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同济大学法学院857法学综合二(含法理学、刑法学)之国际经济法考研基础五套测试题
● 摘要
一、名词解释
1. TRIPS
【答案】TRIPS 协议,即《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是世界贸易组织乌拉圭回合谈判达成的协议,1995年1月1日起生效。公约旨在确保知识产权措施及程序的实施对合理贸易不造成任何障碍,并建立解决国际贸易中冒牌商品问题的原则,通过多边程序达成强有力的约定,以解决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问题的争议等。从整体上看,TRIPS 是当前世界范围内知识产权保护领域中涉及面广、保护水平高、保护力度大、制约力强的一个国际公约。
2. Lex Mercantori
A
【答案】商人习惯法(Lex Mercantoria ),即中世纪的商人法。1012世纪产生于意大利、法国、德国的自治城市中,是从事欧洲和东方之间贸易往来的一个特殊的商人阶层中发展起来的一种商人习惯,与当时的当地法、封建法、皇家法、教会法等分列,其中海商法最为发达。其特征在于跨国性、行业性,并由专门的商事法庭审理,由商人自己执行,程序简单方便,强调公平。中世纪以后,商人法逐渐成为国家法律的一部分。
3. 杠杆租赁
【答案】杠杆租赁是融资租赁的一种特殊方式,又称平衡租赁或减租租赁,即由贸易方政府向设备出租者提供减税及信贷刺激,而使租赁公司以较优惠条件进行设备出租的一种方式。它是目前较为广泛采用的一种国际租赁方式,是一种利用财务杠杆原理组成的租赁形式。
4. 市场准入
【答案】市场准入,是GA TS 具体承诺的义务之一,指一国允许外国的服务贸易参与国内市场的程度。《服务贸易总协定》第16条规定:“一成员方给予其他成员方服务和服务提供者的待遇应不低于其在承诺义务的计划表中确定的期限、限制和条件。”对外国服务和服务提供者提供市场准入,实质上是允许外国服务提供者进行服务的国际投资,是通过对涉及广泛领域的国内法规的修改、进行双边或多边谈判逐步实现的。
二、简答题
5. 加注任何批注是不是都会使提单成为不清洁提单?
【答案】并非加注任何批注都能使提单成为不清洁提单,只有加注不良批注才能使提单变为
不清洁提单。
(1)清洁提单是指提单上未附加表明货物表面状况有缺陷的批注的提单。承运人如签发了清洁提单,就表明所接受的货物表面或包装完好,承运人不得事后以货物包装不良等为由推卸其运送责仟。在签发清洁提单的情况下,如交货时货物受损,就说明货物是在承运人接管后受损的,承运人必须承担赔偿责任。银行在结汇时一般只接受清洁提单。清洁提单并不是不能加任何批注。有的批注并不会使提单成为不清洁提单。
(2)依国际航运协会在1957年通过的一个决议,认为在提单中加注下列批注的情况下,不能视其为不清洁提单而拒绝接受:
①批注未明显说明货物或包装不令人满意;
②批注所强调的是承运人对由于货物的性质或包装所引起的风险不负责任的内容;
③批注是关于否认承运人知道货物的内容、重量、尺码、质量或技术规格的内容。依上述标准,如提单中加注有“旧桶’,、“不负锈损责任”、“重量不知”等批注时,仍应视其为清洁提单。
6. 在版权保护力面,TRIPS 在哪几个力一面对《伯尔尼公约》进行了补充?
【答案】在版权保护方面,TRIPS 在以下几个方面对《伯尔尼公约》进行了补充:
(1)在保护客体方面,将计算机程序和有独创性的数据汇编明确列为版权保护的对象;
(2)在权利内容方面,增加了计算机程序和电影作品的出租权;
(3)延长了某些作品的保护期。TRIPS 第12条规定:“除摄影作品和实用艺术作品外,如果某作品的保护期并非按自然人有生之年计算,则保护期不得少于经许可而出版之年年终起50年; 若作品在创作后50年内没有出版,则保护期应不少于作品创作之年年终起50年。”
7. 试以比较的方式,论述国际直接投资和国际间接投资的概念、特点和实现方式。
【答案】国际投资按投资方式可分为直接投资和间接投资。
(1)直接投资
①直接投资的概念
直接投资是指伴有企业经营管理权和控制权的投资,投资者在海外直接经营企业,并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有较大的控制权。
②直接投资的特点
直接投资最重要的特点在于:无论采取何种形式,投资者必须对这些企业的经营管理有一定控制权。这种控制权通常是与股权联系在一起的。至于拥有多少股份或股权才被认为有控制权,构成直接投资,各国立法和解释不一,但一般认为要达到一定数额。如1976年美国《国际投资调查法》规定:“直接投资是指个人直接或间接拥有或控制一家工商公司10%有表决权并能代表公司资本的股份(证券)……”至于长期贷款,若此种借贷关系是以参加企业经营为条件,有的国家也认为属于直接投资的范畴。
③直接投资的实现力式
a. 以参加外国企业的经营为目的而取得其股份,或收买、兼并当地企业;
b. 在外国新设享有100%股权的子公司,或与当地投资者组建合营企业;
c. 在外国新设分公司、营业所、工厂、支店,或收买原有工厂,扩大分公司、工厂、营业所等;
d. 单独或联合投资参与东道国资源开发项目等。
(2)间接投资
①间接投资的概念
间接投资,是指投资者不参加企业经营管理,也不享有企业的控制权或支配权,而仅以其持有的能提供收入的股票或证券进行的投资。②间接投资的特点
间接投资的特点在于投资者并不直接参与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其与直接投资的区别,实质上是集中在对企业有无管理权或控制权这一问题上。
③间接投资的实现形式
间接投资的具体形式有多种,如为获取股息或利息在证券市场上购买上市公司的股票或公司债券,一个国家的银行向处于另一个国家的企业提供贷款等。
8. 简述中国关于国有化问题的立场与实践。
【答案】国有化是国家通过有关法律或法令对原属私人(包括国内外自然人和法人)所有的某类或某项财产采取收归国有的一种法律措施。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颁布的许多涉外经济法规中对国有化问题都作了比较明确的规定。例如,2000年修订的《外资企业法》第5条规定:“国家对外资企业不实行国有化和征收; 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对外资企业可以依照法律程序实行征收,并给予相应的补偿a"2001年修订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也有类似的规定。
这些规定表明了,我国对外国投资者的财产一般不征收、不征用,更不会进行大规模的国有化。即使在将来非常的特殊情况下,确有必要没收、征用或国有化时,亦会给予外国投资者合理、适当的补偿。
另外,我国同瑞典、罗马尼亚、德国等众多国家签订的双边投资协定中,对国有化及其补偿作了规定,其内容基本相同,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1)只有根据公共利益的需要,按照法律程序,并且是非歧视性的,才能对外国投资者的财产采取征收或其他相同效果的措施;
(2)征收所给予的补偿,其价值应与采取征收或其他相同效果的措施之时被征收财产的实际价值相等;
(3)对投资的保护和补偿,如果有争议,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在一定时间内没有解决的,可提交仲裁。仲裁应根据双方所签的协定和一般国际法原则进行;
(4)如缔约一方根据其对在缔约另一方领土内的某项投资所作的保证向投资者支付了款项,缔约另一方应承认缔约一方对投资者的权利和义务的代位求偿权,但代位求偿权只能在经过国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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