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河北经贸大学社会保障学复试实战预测五套卷
● 摘要
一、简答题
1. 简述在建立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的来源方面,货币主义学派的主张。
【答案】在建立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的来源方面,货币主义学派的主张简述如下:
市场经济国家最低生活保障资金通常来源于个人所得税。对于如何实施最低生活保障,西方国家存在凯恩斯主义和货币主义学派两派观点。货币主义学派认为,高效率的经济运行来源于市场竞争规则的规范和有效作用。
(1)如果将低收入者的收入一律拉平到政府所规定的收入标准线,意味着奖懒罚勤,结果是扼杀经济活力,导致经济非效率。
(2)货币主义学派的代表人物弗里德曼提出“负所得税方案”,目的是缩小贫富差距,以保障公民的最低生活水平。其救助形式是:由政府确定收入的保障标准,然后对低收入者给子适当补助。为了避免把低收入者的收入一律拉平而导致经济效率的下降,每一个低收入者将分别根据本人收入的一定比例获得补助金。“负所得税方案”经美国政府批准,在部分州进行试点。
负所得税实质上就是作为所得税的反向延伸,其含义是:以社会平均收入作为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线或称“0税负线”,在社会平均收入的50%~60%处设一条贫困线; 收入在“0税负线”以上的公民,应缴纳个人所得税,所得税是累进的; 收入在“贫困线”与“0税负线”之间的公民免缴个人所得税; 收入在“贫困线”以下的公民,可以从政府征收的个人所得税中自动得到补偿,使他们的总收入超过贫困线。其计算公式为:
负值所得税=最低收入保障标准-(个人实际收入×负值所得税税率)
获负值所得税后个人可支配收入=个人实际收入+负值所得税收入
负值所得税把所得税的累进机制延伸到低收入阶层,通过负所得税的形式,对应税所得低于起征点的居民提供生活帮助。越是贫困者,得到的援助也就越多。
图 负值所得税的累进机制
图中,45°线表示无所得税。税前所得等于居民实际可支配收入。在征收负所得税后,税前所
,在这得和实际可支配收人发生偏离,收入在不同收入层次上的居民中转移。以E 为“0税负点”
一点上,纳税人既不纳税,也得不到政府的补助金。如果纳税人的所得为
政府的负所得税支付,其所得负值税额为。如果纳税人的所得为,则可以得到,则须依法缴纳所得税。图中阴影部分为负所得支付区域及支付程度,可以看出,低收入居民的收入并没有被拉齐到同一条最低生活标准线,而是有所不同,这在一定程度上兼顾了公平与效率。
2. 简述中国社会保障管理体制的架构及其职能。
【答案】中国现阶段社会保障管理体制,是1998年在中央政府机构改革中确立的,它主要表现为政府对社会保障事务的管理与监督。在中央政府机构中,管理社会保障事务的职能部门主要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卫生部和财政部,其他有关部门亦不同程度地参与社会保障管理。
(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是全国劳动和社会保险事务的主管部门,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以及社会保险基金等是其管理职责范围内的事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内设的社会保险事务管理机构有:
①政策法规司,负责起草包括社会保险在内的劳动和社会保险法规政策;
②养老保险司,负责基本养老保险事务的管理;
③失业保险司,负责失业保险事务的管理;
④医疗保险司,负责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等事务的管理;
⑤工伤保险司,负责工伤保险事务的管理;
③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司,综合管理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工作;
⑦农村社会保险司,负责乡村社会保险事务的管理;
⑧直属事业单位,例如:社会保险失业管理中心,负责全国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指导与管理; 社会保险研究所,负责社会保险理论与政策的研究工作。他们虽然不在行政序列之中,但又直接为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服务。
(2)民政部
民政部是中央政府中一个十分重要的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它负责管理全国的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事业等。民政部内设的相关机构主要有:
①政策研究中心,负责研究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各项民政工作的政策;
②救灾救济司,负责管理灾害救助、贫困救助与特殊救助事务;
③最低生活保障司,负责管理面向低收入阶层的最低生活保障事务,组织和指导扶贫济困等社会互助活动,指导地方社会救济工作;
④社会福利与社会事务司,负责管理全国的社会福利事务(包括老年人、孤儿、五保户等特殊困难群体的福利)、福利彩票及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
⑤优抚安置局,负责管理军人及其家属的优待、抚恤及补助事务,以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亡抚恤等事务。此外,还有转业军人的安置工作等。
(3)其他部门
①卫生部参与管理农村合作医疗、全民卫生保健等事务;
②财政部内设社会保障财务司,管理中央财政社会保障支出及财务制度等;
③审计署内设社会保障审计司,负责对社会保障事务进行审计监督;
④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负责制定社会保障发展的中长期规划等。
此外,一些半官方性质的组织与社会团体,也参与社会保障事务的管理,如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等机构就不同程度地参与着社会保障事务的管理。
3.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内设的社会保险事务管理机构有哪些?
【答案】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内设的社会保险事务管理机构有: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是全国劳动和社会保险事务的主管部门,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以及社会保险基金等均是其管理职责范围内的事务。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内设的社会保险事务管理机构有:
(1)法制司。负责起草包括社会保险在内的劳动和社会保险法规政策。
(2)养老保险司。负责基本养老保险事务的管理。
(3)失业保险司。负责失业保险及相关事务的管理。
(4)医疗保险司。负责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等事务的管理。
(5)工伤保险司。负责工伤保险事务的管理。
(6)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司。综合管理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工作。
(7)农村社会保险司。负责乡村社会保险事务的管理。
(8)直属事业单位。例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负责全国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指导与管理; 社会保险研究所,负责社会保险理论与政策的研究工作。它们虽然不在行政序列之中,但又直接为社会保险管理服务。
地方各级政府中的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也按此设置内部机构。
4. 应如何理解军人社会保障的职能与作用?
【答案】军人社会保障的职能与作用主要包括:
(1)补偿与恢复作用
军人社会保障的补偿作用是指军人社会保障为遭遇风险的军人收入损失提供适当的物质补偿。为了使军事劳动力再生产正常进行,就必须保障军人及其家庭成员的基本生活需要,即保障军人的生活来源不中断。军人社会保障的恢复作用是恢复遭遇风险军人及其家庭成员的正常生活秩序,使军人及其家庭得以生息繁衍。军人社会保障对于保护军人的身心健康,维护其家庭经济生活的稳定,恢复军人的劳动力具有重要的作用。
(2)激励与促进作用
①激励作用
军人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难免遇到意外事故的损害,军人社会保障不仅可以及时补偿军人在收入方面的损失,安定军人及其家庭生活,而且能够提高军人的经济地位和社会地位,使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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