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问答库>考研试题

2016年南昌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法(同等学力加试)复试笔试仿真模拟题

  摘要

一、名词解释

1. 证明商标

【答案】证明商标是指一些社会团体协会或其他集体组织提供给他人使用的用以证明商品或服务的原产地、使用的原料、制造方法、质量和其他特征的商标。证明商标的作用在于证明商品或服务达到了某种特定标准。它不具有一般商标区别来源的功能,因而它不具有专有性。证明商标的注册人自己不能使用这种商标,同时也不得拒绝符合证明商标规定条件的经营者使用这种商标。当然,为了保证证明商标使用者的商品或服务符合标准,注册人负有对使用人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质量进行检测、评定及监督控制的责任。

2. 知识产品与虚拟财产

【答案】(1)知识产品是概括知识产权各类客体的集合概念,主要包括廿类:

①创造性成果,包括作品. 及其传播媒介、工业技术;

②经营性标记;

③经营性资信。

(2)虚拟财产特指具备现实交易价值的虚拟物,且必须依赖十网络空间中的虚拟环境而存在,主要包括游戏账号、游戏角色及其游戏过程中积累的货币、装备、宠物等物品。

(3)知识产品与虚拟财产的比较

①知识产品虽有内在的价值和使用价值,但没有外在的形体,因而有其非物质性。而虚拟财产以电子数据的形式存在于一定的磁盘空间上,具有物质性。

②知识产品必须具有创造性,创造性是知识产品构成知识产权客体的条件,也是取得法律保护的先决条件。而在虚拟财产的形成过程中并无创造性的智力劳动。

③知识产品作为知识产权的客体,具有一定的地域性,其效力只限于本国境内。虚拟财产则不具有此项特点。

④知识产品一般都由法律设定一定的保护期限,超过该期限,便不再保护。而虚拟财产并不具有时间限制。

⑤一般而言,知识产品所有人必须将知识产品向社会公示、公布,为社会所知悉,才能取得知识产权。知识产品产生的目的也具有公开性。而虚拟财产权利的取得并不以该虚拟财产是否公开为前提,甚至某一虚拟财产可能还具有一定程度的秘密性和隐私性。

3. 单一性原则

【答案】单一性原则,又称一发明一申请原则,是指一件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的申请应当限于一项发明或实用新型,一件外观设计专利的申请应当限于一种产品所使用的一项外观设计。对

于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的两项以上的发明和实用新型或者用于同一类别并且成套出售或使用的产品的两项以上的外观设计,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称为合案申请,但是应当符合同一发明目的,并具有相同的技术效果。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经审查认为专利申请不符合单一性原则时,会通知申请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将其专利申请分案,即分为几个申请。分案申请保留原申请日,可以修改,但小得超出原说明书记载的范围。

4. 商标国际注册

【答案】商标国际注册是根据1891年4月14日《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及其实施细则建立的马德里联盟成员国间的注册体系,是通过国家商标局申请商标国际注册,并通过国际局延伸到各成员国家的注册方式。申请人到国外申请注册商标有两种途径:①逐一国家注册,即分别向各国商标主管机关申请注册; ②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即根据《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或《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有关议定书》的规定,在马德里联盟成员国间所进行的商标注册。我们通常所说的商标国际注册,指的就是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

5. 专利权的穷竭

【答案】权利用尽原则又称专利权的穷竭,是指当专利权人自己制造或者经其许可制造的专利产品售出以后或者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进口的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售出后,其专利权用尽,他人再使用通过分销、转卖或零售渠道获得的该产品,都无须征得专利权人的许可。这一原则只适用于合法投入市场的专利产品。

6. 表演权

【答案】表演权,是指著作权人依法享有的对其作品公开表演的权利。表演既可以由著作权人自己行使,也可以许可他人进行,或将表演权转让给他人。按照《著作权法实施细则》,表演指演奏乐曲、上演剧本、朗诵诗词等直接或借助技术设备以声音、表情、动作公开表现作品的行为。

二、简答题

7. 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如何收集和分配使用费?

【答案】(1)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对使用费的收集

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与著作权人之间在法律上是信托关系,按照这种关系,著作权人将自己作品的有关著作权交由该组织行使,而该组织以自己的名义行使上述著作权,可以向使用作品的表演者,录音录像制品的商业性使用者,如饭店、歌厅、机场、航空器、酒吧、广播电台、电视台等收取作品的表演权使用费。

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及时、认真地收集使用费,对未按时缴纳使用费的人主张权利,必要时可以提起诉讼。

(2)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对使用费的分配

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在收集到使用人所支付的报酬之后,再全部分配给著作权人和相关权人。

同时,该组织有权从收集的报酬中扣除一定数量的数额以补偿其在收集、分配和支付此种报酬的工作中实际开支的费用,还有权扣除一定数量的款额,转给经其代表的著作权人和相关权人同意,并且为他们的利益而由该组织建立的一些专业基金会。

8. 简述商标注册的审查与核准程序。

【答案】商标注册的审查与核准程序如下:

(1)商标注册的形式审查

形式审查是指对商标注册的申请进行审查,看是否具备法定条件和手续,从而确定是否受理该申请。

(2)商标注册的实质审查

实质审查是指对申请注册的商标的构成要素是否符合法定条件,以及商标是否混同等进行的审查。

(3)初步审定并公告

经商标局审查,凡是符合规定条件的商标,予以初步审定并公告。初步审定的商标不具有商标专用权,要先在《商标公告》上公之于众,广泛征求意见。

(4)异议及异议的复审

①申请商标的异议程序。对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经裁定异议成立的,不予核准注册。

②异议的复审。商标局作出异议的裁定后,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巧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由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裁定,并书面通知异议人和被异议人。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商标复审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5)商标的核准注册

对初步审定并公告的商标,公告期满无异议或者经裁定异议不能成立的,由商标局核准注册,发给注册证并予以登记和公告。经裁定异议成立的,不予核准注册。

9. 简述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的保护模式。

【答案】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的保护模式是采取独立地立法模式进行保护。

(1)对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单独立法的原因

①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实质上是一种图形设计,并非是工业品外观设计,不能适用专利法保护。 ②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是一种三维配置形态的图形设计,但其并不属于著作权意义上的图形作品或造型艺术作品。

(2)对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的立法保护

①美国是最先对布图设计进行立法保护的国家。1983年美国国会通过《半导体芯片保护法》,并将其列为美国法典版权法编的最后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