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天津财经大学国际法学814法学综合2之国际经济法学考研核心题库
● 摘要
一、概念题
1. 市场准入
【答案】市场准入,是GA TS 具体承诺的义务之一,指一国允许外国的服务贸易参与国内市场的程度。《服务贸易总协定》第16条规定:“一成员方给予其他成员方服务和服务提供者的待遇应不低于其在承诺义务的计划表中确定的期限、限制和条件。”对外国服务和服务提供者提供市场准入,实质上是允许外国服务提供者进行服务的国际投资,是通过对涉及广泛领域的国内法规的修改、进行双边或多边谈判逐步实现的。
2. 杠杆租赁
【答案】杠杆租赁是融资租赁的一种特殊方式,又称平衡租赁或减租租赁,即由贸易方政府向设备出租者提供减税及信贷刺激,而使租赁公司以较优惠条件进行设备出租的一种方式。它是目前较为广泛采用的一种国际租赁方式,是一种利用财务杠杆原理组成的租赁形式。
3. Market-maker-rule
【答案】Market-maker-rule ,即做市商制度,做市商制度是一种市场交易制度,是指由具备一定实力和信誉的法人充当做市商,不断地向投资者提供买卖价格,并按其提供的价格接受投资者的买卖要求,以其自有资金和证券与投资者进行交易,从而为市场提供即时性和流动性,并通过买卖价差实现一定利润。
4. Incoterms
【答案】《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 )是巴黎国际商会以国际贸易中应用最广泛的国际惯例为基础公布的具有国际性的通则的解释,首次于1936年公布,先后历经多次补充和修订,最近一次修订是在2010年,其目的在于对国际贸易合同中使用的主要术语,提供一套具有国际性通用的解释,使从事国际商业的人们在这些术语因国家不同而有不同解释的情况下,能选用确定而统一的解释。
5. 提单(B/L)
【答案】提单(Bill of Lading, B/L),适用于散杂货定期班轮运输,是国际海上货物运输中最广泛适用的一种合同形式,指一种用以证明海上运输合同和货物己由承运人接管或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凭以交付货物的单据。提单的作用有三种:①是托运人与承运人之间定有运输合同的凭证; ②是承运人从托运人处收到货物的凭证; ③是代表货物权利的凭证。
6. Know-how
【答案】Know-how ,即专有技术,又称技术诀窍、技术秘密,是在英美法律实践中产生和发展起来的概念,各国对其含义解释不尽一致,一般指未公开的、未取得工业产权法律保护的制造某产品或者应用某项工艺以及产品设计、工艺流程、配方、质量控制和管理等方面的技术知识,概括起来,有广泛性、秘密性、实用性、可转让性、同时拥有性、非专利性以及一定的创新性和较难获取性等特点。
7. 非歧视原则
【答案】非歧视原则,又称为无差别待遇原则,是世贸组织及其法律制度的一项首要的基本原则,也是现代国际贸易关系中最基本的准则。该原则旨在以多边贸易体制来限制经济实力战略及固有的歧视国外生产者的因素。非歧视待遇原则规定:一成员方在实施某种限制或禁止措施时,不得对其他成员方实施歧视待遇。它表明,如果成员方一方对另一方不采用对任何其他国家所同样不适用的限制或禁止,即为无歧视待遇。反之,如成员方一方根据公约或条约规定的某种理由(如例外情况)采用某种限制或禁止,而这种限制或禁止同样适用于其他所有国家时,也是符合非歧视待遇原则的。
8. IMF
【答案】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 )是根据1944年7月在美国布雷顿森林会议签订的《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协定》,于1945年12月27日成立的普遍性国际经济组织,。中国是该组织的创始成员国之一。该组织作为各成员国金融交易的中介机构,负责监督管理国际货币体系的运行、管理基金、办理成员国购买外汇事宜等。其宗旨是:促进国际货币合作; 促使国际贸易的扩大与平衡发展,以促进和维持高水平的就业和实际收入,以及会员国生产资源的发展; 促进汇价稳定,维持会员国间有秩序的汇率安排,避免竞争性的外汇贬值; 协助建立成员国间经常性交易的多边支付制度,并消除妨碍世界贸易发展的外汇管制; 以及通过贷款调整成员国国际收支的暂时失衡等。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职能主要有两种:一是制定规章制度的职能,包括确定和实施国际金融和货币事务中的行为准则; 二是金融职能,包括向成员国提供资金。
9. Plurilateral Agreements
【答案】诸边协议(Plurilateral Agreements, PTAS ),又称世界贸易组织的复边贸易协定,是指乌拉圭回合达成的《世界贸易组织协定》附件4的四个协议,包括:《民用航空器贸易协定》、《政府采购协定》、《国际奶制品协定》、《国际牛肉协定》。对于接受复边协定的成员,关贸总协定最惠国待遇原则予以适用,对于不接受复边协定的成员,协定中有关最惠国待遇原则的规定对其没有拘束力。随着《农产品协定》的生效和实施,《国际牛肉协定》和《国际奶制品协定》已于1997年废除。
10.GATS
【答案】《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 ),是WTO 协议框架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由序言、6个部分的29个条款和8个附件组成。CATS 的宗旨是在透明度和逐步自由化的前提下,建立一个有关服务贸易原则和规定的多边框架。考虑到各国服务法规发展的不平衡以及发展中国家和最不发达国家的经济状况和发展,在互利以及权利义务总体平衡的基础上,开展多边谈判,以促进所有贸易伙伴的经济增长和发展。其规定的成员义务分为一般性义务和具体承诺的义务两种。
二、简答题
11.简述处理信用证关系的一般原则。
【答案】(1)信用证独立原则
信用证交易的当事人之间主要存在这样几类关系:银行与银行之间的关系,开证行与申请人之间的关系,开证行与受益人之间的关系,申请人与受益人的关系。每项关系都是独立的。在受益人交付的单据符合信用证的规定时,银行必须履行其付款义务,无论作为基础合同的买卖双力一之间产生争议与否。这一程序保护信用证交易(支付)的安全性与稳定性。这也是信用证产生的目的一一只要符合要件,银行就要付款,银行信用代替买方的商业信用。
在信用证条款与买卖合同条款的关系上,一般来说,信用证应按照合同中的规定开立,如果信用证条款与合同规定条款不符,则视为买方履行义务不合格,卖方有权拒绝接受,或者要求买方、开证行修改信用证,直至符合买卖合同规定为止。另外,卖方(受益人)也可以放弃合同中的要求,而按信用证中的规定履行合同,这时视为买卖双方就合同中的有关规定进行了修改。
(2)严格一致原则
在信用证业务中,各有关当事人处理的只是单据,而不是单据所涉及的货物、服务及其他行为。如果信用证含有某些条件而未列明需提交的相符的单据,银行将认为没列该条件。银行不审核信用证没有规定的单据。银行付款只要求受益人交付的单据与信用证的规定一致(单证一致)、单据与单据之间一致(单单一致)。银行根据严格一致原则付款既是其义务,也是其权利。根据这一原则,如果单据与信用证的指示不符,银行应该拒付,否则将自担风险。信用证不能要求受益人不能取得的单据,不能要求遵守不能从单据表面确定的条件,不能要求包括开证行不知的单据。
关于审核单据的标准,UCP600规定,银行合理小心地审核信用证规定的一切单据,确定是否表面与信用证条款相符合。单据之间表面互不一致,即视为表面与信用证条款不符。银行对于任何单据的形式、完整性、准确性、真伪性或法律效力,或对于单据上规定的或附加的一般性、特殊性条件,概不负责; 对于任何单据中有关货物描述、数量、重量、品质、状况、包装、交货、价值或存在,对于货物的发货人、承运人、运输行、收货人、保险人或其他任何人的诚信、行为、疏忽、清偿能力、履约能力或资信概不负责。严格一致是形式要求而非实质或法律效果要求。银行接受伪造单据,可能不负风险,而某方向细小的不符,如没有申请人的授权,都可能导致银行的责任。英国判例法指出,在严格一致方面,不允许存在几乎一致或基本一致,即使同一货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