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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内蒙古科技大学文法学院313历史学基础之中国古代史考研冲刺密押题

  摘要

一、名词解释

1. 《洛阳伽蓝记》

【答案】《洛阳伽蓝记》是记述北魏洛阳城内外伽蓝(佛寺)盛景及豪门权贵、僧侣地主之骄奢的书籍。该书共5卷,由杨街之撰写,内容涉及政治、人物、地理、传闻、风俗、艺术、苑囿建筑等,并记述了当时繁盛的商业、贸易及外商活动情况,载有尔朱荣之乱。该书所引用的《宋云家记》是研究中西交通史重要资料。后世的注本颇多,以清代吴若准集证校本为佳,近人周祖漠、范祥雍均有校注本,考证颇精详。

2. 律令格式

【答案】律令格式是隋唐法律的基本表现形式。律是对各种违法行为的惩罚条文。令是对国家典章制度的规定。格是政府以诏救形式颁布的各种禁令,主要是对违法者的处罚,可看作对律补充和变通条例。式是官府机构的办事章程。律、令创始于秦,格、式创始于东魏、西魏,至隋并行,唐沿用而更加完备,四者密切联系,互相配合,构成严密的统治制度和法典体系,为后世法律所本。

3. 陶澍

,字子霖,湖南安化人,清代经世派主要代表人物。嘉庆七【答案】陶澍(1779~1839年)

年进士,任翰林院编修后升御史,曾先后调任山西、四川、福建、安徽等省布政使和巡抚,后官至两江总督加太子少保,任内督办海运,剔除盐政积弊,兴修水利,设义仓以救荒年,病逝于两江督署,赠太子太保衔,谥文毅。

4. 庆历新政

【答案】庆历新政是在宋仁宗庆历年间进行的一次变革,称之为“庆历新政”。庆历三年(1043,范仲淹任参知政事,欧阳修知谏院,富弼、韩琦相继进,范仲淹在宰相杜衍的支持下,推行年)

新政,变法主张就是“陈十事”书:①明黜涉,按官员的政绩进行升迁。②抑侥幸,限制恩荫。③精贡举,改变科举的内容和办法,选择“经济之才”。④择长官,选好地方官。⑤均公田,这主要是均地方官员的收入。⑥厚农桑,采取措施发展农业生产。⑦修武备。⑧减徭役。⑨覃恩信,主要是免去积欠的赋税和大赦方面的内容。⑩重命令,重视法令的制定和执行。其中除一项外,其余均被宋仁宗采纳,颁行全国,称为“庆历新政”。但变法主张触犯了一部分官僚的利益,引起保守

派的激烈反对,一年多时间,就宣告失败,说明北宋统治的弊端已经积重难返。

5. 中朝

【答案】中朝又称内朝是指汉武帝设立的中央决策机构。其目的是为了削弱丞相的权力,加强皇权。具体措施是汉武帝从亲信侍从近臣、贤良文学中选拔一批人才,授予侍中、给事中、常侍等头衔组成宫中的决策班子,逐渐形成中朝。其在宫内办公,以尚书令为首。而外朝由丞相为首的三公九卿组成,在宫外办公,成为执行机关。中朝的实行使中央官制制度化,有利于皇权的加强。

6. 《大诰》

【答案】《大诰》是指明朝具有法律效力的特别刑事法规,由明太祖朱元璋亲自写定。随后,其又颁行了《大诘续编》、《大诘三编》。三编《大诘》汇集了大量惩治官民贪赃受贿、转嫁赋役、侵吞税粮、抗租误役、流亡隐匿和使用凌迟、枭首等重刑的案例。其目的在于公布一系列酷刑案件,用以威慑及警戒臣民,使之安分守己。反映了明太祖治乱世用重典的思想。

《大诰》三编是朱元璋用严刑峻法治理臣民的记录,也是其推行专制主义的一种手段。因为过于严酷和过多体现明太祖个人特征,故《大诘》在洪武之后基本不再行用。

7. 澎湖巡检司

【答案】澎湖巡检司是元代设立的管辖澎湖、台湾地区的行政机构。元代至元年间在澎湖设立了巡检司,隶属于泉州府,这是中央政府在澎湖建立正式政权机构的开始。明代澎湖巡检司的

,加强了对澎湖和台湾的开发与管理。 辖区,扩大到台湾本岛(元代称为瑁求或琉球)

8. 徐州相王

【答案】徐州相王是指战国时期魏惠王和齐威王在徐州会盟,互相承认对方为王的事件。马陵之战后,魏国元气大伤,从此一撅不振。齐威王却因而提高了威望,魏只好“变服折节而朝齐”。公元前334年,魏惠王到徐州朝见齐威王,尊齐为王,齐威王不敢独自称王,又尊魏为王,史称“徐州相王”。

9. 法相宗

【答案】法相宗是指隋唐时期佛教的重要宗派。广义而言,泛指俱舍宗、唯识宗等以分别判决诸法性相为教义要旨之宗派,然一般多指唯识宗,或以之为唯识宗之代称。由玄奘创立于贞观

,故名“法相宗”年问,其核心思想是“穷究万法之性相”。以其论证“万法唯识”、“心外无法”

,为宗旨,故又称“唯识宗”。它崇奉的主要佛经是《解深密经》、《瑜伽师地论》和《唯识二十论》

主张宇宙万物皆由“识”幻化而成。

10.《读史方舆纪要》

,是我国古代汉族历史地理、兵要地志【答案】《读史方舆纪要》原名《二十一史方舆纪要》

,专著。常简称《方舆纪要》是清朝初年顾祖禹所撰,全书共一百三十卷。作者于明亡后隐居不仕,

历时三十年,约在康熙三十一年(1692)成书。着重考订古今郡县变迁,详列山川险要战守利害。

二、简答题

11.简述中国古代赋税制度的沿革变化。

【答案】在中国古代社会,赋税随着每个历史时期的不同而各有其特点。

(1)先秦时期

夏商周时期实行贡赋制度,这是赋税的雏形。随着土地私有制的出现和发展,鲁国实行“初税亩”,这是我国征收土地税的开始。

(2)秦汉时期

秦汉时期,封建国家把全国的平民编入户籍,作为征收赋税、征发徭役的根据,编户齐民是国家赋役的主要承担者。秦王朝时,赋税和兵徭繁重,导致短命而亡。汉初统治者吸取教训,实行轻徭薄赋的政策,汉代田租较轻而人头税较重。这一赋税制度对当时社会经济的发展产生了深刻影响:①汉代统治者轻徭薄赋,迅速恢复发展了社会生产;②加剧了土地兼并,引发了阶级矛盾和社会危机;③少地或无地的农民为逃避难以负担的赋役,或托庇豪门,加强了豪强地主的势力,或沦为流民,成为社会动荡不安的重要因素。大量的编户齐民从政府的户籍中消失。加剧了国家的财政危机。

(3)魏晋南北朝时期

北魏实行均田制和租调制,其中“调”是户税,以户为单位征收。

(4)隋唐时期

隋唐沿用并发展为租庸调制。其中“庸”是纳绢代役,这一规定保证了农民的生产时间,有利于农业生产的发展。唐朝中叶,土地兼并进一步发展,均田制逐渐瓦解,租庸调制也无法维持。780年,唐政府废除前期实行的“以人丁为本”的租庸调法,改行以土地和财产多少为标准的两税法。其主要内容是:征收户税和地税,户税按户等以钱定税,地税按田征粮。户税与地税都一年两征,因此新税制称作两税法。这次改革的基本精神是改税丁为税产,这符合土地集中和贫富升降的社会现实。两税法替代租庸调,是地主土地所有制高度发展的结果,奠定了唐后期至明中叶中国古代赋税的基础。

(5)北宋时期

北宋王安石变法时曾实行募役法和方田均税法,后因大官僚大地主的反对被废除。

(6)明清时期

明朝后期,为保证政府的财政收入,张居正推行一条鞭法。一条鞭法规定按丁、粮派役,把一部分差役逐渐转入地亩之中。使一部分无地或少地的农民多少减轻了丁役的负担。此法又规定把赋税和差役合编为一,这就简化了赋税的名目和征收的手续,对限制豪强漏税有一定作用。还规定让农民交纳代役银,再由政府雇役,这种折银制度的建立,促进了明中叶以来商品经济的继续发展,农民对封建国家的人身依附关系也进一步松驰。一条鞭法由于遭到大地主的阻挠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