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摘要
资源是人类社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在人类当前面临的人口、资源、环境三大问题中,资源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核心问题。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资源相对不足的矛盾越来越突出,保证水资源、能源及重要原材料的可持续利用,已经成为事关工业化进程和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大问题。开展资源综合利用,是解决这一问题的重要举措。资源综合利用已成为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一项长远战略方针。 资源的综合利用,主要是生产过程中对各种生产要素的综合利用。公众行为对其影响不明显;影响、决定资源综合利用进程及最终效果的主要是企业行为和政府行为,而企业行为在较大程度上又受到政府行为的制约。故而从分析企业和政府的行为动机入手,界定其对资源综合利用的影响,可藉以阐明资源综合利用所需构建的微观环境。 本文依据规制经济学、福利经济学等经济学理论,应用成本收益分析等分析工具,在阐明资源综合利用的概念和意义的基础之上,系统地分析了资源综合利用中企业和政府的行为、作用,以聊城市为例分析了区域资源综合利用现状、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并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对策。本文共分四部分。 第一部分,资源综合利用总论。资源综合利用是在矿产资源开采过程中对共生、伴生矿进行综合开发和合理利用,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渣、废水(液)、废气、余热、余压等进行回收和合理利用,对社会生产和消费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废旧物资进行回收和再生利用。作为循环经济理念的核心要义,资源综合利用是缓解资源瓶颈制约,实现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目标的现实选择;是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有效途径;是减少污染、保护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措施。 第二部分,资源综合利用中的企业行为。企业,尤其是生产性企业,是资源综合利用中的主体,是各项资源综合利用方案、措施的最终执行者。作为追求经济效益的社会单位,企业迫于成本约束和政府的行政管制,为最大化自身收益不得不通过寻求替代资源、开发低耗新产品并参与环境保护工程等,客观上推动了资源综合利用进程。但市场竞争的不完全、企业自身管理机制的不完善以及政府部门监管的缺位或错位等因素对企业参与资源综合利用会形成阻碍作用。 第三部分,资源综合利用中的政府行为。政府作为社会管理者,体现纳税人或选举人的意志,追求社会效益是其基本行为的出发点。推动经济增长、提高国民生活水平、改善国民生存质量、维护社会稳定是其行为目的。作为社会集体理性的代表,政府有资格倡导资源综合利用,创造有利于企业积极参与资源综合利用的外部环境。即通过财政支持、税收控制等经济手段引导企业行为,通过立法及政策制定规范企业行为,使之为资源综合利用服务。 第四部分,聊城市资源综合利用实践。无局部无以成整体,本部分以聊城市为例进行区域资源综合利用的探讨。有关资料显示,聊城市自然资源比较缺乏,同时,传统的经济结构及经营方式造成大量的资源消耗和废弃物排放。如何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是当地经济发展亟待解决的问题。近几年,聊城市资源综合利用发展较快,资源综合利用规模不断扩大,技术水平不断提高,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显著的社会效益。但资源综合利用率低、技术水平不高、总体经济效益差和发展不平衡的问题仍比较突出。根据前文的分析,必须调整政府行为,进而调整企业行为,通过制定科学规划、调整产业结构,推进技术进步,完善法制规章及经济政策引导等,针对存在的问题科学迅速地予以解决。
相关内容
相关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