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摘要
国家奖学金制度作为由国家主导、政府出资的直接赠予性奖励,是学生资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学生的全面发展起到极大的激励和引导作用。然而长期以来,我国的国家奖学金制度在普通中小学阶段一直处于空白状态,这种现象的存在并不合理,既不利于在普通中小学建立科学合理的激励机制,也不利于从小培养拔尖创新人才,更不利于提升教育质量和促进教育公平。早在2006年,温家宝就在国务院教育工作座谈会上提出:“在高中教育阶段,随着国家财力的增强,要进一步加大奖学金和助学金制度实施力度。”2010年,财政部与教育部印发了《普通中小学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中第十六条提到:“各级财政、教育部门要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向普通中小学设立奖学金。”可见国家层面已经认识到了奖学金制度在普通中小学阶段的重要性,但受到国家财力的限制而难以全面推广,此后关于普通中小学阶段建立奖学金制度的工作一直没有实质性的进展与举措。而国际上很多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均有较为完善普通中小学国家奖学金制度,我国港澳台地区政府也为当地普通中小学生设立了科学、全面的奖学金制度,这些制度经过多年的良性运行,为提升本国和本地的教育质量做出了巨大贡献,为拔尖创新人才的识别与培养提供了重要参考标准,并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教育公平的实现。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国已经具备了在全国普通中小学设立国家奖学金制度的经济能力,并且普通中小学阶段激励机制不健全的问题已经到了必须解决的关键时期,因此应该尽快建立科学合理的普通中小学国家奖学金制度。
研究中综合运用文献法梳理了我国普通中小学奖学金制度的历史与现状,通过民国时期相关制度、政策法规的整理来总结经验教训,同时借鉴了港澳台地区的先进做法,此外,对于美国、新加坡、英国、印度等国家的中小学奖学金制度进行了整理与评价。运用调查问卷法、访谈法对陕西省、甘肃省、四川省、河南省、吉林省、安徽省、广东省、山东省、江苏省、北京市以及上海市共计11个省级行政单位的部分中小学开展问卷调研,对个别被访者进行了深度访谈,了解学生、家长以及教师对中小学奖学金制度的需求、期望以及建议,结合激励理论、人力资本投资理论、公共政策执行理论以及教育公平理论对普通中小学国家奖学金制度进行需求判断及可行性分析,并最终提出在我国普通中小学建立国家奖学金制度的路径与策略。从制度的价值取向、责任主体、评选方法以及规范设计几个方面提出建议,以期构建符合学生综合素质发展需要的普通中小学国家奖学金制度,为引导和激励学生健康成长、实现教育的终极目标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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