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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长春理工大学法学院619法理50%、宪法25%、经济法25%之《法理学》考研导师圈定必考题汇编及答案

  摘要

一、名词解释

1. 实质正义

【答案】实质正义是只指法律必须符合人们的道德理想、价值诉求,它着眼于内容和目的的正义性。从正义与主体利益的关系,正义可分为实体正义与形式正义。实体正义是关于制定什么样的原则和规则(包括道德原则和规则、法律原则和规则等)来公正地分配社会资源的问题。在法律范围内,实质正义可以说是法律创制中的正义。

2. 形式正义

【答案】形式正义又称程序正义、诉讼正义,即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办事,它着眼于形式和手段的正义性。从正义与主体利益的关系,正义可分为实体正义与形式正义。形式正义是怎样实施道德和法律原则和规则以及当这些原则和规则被违反的时候如何加以处置的问题。在法律范围内,形式正义则是法律执行和适用中的正义。

3. 立法与法律解释

【答案】(1)立法是由特定的主体,依据一定职权和程序,运用一定技术,制定、认可和变动法这种特定社会规范的活动。

(2)法律解释是指一定的人或组织对法律规定含义的说明。法律解释既是人们日常法律实践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法律实施的一个重要前提。

(3)_者的关系表现在:

①立法是制定法律的过程,而法律解释是完善法律的过程;

②立法和法律解释都是法治的要素,同时立法是法律解释的前提,法律解释是广义的立法。 由于人的能力是有限的,立法小可能是完美的,而且随着社会的发展,制定的法律可能会小适应不断变化的社会需求,因此法律解释显得很有必要。

4. 法的溯及力

【答案】法的溯及力,是指新法颁布后对此以前的行为和事件是否适用的效力。各国法对于法的溯及力的规定大体有这样几种情况:①从旧原则,即新法没有溯及力。②从新原则,即新法有溯及力。③从轻原则,即比较新法和旧法,哪个处理轻些就按哪个法处理。④从新兼从轻原则,即新法原则上溯及既往,但}日法对行为人的处罚较轻时,则从旧法。⑤从旧兼从轻原则,即新法原则上不溯及既往,但新法对行为人的处罚较轻时,则从新法。我国采用从旧兼从轻原则。

二、简答题

5. 如何认识法的内容与形式?

【答案】(1)法的内容法的内容是指构成法的各种内在要素,包括法律规范内容和法律技术内容

两大部分。①就法律规范内容而言,其核心部分就是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②就法律技术内容而言,其主要包括法的各种概念、术语,法的内在逻辑及其联系等。从结构上看,法的内容又可分为三个层次:①最低层次为“法律规范”; ②“法律部门”; ③一国的法律规范的统一整体,即“法律体系”。

(2)法的形式

法作为社会关系的法律表现具有一定的形式,包括结构形式、表现形式和实现形式。

①法的结构形式是一个国家法的内在结构。任何国家的法都是由法律规范组成,法律规范是一个国家法的最基本的构成单位。

②法的表现形式是法律规范的外在表现,即法律渊源。在历史和现实中具有重大影响的法律渊源主要包括习J 质法、判例法和制定法。

③法的实现形式表现法通过什么方式作用十人们的行为。法作用于社会关系的特殊形式即法的实现形式是通过确立社会关系参加者的权利与义务,通过法律关系调整社会关系。通过这种形式把法律规范的一般规定落实到社会关系参加者的权利义务中。

6. 如何理解我国法与宗教的关系?

【答案】(1)我国是一个有多种宗教的国家。佛教在我国的历史己有两千多年,道教己有一千七百多年,伊斯兰教有一千三百多年。天主教和基督教在鸦片战争后传入我国,也得到较大发展。宗教在我国至今有着重要影响。宗教的存在具有群众性、长期性和复杂性,宗教问题往往同民族问题交织在一起。

(2)在我国,宗教仍有重要的功能,包括社会方面的政治、经济、教育、道德、文化等功能和在个人方面的信仰、认识、调适、慰藉等功能。宗教的社会功能历来都有积极与消极两面,只是在不同社会和不同历史条件下,其表现有所不同。在当今,宗教对于社会主义社会是具有可适应性的,是能够发挥积极作用的,可以并应当引导宗教发挥积极功能,使其在社会主义建设和民族振兴事业中发挥积极作用。

(3)我国长期以来都注重宗教积极功能的发挥,因此,尊重和保护宗教信仰自由是国家一项长期的政策,也是我国法律制度的重要内容。我国在保护宗教信仰自由和进行宗教事务管理方面的法律制度,包括以下原则和内容:

①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公民有信仰宗教的自由,也有不信仰宗教的自由。在信教中可以信仰不同宗教和教派,也可在时间上自由选择信教和放弃信教。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都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②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在我国,法律保护宗教团体和公民正常合法的宗教活动,包括保护宗教团体的活动场所、宗教团体的财产不受非法干扰和侵害,宗教团体和个人合法的宗教活动不受干扰和侵害。同时,国家也禁止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以及其他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的活动。

③各宗教独立自主、自办教会。宗教现象具有广泛的国际性,国家允许开展宗教事务的国际友好往来,但是,在我国,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

④国家机关依法对宗教事务进行管理。宗教事务通常会涉及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因此,在法治条件下必然涉及国家机关在这方面的依法管理。这一原则及制度体现了两个方面的要求:a. 各宗教团体处理宗教事务必须遵守国家法律,国家机关有责任督促和保证这些活动的合法性; b. 国家机关的管理活动必须依法进行,不得滥用权力侵害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及宗教团体的合法权益。

三、论述题

7. 我国社会主义法的制定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案】(1)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定的指导思想

①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立法指导思想是: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国共产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

②社会主义立法工作只要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坚持中国共产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就能够从思想理论的原则高度,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整个大局出发,全方位考虑问题,从而自觉科学地进行立法决策,做好立法工作。

(2)社会主义法制定的基本原则

①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的原则

按照这一原则,应该做到:

a. 必须从我国的国情出发。

b. 必须从建设和改革的需要和可能出发。

c. 搞好调查研究是正确立法的基础。

②群众路线和专门机关工作相结合,民主与集中相结合的原则

立法工作坚持群众路线和专门机关工作相结合,坚持民主与集中相结合的原则,是使立法具有群众基础和保证立法质量,保证立法民主性的一项重要原则。

a. 群众路线,就是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

„已是把马克思主义关于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的原理系统地运用在中国共产党的全部活动中,形成的党在一切工作中的根本路线。这是中国共产党进行长期革命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无比宝贵的历史经验的总结,也是我国社会主义立法经验的总结。

b. 立法工作坚持群众路线和专门机关工作相结合的原则和民主与集中相结合的原则,就要求既要坚持群众路线,又不能取代专门机关的工作。

③合宪性和法制统一原则

立法活动要遵守宪法,要维护法制统一,这是维护和保障立法合法性的重要原则。

a. 宪法在一个国家的法律体系中占有主导地位,起核心作用,是一个国家法制的基础,它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效力,是治理国家的总章程。社会主义的立法必须遵守宪法,以宪法为立法的最高依据和标准,凡是同宪法规定相违背的立法,不但不能有法律效力,而且应该受到追究。

b. 法制统一原则是现代社会法治国家所共同提倡和遵守的一个重要原则。

法制统一原则,就是指一个国家在以宪法为基础和核心的前提下,各个法律部门、各种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