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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966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笔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复试笔试仿真模拟题

  摘要

一、名词解释

1. 行政复议程序

【答案】行政复议程序是申请人向复议机关申请复议,复议机关作出复议决定的各项步骤、形式、顺序和时限的总称。行政复议程序一般包括五个组成要素:

①行政复议的申请;

②行政复议的受理;

③行政复议的审理;

④行政复议的决定;

⑤行政复议决定的执行。

2. 行政法规

【答案】行政法规是指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所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行政法规具有以下特征:

①从主体上看:行政法规的制定权专属于国务院,其他任何组织都无权制定行政法规;

②从依据上看:行政法规是依据宪法与法律而制定的,因此它具有从属国家法律性,其内容不得与宪法和法律相抵触。

③从性质上看:行政法规属于法律规范的一种形式,属于“法”的范畴。

④从内容上看:除专属于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内容外,它可以规范政治、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外事等各个领域的国家和社会管理事务。

3. 行政法的法源

【答案】行政法的法源是指行政法规范和原则的表现形式,亦即行政法法律规范的来源、出处。行政法的一般法源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与行政规章、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特殊法源包括法律解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国际条约、惯例。

4. 行政诉讼的对象

【答案】行政诉讼的对象是指法院依法行使审判权所针对的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行政诉讼的内容是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包含以下三层涵义:

①行政诉讼只针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对立法机关、军事机关的职权行为,行政机关的抽象行政行为,人民法院一般不予审查。行政法律关系中相对方的行为也不是行政诉讼的对象。

②行政诉讼的程度和强度是对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作出法律评价,合法的予以维持,违法的予以撤销。具体行政行为是否适当一般不审查。

③人民法院通过诉讼方式去审查,即相对方认为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人民法院受理后,再通过审理行政案件,对所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未经起诉的具体行政行为,人民法院不得依职权主动进行审查。

5. 行政机构

【答案】行政机构是构成国家行政机关的内部各单位,它是为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服务的,对外不能以自已的名义发布决定和命令,其行为的一切法律后果皆归属于其所属行政机关。行政机关是联结各行政机构的综合体。行政机构具有以下特征:

①行政机构是一种行政组织;

②行政机构设立的法律根据,多为行政组织法,也有其他法律、法规,但其设立的过程,都是指行政组织内部程序,并由相应行政机关根据需要和精简原则而决定;

③行政机构依照法定授权,方能成为行政主体;

④行政机构通过法定授权取得行政主体资格,并不意味着其同时取得法律上的其他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行政机构在取得行政主体资格以前,只是行政机关的内部机构。通过法定的授权,行政机构在授权范围内具有行政主体的法律地位,但其依然不具有一般性法人资格和地位。

6. 行政法规的立法权限

【答案】行政法规的立法权限,是指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在内容和形式上的权限范围,即行政法规可以就哪些事项作出规定。确立行政立法权限时应严格遵循法律保留和法律优先的原则。在坚持以上原则的前提下,行政法规可就以下事项作出规定:

①为执行法律的规定需要制定行政法规的事项;

②宪法第八十九条规定的国务院行政管理职权的事项;

③全国人大授权事项。应当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法律的事项,国务院可以根据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授权决定先制定行政法规。

7. 外交送达

【答案】外交送达是指人民法院将需要送达给不在我国居住的当事人的诉讼文书,首先送交给我外交机关,再由我外交机关送往当事人所在国驻我国的外交机构,然后由其转送该国外交机关,该国外交机关再转交该国司法机关送达当事人的一种诉讼文书送达方式,这种方式是国际公认的一种正规送达方式,被各国采用。

8. 行政组织与行政主体

【答案】①行政主体是指享有行政权力,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做出影响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的行政行为,并能独立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法律责任的社会组织。

②行政组织是行使国家行政权力、管理国家行政事务和社会公共事务的机构体系。狭义指国家行政机关,广义包括国家立法、司法等机关中管理行政事务的机构,也包括企业、事业及社会团体中管理行政事务的机构。这一概念包含以下几层内容:

a. 行政组织是行政机关的综合体,是行政机关组成的有机系统。

b. 行政组织是各级人民政府的组织,由各级人民政府以及设置的行政机关组成。

c. 行政组织是担当行政事务,行使行政权的组织。

行政组织是行政主体的一种,除行政组织外,行政主体还括法律、法规授权的其他组织。

二、简答题

9. 简述判例法中法律原则对法律规则的作用。

【答案】在判例法中法律原则对法律规则的作用主要有以下几点:

(1)法律原则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弥补法律规则的漏洞,强化法律规则的调控能力。

(2)法律原则指导法律规则的解释和法律规则推理。

(3)法律原则是确定行使自由裁量权合理范围的依据,可以防止由于适用不合理的法律规则而带来的不良后果。

10.简述行政法上的说明理由制度。

【答案】行政法上的说明理由制度,是指行政机关在作出对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产生不利影响的行政行为时,除法律有特别规定外,必须向行政相对人说明其作出该行政行为的事实因素、法律依据以及裁量时所考虑的政策、公益等因素。

(1)行政行为说明理由的内容及其规则

①行政行为的合法性理由

行政行为的合法性理由是指用于支撑行政行为合法性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a. 事实依据。事实依据是法律事实依据,即被合法证据所证实了的客观事实。事实依据对行政机关说明理由产生如下规则:第一,禁止主观臆断规则。行政机关不得以主观臆断的“法律事实”作为行政行为的依据,并将这种“法律事实”强加于行政相对人。第二,符合证明逻辑规则。在遵循证明逻辑规则的条件下,法律事实能最大限度地接近客观事实的真实性。第三,主要事实依据规则。主要事实依据是指足以影响行政行为性质或行政机关是否作出、改变和废除行政行为等情况的事实依据。

b. 法律依据。法律依据是指用于支撑行政行为具有合法性的法律规范。法律依据对行政机关说明理由产生如下规则:第一,全面展不法律规则; 第二,法律冲突择上规则; 第三,排除非法律性规范规则。

②行政行为的正当性理由。行政行为的正当性理由指用于支撑行政行为自由裁量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a. 筛选事实。筛选事实产生如下规则:第一,排除非法证据规则; 第二,遵循因果联系规则; 第三,疑惑事实从无规则。

b. 选择法律。选择法律产生如下规则:第一,遵守惯例公理规则; 第二,体现政策形势规则; 第三,符合公共利益规则。

(2)不说明或错误说明理由的行政行为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