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中国矿业大学(徐州)文学与法政学院852经济法学考研必备复习题库及答案
● 摘要
一、简答题
1. 国有企业实行公司制与责任制的关系如何?
【答案】国有企业实行公司制与责任制的关系如下:
(1)公司制与责任制并不矛盾,公司及其法人治理结构、机制本身就属一般责任制范畴,也小排除在公司中仍以契约等形式实行某种特殊责任制。
(2)由于公有制或公有财产固有的产权“不清晰”的特点,传统国有企业有必要实行各种形式的责任制,公司制企业也需要责任制。
①要按照企业、公司法的要求,落实国有企业股东或出资人、董事(长)、经理、监事等角色及其责任,这是一般责任制要求;
②国有企业、公司仍可根据需要实行承包、租赁等任何特殊责任制,法律自不必、更不应当加以禁限,在公有单位与其委派的股东代表或董事、经理对公司或董事会、政府有关部门与其委派的监事等之间,也不妨以契约等任何具体形式来明确其责权利关系,以利于公有财产关系的有效实现。
2. 简述引起市场失灵的原因有哪些,对这些原因分别有哪些一般性的对策。
【答案】(1)引起市场失灵的原因
①市场竞争的优胜者在市场份额得到扩大、市场支配地位得到提升后,其中部分优胜者在与实力相差悬殊的交易相对方进行交易时,不再愿意受主体平等、意思自治等交易规范的制约,试图利用自身的经济优势决定交易的关键条件,强制交易相对方服从,以此获取远高于平均利润率以上的利润,挤压竞争对手的利润空间,不断提高自身的市场支配地位。
②虽然有一些经营者并不一定具备较高的市场支配地位,但他们通过共谋、协议或者其他协调一致的方式,或通过股份、业务和人事控制的办法,或干脆合并,直接或问接地提高他们对其他经营者的影响力和对消费者的控制力。其目的和结果都是牟取远超过市场平均利润率以上的利润。
③市场中防不胜防的假冒伪劣、坑蒙拐骗、尔虞我诈,使消费者不放心消费甚至不敢消费,破坏了产供销经济链,从而既妨碍交易公平又危害市场效率。
(2)市场失灵的对策
市场和市场竞争同样是双刃剑,既以其正当的竞争所带来的公平和效率,促进经济发展、社会进步; 又以其过度或不当的竞争,或限制竟争、妨碍公平、危害效率,阻碍经济发展、社会进步。面对人类自身不当的市场竞争行为所带来的问题,高度组织化的人类社会既不应该因噎废食地全面清除、禁止竞争,也不应该放任过度竞争、不当竞争破坏市场、危害社会。为此,发挥国家和政府的功能,通过制定和实施规范市场主体市场竞争行为的法律规范,适度介入市场,规范竞争行为,对市场竞争扬长避短、兴利除弊,势在必行。因此,产生了市场监管法,对于市场失灵加
以干预和监管。
3. 简述税法构成的实体法要素。
【答案】税法构成的实体法要素包括以下内容:
(1)税法主体
税法主体,是指在税收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当事人,包括征税主体和纳税主体两类。
(2)征税客体
征税客体,是指征税的直接对象或称标的,它说明对什么征税的问题。
(3)税目与计税依据
税目,是指税法规定的征税的具体项目。它是征税对象在质的方面的具体化,反映了征税的广度。
计税依据,又称计税标准、计税基数,简称税基,是指根据税法规定所取得的用以计算应纳税额的依据,亦即用以计算应纳税额的基数。
(4)税率
税率,是指应纳税额与计税基数之间的数量关系或比率。它是衡量税负高低的重要指标,是税法的核心要素; 它反映国家征税的深度和国家的经济政策,是极为重要的宏观调控手段。(5)税收特别措施
税收特别措施,包括税收优惠措施和税收重课措施。前者以减轻纳税人的税负为主要目标,并与一定的经济政策和社会政策相关; 后者是以加重纳税人的税负为目标而采行的措施。
4. 保险监管机构及其职责是什么?
【答案】依照《保险法》,保监会负责对保险业实施监督管理。保监会的主要职责是:
(1)拟定有关商业保险的政策法规和行业规划;
(2)审批保险公司和其他保险机构的设立、变更、接管、解散等; 参与、组织保险公司和其他保险机构的破产、清算;
(3)审查、认定各类保险机构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制定保险从业人员的基本资格标准;
(4)依法对保险企业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查处保险企业及其从业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
(5)维护保险市场秩序,促进保险企业公平竞争;
(6)建立保险风险评价、预警和监控体系,防范和化解保险业风险;
(7)归口管理保险行业协会和保险学会等行业社团组织。
5. 简述我国行政垄断的成因。
【答案】(1)体制改革不彻底是行政性垄断产生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历史原因。(2)局部行政性利益集团的普遍性产生与扩张是行政性垄断产生的主要前提。(3)利益分配的不合理是行政性垄断产生的根源。(4)有效的反行政性垄断法律制度的缺位是行政性垄断产生和扩散的关键原因。(5)行政权运行规则及监督和救济机制的不完善是行政性垄断产生的重要原因。
6. 简述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区别。
【答案】(1)三个措施的概念界定
①倾销与反倾销。一国产品以低于正常价值的价格进入另一国的市场内,如因此对该国领土内已建立的某项工业造成实质性损害或产生实质性的威胁,或者对其国内工业的建立造成实质性的阻碍,则构成倾销。发生倾销事件时,国家可以采取必要的反倾销措施,消除或者减轻这种损害或者损害的威胁或阻碍。反倾销措施主要为征收反倾销税。
②补贴与反补贴。补贴是指一国政府或任何公共机构向某些企业提供的财政资助以及对其价格或收入的支持,以直接或间接增加从其领土输出某种产品或者减少向其领土内输入某种产品,或者对其他国家利益形成损害的政府措施。如果补贴导致受补贴产品出口激增,使进口国生产同类产品的工业遭受实质损害或实质损害威胁,或实质阻碍了某一工业的建立,则进口国可对补贴产品采取反补贴措施。
③保障措施。保障措施特指对被裁定违反保障条款的进口产品采取提高关税、限制进口、禁止进口或特别许可进口等各项措施。
(2)三个措施的相同点
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都是世界贸易组织所允许的进口国保护本国工业、限制进口产品而设立的非关税壁垒措施,即都属于贸易救济措施。随着各缔约国一般工业品关税水平大幅度消减,关税壁垒作用逐渐减弱,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以其较强的灵活性、可操作性以及良好的贸易保护效果而备受各国青睐,特别是在贸易保护主义趋势又有所抬头的国际贸易形势下,它们更有可能被各国频频使用而成为实施贸易保护的一剂良药。
(3)三个措施的差异点
①措施所针对的行为主体不同。倾销行为和保障措施的主体是出口国的企业; 补贴行为的主体是出口国的政府或其他机关。
②三个措施的行为性质不同。倾销和补贴这两种行为都属于不公平竞争行为; 保障措施所针对的行为是一种在公平竞争条件下的行为,保障措施只是在对国内工业产生严重损害或对一国国际收支平衡带来严重影响等紧急情况下才被采用。因此,反补贴、反倾销对进口国产业所受损害程度的要求是“重大损害”,而保障措施要求的是“严重损害”,后者的执行条件和程序严于前两者。
③三个措施使用的对象不同。反倾销使用面最广,可以针对市场经济国家、非市场经济国家或混合经济国家的产品出口行为; 反补贴措施通常针对市场经济国家; 保障措施可以针对任何国家,对非市场经济国家相对更有威胁性。
④三个措施具体执行的手段不同。反倾销、反补贴措施的最终执行方式是进口国征收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 保障措施的执行方式可以包括提高关税、禁止进口、对进口产品实行许可证或配额的数量限制以及特别行政审批手续等各种手段。
综上所述,两两比较,反倾销和反补贴的差别主要是“非市场经济国家”的使用上。另外,反倾销具有形式合法、易于实践、能够有效排斥外国产品的进口且不易招致报复等特点,而反补贴因补贴形式多样,加上系政府行为,具有很强的隐蔽性,故实施较为困难易招致报复。反倾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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