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云南大学法学院809民法学、经济法学、刑法学之《经济法》考研冲刺密押卷及答案
● 摘要
一、简答题
1. 简述我国对矿权的转让的相关规定。
【答案】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矿产资源法》和《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规定了探矿权和采矿权在限制条件下的转让。
(1)转让探矿权应具备的条件为:①自颁发勘查许可证之日起满2年,或者在勘查作业区内发现可供进一步勘查或者开采的矿产资源; ②完成规定的最低勘查投入; ③已经缴纳探矿权使用费、探矿权价款; ④探矿权属无争议; ⑤国务院地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2)转让采矿权应具备的条件为:①矿山企业投入采矿生产满1年的; 采矿权属无争议; ②已经缴纳采矿权使用费、采矿权价款、矿产资源补偿费和资源税; ③国务院资源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探矿权或采矿权转让的受让人,应当符合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规定的有关探矿权申请人或者采矿权申请人的条件。探矿权、采矿权转让后,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的有效期限,为原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的有效期减去已经进行勘查、采矿的年限的剩余期限。禁止将探矿权、采矿权倒卖牟利。
2. 反垄断法关于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表现形式的规定。
【答案】2007年8月30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经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并自2008年8月1日起施行。该法对于滥用市场支配地位问题做出了明确规定。
(1)市场支配地位,是指经营者在相关市场内具有能够控制商品价格、数量或者其他交易条件,或者能够阻碍、影响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能力的市场地位。
(2)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表现形式有:
①以不公平的高价销售商品或者以不公平的低价购买商品;
②没有正当理由,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
③没有正当理由,拒绝与交易相对人进行交易;
④没有正当理由,限定交易相对人只能与其进行交易或者只能与其指定的经营者进行交易; ⑤没有正当理由搭售商品,或者在交易时附加其他不合理的交易条件;
③没有正当理由,对条件相同的交易相对人在交易价格等交易条件上实行差别待遇;
⑦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
二、论述题
3. 违反税法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答案】在税收法律关系中,当事人应承担的违法责任主要是行政法律责任和刑事法律责任。依据《税收征收管理法》之规定,简述如下:
(1)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违反税法的法律责任
①违反税务管理的法律责仟
纳税人违反税务管理规定,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处以2000元以下的罚款; 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②违反纳税申报规定的法律责任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 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③偷税的法律责任
偷税,是指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等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行为。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④逃税的法律责任
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的,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人追缴税款,对扣缴义务人处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50%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⑤拖欠税款的法律责任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规定期限内不缴或者少缴应纳或者应解缴的税款,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税务机关除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外,可以处不缴或者少缴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③逃避追缴欠税的法律责任
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妨碍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欠缴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仟。
⑦骗取出口退税的法律责任
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税务机关可以在规定期间内停止为其办理出口退税,除由税务机关追缴其骗取的退税款,并处以骗取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⑧抗税的法律责任
抗税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行为。对抗税行为人,除由税务机关追缴其拒缴的税款、滞纳金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轻微,未构成犯罪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拒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拒缴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⑨阻挠税务检查的法律责任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逃避、拒绝或者以其他方式阻挠税务机关检查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2)税务人员违反税法的法律责任
①税务人员征收税款或者查处税收违法案件时未依法回避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②税务人员查封、扣押纳税人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的,责令退还,依法给子行政处分;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③税务人员与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勾结,唆使或者协助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为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税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④税务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或者索取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税务人员询私舞弊或者玩忽职守,不征或者少征应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⑤税务人员滥用职权,故意刁难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调离税收工作岗位,并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⑥税务人员对控告、检举税收违法违纪行为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以及其他检举人进行打击报复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⑦未依法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检举人保密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三、分析题
4. 某实业公司与王某签订承包协议由王某承包该公司在甲市设立的分公司,该分公司独立核算,作为一个独立的经济实体,法人代表为王某。实业公司为王某提供了办公地点和经营的一些合法手续。承包后,王某以某实业公司的名义与某物资供应公司签订了提供铁金粉一万吨、总价款2000万元的供货合同。合同订立后,王某找到实业公司办公室的李某搞到一张空白介绍信,私刻一枚实业公司的财务专用章,在某银行开设了账户,并通知物资供应公司将预付25万元汇入该账户。王某收到25万元之后,只供给价值8万元的货物,并退款5万元,余款提取后,即携款潜逃。物资供应公司找到实业公司要求返还货款,实业公司讲,王某是实行独立核算的经济实体的承包人,王某的行为由其甲市分公司负责。据查,该分公司是一个空壳公司,无注册资金,也无任何财产可供偿还。
问:
(1)甲市分公司与实业公司的关系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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