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广州大学公法中心行政法学复试笔试最后押题五套卷
● 摘要
一、名词解释
1. 行政主体
【答案】行政主体是指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国家行政职权,作出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的行政行为,并能由其本身对外承担行政法律责任,在行政诉讼中通常能作为被告应诉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行政主体具有以下特征:
①行政主体能够依法行使行政职权;
②行政主体能够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职权;
③行政主体能够独立对自己行使行政职权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2. 行政管理关系
【答案】行政管理关系是指行政主体在行使行政职权过程中与行政相对人发生的各种关系。和其他行政关系相比,行政管理关系有两个特点:
①行政管理关系的双方当事人只能是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
②行政主体在行政管理关系中占主导地位。
3. 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派出行政机关)
【答案】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是指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经有权机关批准,在一定区域内设立的行政机关。
根据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我国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有三种类型:
①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行政公署;
②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区公所;
③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街道办事处。
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不是一级人民政府,但是依据有关组织法的规定,实际上履行着一级人民政府的职能,在一定的区域内对所有的行政事务享有组织与管理权,能以自己的名义作出行政行为,并能对其行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因此,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具有行政主体的资格。
4. 行政法主体
【答案】行政法主体是指行政法调整的各种行政关系的参加人一一组织和个人。其中,组织包括国家机关、企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 个人包括国家公务员以及作为行政相对人的公民、外国人、无国籍人等。
行政法主体是行政关系的参加人,不是行政关系参加人的个人、组织不能成为行政法主体。但是行政关系的参加人不等于行政法主体,行政关系只有被行政法调整时才为行政法律关系,行政法律关系的参加人均为行政法主体。因此,行政法主体等于行政法律关系主体,而不等于行政关系主体。
5. 行政赔偿与行政补偿
【答案】①行政赔偿与行政补偿的概念
行政赔偿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的过程中侵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制度。
行政补偿义称行政损失补偿,是法律设立的对行政主体合法行政行为造成行政相对人损失而对相对人实行救济的制度。
②行政赔偿与行政补偿的区别
a. 引起行政补偿的行为是合法行为,而引起行政赔偿的行为是违法行为;
b. 引起行政补偿的行为属于积极实现国家行政目标的行为,而引起行政赔偿的行为则是没有任何积极意义的、应予避免的行为;
c. 引起行政补偿的行为通常是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行为,既包括行使行政权力的公务行为,也包括非行使行政权力的其他公务行为,而引起行政赔偿的行为只是行使行政权力时发生的行为;
d. 引起行政补偿的行为有时可以是被补偿人的行为(此时补偿义务机关是受益人,而非侵权人),而引起行政赔偿的行为不可能是受害人的行为。
6. 行政强制执行与行政强制措施
【答案】①行政强制执行与行政强制措施的含义:
行政强制执行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履行行政机关依法所作的行政处理决定中规定的义务,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强制其履行义务或达到与履行义务相同状态的行为。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实施行政管理的过程中,对公民人身自由进行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财产实施暂时性控制的措施。
②两者的区别是:
a. 行政强制执行是以相对人不履行行政主体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理决定为前提的,而行政强制措施是以相对人存在某种危害公共安全及其自身安全的危险性行为,或公共利益的紧迫需要为前提。
b. 行政强制执行的目的在于通过国家的强制,迫使义务人履行义务或达到与履行义务相同的状态,以便使相对人的义务得到实现。而行政强制措施的目的在于预防、制止相对人危害社会、危害其自身的行为或事件的发生及蔓延,或满足公共利益的紧迫需要,使一定社会秩序保持正常状态。
c. 行政强制执行行为的构成,往往是因为相对人违背了行政机关课以的作为义务,即没有主
动履行行政主体课以或规定的义务,而由行政机关强迫其履行该项义务。而行政强制措施在较多情况下是因为相对人违反法定的小作为义务,而作出了行政法规范禁止的某种危险行为,由行政主体强行予以控制或消除,或相对人根本不存在法定的特定义务,但由于公共利益的紧迫需要而由行政主体临时对其采取强制措施的行为。
d. 行政强制执行是依据行政实体法规范作出,而行政强制措施则是依行政程序法规范作出。
7. 行政法规
【答案】行政法规是指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所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行政法规具有以下特征:
①从主体上看:行政法规的制定权专属于国务院,其他任何组织都无权制定行政法规;
②从依据上看:行政法规是依据宪法与法律而制定的,因此它具有从属国家法律性,其内容不得与宪法和法律相抵触。
③从性质上看:行政法规属于法律规范的一种形式,属于“法”的范畴。
④从内容上看:除专属于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内容外,它可以规范政治、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外事等各个领域的国家和社会管理事务。
8. 政策性行政补偿
【答案】政策性行政补偿指国家对因其实行公用征收、征用或其他政策所造成的特定损失而给予行政相对人的补偿。政策性补偿是执行国家事先己决定给予补偿的国家政策的必然结果,补偿对象一般具有一定的普遍性。
二、简答题
9. 简述行政行为的有效要件。
【答案】行政行为的合法有效是指行政行为应当符合基本要求,符合法律的规定和精神。只有合法的行政行为才是有效的,才对相对人具有拘束力。行政行为合法有效须符合以下要件:
(1)行政行为的主体应当合法,即实施行政行为的组织必须具有行政主体资格。
(2)行政行为应当符合行政主体的权限范围,这是指行政主体必须在法定的职权范围内实施行政行为,必须符合一定的权限规则。
(3)行政行为的内容应当合法、适当,这是指行政行为所涉及到的权利义务,以及对这些权利义务的影响或处理,均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
(4)行政行为应当符合法定程序,行政主体实施行政行为,必须按照法定的程序进行,不得违反法定程序,任意做出某种行为。
10.简述行政法制监督与行政监督的区别和联系。
【答案】(1)行政法制监督与行政监督的区别
①监督对象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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