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海南大学法学院895经济法学考研冲刺模拟题及答案
● 摘要
一、简答题
1. 我国对限制进出口的货物与技术的配额和许可证管理的主要内容如何?
【答案】我国对限制进出口的货物与技术的配额和许可证管理的主要内容如下:
(1)酉己额与许可证
配额,是指一国政府在一定时期内,对其进出口商品实行数量限制的一种方式,作为贸易保护的手段,属于非关税壁垒。
许可证管理,是指国家规定某些货物、技术等的进出口必须从对外贸易主管机关取得进出口许可证,没有许可证的一律不准进口或出口的一种制度。
①国家对限制进出口的货物,实行配额或者许可证管理;
②对限制进口或者出口的技术,实行许可证管理;
③对部分进口货物可以实行关税配额管理。
(2)管理内容
①进出口货物配额、关税配额,由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效益的原则进行分配。配额可以通过直接分配的方式分配,也可以通过招标等方式分配。
②许可证分为自动许可证与特别许可证。自动许可证,是指一经申请一般都能获得的进出口许可证,通常对那些需求广泛、不需严格限制的商品实行自动许可制。特别许可证又称非自动许可证或个别许可证,是指必须经主管当局个别审批才能获得的许可证。
2. 简述我国产品缺陷的认定标准。
【答案】缺陷是一个具有特定法律涵义的概念。我国《产品质量法》第34条规定,产品缺陷,是指产品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 产品有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是指不符合该标准。产品的设计、原材料采用、制造装配、指示等都可能发生缺陷。
(1)产品缺陷
①设计缺陷,指产品在设计上存在着不安全、不合理的因素,例如结构设置不合理,设计选用的材料不适当,没有设计附加应有的安全装置;
②制造缺陷,指产品在加工、制作、装配等制造过程中,小符合设计规范,或者不符合加工工艺要求,没有完善的控制和检验手段,致使产品存在不安全的因素;
③指示缺陷,指在产品的警示说明上或者在产品的使用指标标志上未能清楚地告知使用人应当注意的使用方法,以及应当引起警惕的注意事项; 或者产品使用了不真实、不适当的甚至是虚假的说明,致使使用人遭受损害。如油漆具有易燃性,生产者应附警示标志,提醒使用者存在的危险性,并告知如何避免。如果未履行上述义务,就属指示上的缺陷。
(2)产品缺陷的认定标准
①产品本身存在不合理的危险。从我国现行法律对缺陷产品认定的规定可知,缺陷产品认定的主要标准是产品本身存在不合理的危险,这是从其经济意义上分析。所谓不合理的危险是指产品存在明显或者潜在的,以及被社会普遍公认不应当具有的危险,这种危险主要表现为存在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因素,其在生产过程中已经事实上产生和存在。
②生产标准。缺陷产品认定的另一标准可以概括为生产标准,即包括在法律意义上违反有关保障产品安全的质量标准以及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质量标准所确定的告知义务,因而使本属合理的危险转化为不合理危险等。
(3)对标准的评价
产品缺陷认定的两个标准,一方面为在实践中具体认定产品缺陷提供了两种不同的思路,在缺陷产品的恰当认定中起到良好的作用。但另一方面,二重性的认定标准,也很容易产生分歧。如果一个产品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但却仍存在不合理的危险性,因为我们不能要求所有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都是先知先觉,能够杜绝所有的不合理危险。事实上标准往往具有滞后性,这就使得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产品仍有可能具有不合理的危险性。所以在缺陷产品的认定中,产品存在不合理的危险是认定的首要标准。
3. 简述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的概念与关系
【答案】(1)独资企业,是指由一个自然人投资,企业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企业; 合伙企业,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出资人为了实现一定的经济目的,根据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担风险,共享经济收益,对合伙企业债务负无限连带责任的企业。
(2)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的投资者都需要承担无限责仟。二者的不同之处在于:
①独资企业由一个自然人独立出资; 合伙企业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合伙人共同出资。
②在经营管理上,独资企业出资人依法享有独立的经营自主权,所得利润归出资人独立享有; 合伙企业由合伙人共同经营,经济收益也由合伙人共享。
③独资企业的资本数额较少,企业规模较小,承受风险能力较差; 合伙企业则相对更加稳定,承受风险的能力更强。
4. 比较产品质量缺陷与产品质量瑕疵。
【答案】产品质量缺陷是指产品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 产品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是指不符合该标准。
产品质量瑕疵是指产品存在除危险之外的其他质量问题。
(1)二者的相同点
①都不符合产品质量要求;
②都应当承担质量责任(但对瑕疵,经营者作出了明确的说明或者消费者在购买该产品前已经知道的除外)。
(2)二者的不同点
①在程度方面
前“小”后“大”,或前“轻”后“重”。
②在可否接受方面
对瑕疵,因尚未丧失产品原有的使用价值,消费者己经知道的,可以自行决定是否接受; 对缺陷,因存在不合理的危险,原则上不应接受。
③在向谁索赔方面
对瑕疵,直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该销售者赔偿后,其还可向负有责任的生产者或其他销售者追偿); 对缺陷,可以向销售者、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生产者、销售者之间可以根据实际责任情况向对方追偿)。
④在赔偿的方式和标准方面
对瑕疵,由销售者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负责修理、更换、退货以至赔偿损失; 对缺陷,以损害赔偿为原则。
⑤在诉讼时效方面
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
5. 简述期货交易参加者的资格限制。
【答案】(1)积极条件
在期货交易所从事期货交易的,应当是期货交易所会员。期货交易所会员应当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经济组织。要取得期货交易所会员资格,应当经期货交易所批准。其中,实行会员分级结算制度的期货交易所会员由结算会员和非结算会员组成。
(2)消极条件
下列单位和人员不得从事期货交易,期货公司不得接受其委托为其进行期货交易:
①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
②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期货交易所、期货保证金安全存管监控机构和期货业协会的工作人员;
③证券、期货市场禁止进入者;
④未能提供开户证明材料的单位和个人;
⑤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规定不得从事期货交易的其他单位和个人。
③下列人员不得以本人或者他人名义从事期货交易:
a.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b. 期货公司的工作人员及其配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