互动过程,而政策就是这种互动的结果。
4. 政策资源
【答案】政策资源可等同于执行条件,是指政策执行中所必须具备的主客观条件。政策资源的运用贯穿于政策过程,从制定到执行,都面临着如何配给资金和人力资源的问题。因此,政府在特定政策执行项目上提供的公共资源的种类和数量,即构成有效执行政策的条件,又构成检验政策执行的政策效果的价值评判标准之一。一般可把政策资源因素分为:执行经费、执行人员、执行机构、执行保障。
5. 数据库
【答案】数据库是对来自异地、异构的数据源和各种数据库的数据经加工后在一种称为数据库的存储地存储、提取和维护的一种存储方式。数据库提供集成化的和历史化的数据、集成种类不同的应用系统、组织和存储数据以供信息化和分析处理之用。数据库的相关技术包括联机分析处理、决策支持系统和数据挖掘。因此,数据库既是一个信息资源的存储机制,也是一个信息资源分析、处理的支持决策系统,基于数据库的行政信息存储将会成为主流的存储方式。
二、简答题
6. 简述部门改革对人大预算监督的影响。
【答案】1994年《预算法》明确了人大的预算分配和监督职能。但是,直到部门预算改革以来,人大审查批准政府预算的职能才得到落实。部门预算改革为人大预算监督创造了条件,具体表现为:
(1)每个部门编制一本部门预算,并将部门预算提交人大审议;
(2)实行综合预算,将预算外资金纳入部门预算,从而纳入人大预算审批的范围;
(3)细编预算,这使得提交人大审查的预算包括了详细的各个部门收支的预算信息;
(4)早编预算,使得人大能够提前介入预算。
为更好地进行预算监督,全国人大在内部组织进行改革,增设专门审查政府预算的机构。1998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成立,作为常委会的工作机构,它和法工委一起被称为全国人大常委会的“两驾马车”。1999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加强中央预算审查监督的决定》,提出要编制部门预算和单位预算,而且要求预算要详细,科目要编到类,重要的列到款,以方便人大进行预算审查。同时,对报送全国人大审查批准的预算草案的内容和时间也作了规定,如要求农业、教育、科技、社会保障预算资金的调整,必须经过全国人人常委会审批。
7. 行政人员的权利。
【答案】公务员权利是指法律对公务员可以享有某种利益或可以作出某种行为的许可和保障。国家给予公务员达到某种要求或实现某种法定利益的合法手段和可能条件,公务员可依自己的意愿决定是否运用这些合法手段和可能条件去实现某种行为。任何机关和个人不得侵犯。对公务员来说,大部分权利是有选择性的,这些权利如同时又具有义务的性质,但不得放弃。国家公务员享有的权利是:
(1)非因法定事由和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者行政处分;
(2)获得履行职责所应有的权力;
(3)获得劳动报酬和享受保险、福利待遇;
(4)参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培训;
(5)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领导人员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
(6)提出申诉和控告;
(7)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辞职;
(8)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8. 简述我国的职位分类制度。
【答案】《公务员法》规定:“国家实行公务员职位分类制度”。职位分类制度,即以职位为对象,按照每个职位的工作性质、责任轻重、难易程度以及所需资格条件等标准因素,分为不同类别和等级,为国家公务员各项管理提供依据的一种人事分类制度。职位分类制度主要有两方面:一是划分职位类别; 二是职位设置。
(1)划分职位类别
我国公务员法规定,职位类别按照公务员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
①综合管理类职位,指履行综合管理以及内部管理等职责的职位,是那些从事规划、咨询、决策、组织、指挥、协调、监督和机关内部管理工作的职位。
②专业技术类职位,是指那些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履行专业技术职责,为实施公共管理提供专业技术支持和技术手段保障的职位,如公安部门的法医鉴定、痕迹检验等,外交部门的高级翻译等。
③行政执法类职位,指直接履行监管、处罚、稽查等现场执法职责的职位,主要集中于公安、税务、工商、质检、环保、药检等政府部门的基层单位。
此外,《公务员法》还规定,“国务院根据本法,对于具有职位特殊性,需要单独管理的,可以增设其他职位类别”。目前,法官、检察官职位由于在性质、特点等方面与其他职位存在明显区别,事实上已被划分为单独类别。
(2)职位设置
《公务员法》规定:“各机关依照确定的职能、规格、编制限额、职数以及结构比例,设置本机关公务员的具体职位,并确定各职位的工作职责和任职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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