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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中共中央党校政法教研部841部门法学综合考试(之经济法考研仿真模拟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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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中共中央党校政法教研部841部门法学综合考试(之经济法考研仿真模拟题(一).... 2

2017年中共中央党校政法教研部841部门法学综合考试(之经济法考研仿真模拟题(二)..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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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中共中央党校政法教研部841部门法学综合考试(之经济法考研仿真模拟题(五).. 55

一、简答题

1. 简述银行业监管的基本准则。

【答案】我国银行业监管应遵循以下儿方面的原则:

(1)依法、公开、公正和效率的原则

(2)独立监管原则

独立监管原则是指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及其监管工作人员依法独立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受法律保护,地方政府、各级政府部门、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干涉。

(3)审慎监管原则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应当以认真谨慎的态度对银行的资本充足性、流动性、风险管理、内部控制机制等方面制定标准并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

(4)协调监管原则

协调监管原则是指在中央银行、银行业监管机构、证券业监管机构、保险业监管机构之间建立协调合作、互相配合的机制。

(5)跨境合作监管原则

跨境银行合作监管是为了确保所有跨境银行都能得到其母国和东道国监管当局的有效监管,并且,跨境银行的母国和东道国监管当局之间应当建立合理的监管分工和合作,就监管的目标、原则、标准、内容、方法以及实际监管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协商和定期交流。

2. 简述我国土地管理法律制度。

【答案】(1)土地管理法概述

①土地管理法,是指调整土地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②我国的土地立法。我国《土地管理法》的主要内容有:土地权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耕地保护、建设用地、监督检查等。

(2)土地管理法律制度

①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土地用途管制,是指国家为保证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实现经济、社会和自然的协调发展,通过编制土地利用规划划定土地利用区,确定土地使用限制条件,土地的所有者、使用者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确定的用途利用土地,违者将受到严厉处罚的制度。

②耕地保护制度

a. 耕地占用补偿制度,指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后,应补偿开垦新的耕地的制度。

b. 基本农田保护制度,指根据一定时期人口和国民经济对农产品的需求,以及对建设用地占

有情况的预测而确定的,长期不的占用和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期内不得占用的耕地。

我国十地管理法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基本农田应当占本行政区域内耕地的80%以上。保护基本农田对我国城乡人民农产品需求的满足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有着重要意义。

③建设用地管理制度

建设用地管理是土地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施土地资源利用管理,依法保证城乡各项建设用地的关键措施,也是各级人民政府制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合理配置土地资源、调控基本建设规模的有力手段。

3. 简述金融企业与一般公司企业设立制度的异同。

【答案】与一般公司的设立条件相比,金融企业设立制度的特殊之处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审批原则不同

我国《公司法》对一般公司的设立采取严格准则主义,并非所有公司的设立都必须经过审批。而金融企业的设立采取核准原则,设立金融企业必须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审查批准,并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颁发经营许可证。除此之外,设立金融机构,还应遵循以下五项原则:

①符合国民经济发展需要;

②符合金融业发展的政策和方向;

③符合银行业、信托业、保险业、证券业分业经营和分业管理的原则;

④符合金融机构合理布局、公平竞争的原则;

⑤符合经济核算原则。

(2)设立条件不同

①对最低注册资本的要求不同。申请设立金融企业,必须具有符合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最低限额以上的人民币货币资本金或营运资本金; 并且作为关系国计民生的特殊企业,金融企业的最低资本限额要求要远远高于设立一般公司的最低要求。

②对人员资格的要求不同。金融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和董事长、副董事长、行长、副行长、总经理、副总经理、主仟、副主仟等主要负责人,必须具备仟职专业知识和业务工作经验,还要符合国务院银行业nrm2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任职资格要求,同时其他从业人员中应有60%以上从事过金融业务工作或属于大中专院校金融专业毕业生。公司法只对公司的董事、监事及经理的任职资格作了限制,列举了相应的台定性条件,对其他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没有限制。

③对经营条件的要求不同。设立金融企业必须具有符合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条件,例如营业场所必须完备防盗、防警、通信、消防等设施,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有其他要求的,还必须具备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而设立一般公司只需具备一定的营业场所和相应的生产经营设备设施即可。

(3)审批机构小同

设立金融企业必须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审查批准,而设立一般公司需要审批的,其审批机构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政府主管部门或政府授权部门。

(4)设立程序不同

设立金融企业需经过申请筹建、申请开业、注册登记和公告四个程序。

4. 简述反不正当竞争法与反垄断法、消费者保护法的关系。

【答案】(1)反不正当竞争法与反垄断法的关系

①反不正当竞争法与反垄断法的联系

a. 反不正当竞争法与反垄断法同属于竞争法范畴,二者相互配合、相互补充。共同规范经营者竞争行为,维护市场秩序,构成市场监管法的核心。

b. 两法的目的一致,都是为促进和保护竞争,规范市场竞争秩序,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c. 垄断和不正当竞争也存在转化和因果关系,如不正当竞争行为可能会使竞争得到恶性发展,从而产生垄断,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可以将一些垄断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中。

②反垄断法与反不正当竟争法的主要区别

其分野在于所规范行为的差异:反不正当竞争法重在恢复“竞争过度”行为到有效竞争状态; 反垄断法则重在为“竞争不足”行为注入竞争活力。

a. 从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义务内容上看,反垄断法律关系的主体有依法自由参与竞争并抗拒垄断的权利和不从事垄断行为的义务; 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关系的主体则有依法从事正当竞争、抵制不正当竞争的权利和不从事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义务。

b. 从行为方式上看,垄断主要是企业(厂商)以独占、寡占及联合行为等控制市场,排斥或限制竞争,各种形式的垄断协议或垄断组织是设置市场壁垒,阻碍他人进入市场的通常表现形式。因而,垄断常表现为一种合同行为; 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形式多种多样,常表现为一种侵权行为。

c. 从行为的救济和制裁看,反垄断法自其诞生之初就强调国家或行政机关的主动干预,对不正当竞争行为主要采取私法救济,国家对其采取不告不理的态度。不正当竞争行为相对于垄断行为来说,前者主要是侵害私人的利益,因而主要是通过私人诉讼来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而后者主要侵害的是公共利益,常通过行政程序来制止垄断行为,甚至用刑罚来惩罚严重垄断行为。

d. 从法理的正义性及其具体规定的变化看,不正当竞争行为本身违法性是永恒的,在人类法律哲学和道德规范中永远也不会有正名的时侯。而垄断等一些限制竞争行为的违法性是会反复的,体现的是国家在产业政策上的变化。这就决定了反垄断法律制度是相对多变,需要经常修正的。

e. 从立法必要性及两法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和关系看,反垄断法从其调整对象和担负的责任角度应该自成体系,单独立法。它需要由专门机构和专门程序来适用它,它需要不同于反不正当竞争法那样的独特的执法体系和机构。反不正当竞争法虽然可以单独立法,但民法中的侵权行为法、商标法、广告法、产品责任法等都可以成为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主要法律渊源。

f. 从性质上看,反垄断法属于公法范畴,主要维护自由竞争的市场结构和公平竞争的机制,反不正当竞争法属于私法范畴,主要维护商业伦理道德和保护经营者的的合法权益。反垄断立法与执法具有宏观特点和政策性,反不正当竞争立法与执法则属于微观领域,限于经营者或消费者。

③从各国立法看,两项法律的联系日益密切

a. 立法形式上的交叉或合并。许多国家的反垄断法中交织着反不正当竞争的条款,我国的《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