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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932国际法专业(国际经济法)之《国际法》考研冲刺密押卷及答案

  摘要

一、名词解释

1. 外交团

【答案】外交团(diplomaticcorps ),是指由各国派驻某一国的外交使节按照外交惯例组成的团体。广义上的外交团包括驻该国的外交代表机关的全体外交人员及其家庭成员。外交团并非一个依法组成的团体,所以,不具有法定的地位和职能,各国使节之间也不存在相互的隶属关系。

2. 白然法学派

【答案】自然法学派是对国际法学“国际法的效力根据”等基本问题的回答而形成的诸代表学派之一,其学说盛行于17世纪至18世纪,主要观点是:法律本身就是自然法,或者说,制定法、习惯法是从自然法获得效力的。自然就是本性、理性、正义,是社会的本性或者事物的本性,而法律就是从这些本性中产生或推论出来的。自然法是绝对公正的、普遍的、恒久不变的,自然法高于实在法、自然法可以由理性发现,而不需要国家的同意。

3. Codification of International Law

【答案】Codification of International Law,即国际法的编纂,是指把现有的国际法规则,特别是习惯法规则,加以准确表述和条文化、系统化,并修订、补充原有规则或提出新的规则,将它们编成条款草案,由一个有权确定的机构,通常是外交会议,予以认可,并通过一定程序,形成国际公约的过程。国际法的编纂是外交和国际法学上的一项重大课题,在现代尤其具有重要意义,可以缩短国际法形成和发展过程、弥补习惯法规则的明确性和精密性缺陷,为国际法的适用带来便利。

4. demarcation

【答案】demarcation 即划界。海洋法中的划界指沿岸相向或相邻国家间应依据什么原则对专属经济区或大陆架的界限进行划分的问题。按照第三次联合国海洋法会议的一致协议,公约第74条与83条相呼应,规定海岸相向或相邻的专属经济区或大陆架的界限,均应在国际法院规约第38条所指国际法的基础上以协议划分,以便得到公平解决。有关国家如在合理期间内未能达成任何协议,则应迅速就以谈判或其他和平方法解决争端一事交换意见,将争端提交调解或者导致有拘束力裁判的强制程序。在达成协议前,有关国家应基于谅解和合作的精神,努力作出实际性的临时安排,并在此过渡期间内,不危害或阻碍最后界限的划定。

二、简答题

5. 现代国际法中国际法律责任制度的发展主要体现在那些方面?

【答案】国际法上的国家责任是指对国际不法行为所承担的责任,也称国家的国际责任。

(1)国家责任规则的内容随着国际关系的发展,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在传统国际法上,国家责任也称“国际赔偿”,其研究范围主要局限于对外国人及其财产所造成的损害而产生的赔偿责任,与外交保护问题交织在一起。1949年,国际法委员会在第一届会议上选定了一系列国际法议题作为编纂的题目,国家责任则是其中之一。1953年联大通过决议,要求国际法委员会开始对国家责任的国际法原则的编纂工作。

(2)1963年国际法委员会就该议题的研究方向确定了三项原则,即:

①优先编纂国家责任的基本原则;

②同时考虑某些领域的国际实践,包括有关对外国人造成损害的国家责任方面的实践;

③兼顾与国家责任有关的其他国际法力一面的发展。

这从根本上改变了国家责任规则所调整的范围,使国家责任规则不再仅针对国际法的某个领域的国家权利和义务,而是针对所有的违反国际义务的不法行为,规定由此而产生的法律关系和法律后果。

(3)经过近半个世纪的努力,2001年第53届国际法委员会终于完成了国家责任条款的二读审议。同年第56届联合国大会56/83号决议审议通过了国际法委员会向联大提交的“国家对国际不法行为的责任条款及其详细评注”,并决定3年后将再次审议该议题,以决定是否最终召开外交大会制定国际公约。

尽管如此,国际法委员会制定的国际责任条款已引起各国政府和国际法学界的普遍关注和研究,有些条款已被国际法院作为对国际习惯法的编纂在多个案件中引用,其影响力不容忽视。需要指出的是,国家责任条款包括了大量的基于国家实践的习惯国际法规则,所以说这些条款能否最终成为公约条款已不影响它们在国际实践中的适用,条款中一些新的逐渐发展的内容,如对国际社会的责任、严重国际不法行为的后果、反措施规则等等,将会影响国家实践的发展方向,因此更应加以研究。

6. 从法律角度对东海划界问题发表你的看法和意见。

【答案】(1)对东海划界问题的看法

大陆架划界原则、钓角岛主权归属的争执和冲绳海槽的地位是中日东海划界争议中争议最大的问题。日本政府无视中日两国大陆架的自然延伸以冲绳海槽中心线为界这一事实,提出中日两国是共架国,要求以“等距离中间线”原则划分大陆架,并进而主张以其实际控制的钓鱼岛为基点与我国划定中间线,妄图将东海油田的大部收入囊中,这必将严重损害我国的国家利益。

(2)对东海划界问题的意见

①《海洋法公约》于1994年11月16日正式生效。该公约已成为现代海洋法的主要渊源和权威文件,被誉为一部真正的海洋宪法。我国和日本都是((海洋法公约》的成员国,因此两国在大陆架问题上应遵守《海洋法公约》的规定。

②《海洋法公约》第76条对大陆架的定义和外部界限做了详细规定。从大陆架法律制度的产生过程来看,大陆架法律概念产生之初就是建立在自然延伸基础上的,各国最初也是基于本国陆地领土自然延伸对大陆架提出权利主张。1958年《大陆架公约》在规定大陆架定义时用了“邻接海岸”一词。从《海洋法公约》的条文看,它并不是把200海里距离概念同陆地领土的自然延伸原则等量齐观,而是主次分明,首先肯定了自然延伸原则,只是在特殊情况下才考虑使用距离标准。200海里距离标准应被视为仅仅是对自然延伸原则的补充,只是在沿海国按照自然延伸原则确定的大陆架的外部界限,从测算其领海宽度的基线量起距离不到200海里的情况下才予适用。因此,自然延伸原则和200海里距离标准之间不是互相独立的、并行不悖的关系,而有主次之分。毫无疑问,在解决大陆架的范围问题时,对于自然延伸原则的考虑应优先于对于200海里距离标准的考虑。同样,在中日东海划界问题上也应遵循此原则。

三、论述题

7. 论述国际法上的条约法渊源。

【答案】条约法是调整国际法主体之间的条约关系的原则、规则、程序和制度的总称。长期以来,它们主要是以国际习惯为依据的。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国际社会开始了系统的条约法编纂工作,逐渐形成了适用至今的条约法渊源。

(1)《维也纳条约法公约》

1969年5月22日会议通过、5月23日正式签署《维也纳条约法公约》。该公约由序言、正文和一个附件组成。序言重申了条约的重要地位及未经公约规定的问题仍以国际习惯法规则为准。由于公约正文没有解决争议条款,附件对此作了补充,它规定为解决该公约缔约国有关公约本身问题的争议组成一个和解委员会。

《维也纳条约法公约》是对条约法系统的、全面的编纂,具有条约法法典的性质,其中它的大部分规定是国际习‘溃规则的条文化,也有一部分规定为新的内容。该公约已十1980年1月27日生效,中国于1997年5月9日加入该公约。

(2)条约法的其他渊源

①由于《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第1条明确规定该公约只“适用于国家间之条约”,1986年国际社会又编纂了《关于国家和国际组织间或国际组织相互间条约法的维也纳公约》。这一公约除了规定国际组织也是缔约主体外,有关缔约规则条款与《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的规定基本相同。

②1978年8月23日通过的《关于国家在条约方面继承的维也纳公约》于19%年生效,与《维也纳条约法公约》、《关于国家在条约方面继承的维也纳公约》一起,形成了一个标准完整的条约法体系。

③国际习惯法和各国国内法的实践仍然是条约法的渊源。

8. 试比较国际法院与拟建中的国际刑事法院的管辖权。

【答案】国际法院是根据《联合国宪章》的规定设立的联合国主要司法机关。国际刑事法院是指根据《国际刑事法院规约》设立的能够对国际犯罪直接行使管辖权的常设性国际刑事司法机构。

(1)国际法院的管辖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