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西北工业大学人文与经法学院838法学综合二之经济法考研冲刺密押题
● 摘要
一、简答题
1. 行政处罚管辖的基本内容。
【答案】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或其他行政主体依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处罚的管辖主要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1)根据规定,行政处罚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2)县级以下(不包括县级)的行政机关如果没有法律、行政法规的另行规定或根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的依法委托,不得享有、行使行政处罚管辖权。
(3)两个以上依法享有行政处罚权的实施机关如对同一行政违法案件都有管辖权,在案件管辖上发生争议,双方又协商不成的,应报请共同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指定管辖。
(4)对行政违法案件有管辖权的行政机关若发现相应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行政机关必须依法及时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违法行为经人民法院依法审判认定构成犯罪判处拘役或有期徒刑时,行政机关已经给予当事人行政拘留的,应当依法折抵相应刑期。违法行为构成犯罪,人民法院判处罚金时,行政机关已经处以罚款的,应当折抵相应罚金。
2. 简述破产重组的内涵。
【答案】(1)破产重组的概念
破产重组是指当企业资不抵债时,管理层可以向法院申请破产重组。一旦申请获得批准,则债权人就不能向破产企业催逼债务。法律允许由同一个企业的管理层向债权人提出一个重组方案,延期归还债务,停止发放股息,暂停支付债务本钱,只支付利息,削减无担保的债权。
(2)破产重组最广义的涵义
破产重组最广义的涵义包括企业倒闭和清算。清算是公司依法被宣布完全解体,资产全部变卖,进行偿债。因而会产生一种企业淘汰方式的资产重组。破产不只是企业倒闭、清算,而且包括依法重组和调整。调整是在法庭之外,由债权人以债务人进行的和解存活。可见,重组和调整均是资不抵债而需要破产的企业,经过财务整顿,实现资本结构重组,以及经过领导班子的调整,生产、经营计划的转变,而获得重生。
(3)破产重组与调整的作用
①有利于债权人避免在破产清算中因资不抵债而受损;
②有利于职工防止企业解散引起的大量失业及其带来的社会震荡;
③有利于企业避免因破产而信誉受损。
破产的清算形式仍是破产的主要形式,它促进了资产的流动、再配置和再组合,起着结构调整和扶优汰劣的作用。在西方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破产是市场经济中一种正常现象,每年破产倒闭的企业动辄数十万家。但是,在中国市场经济不发达,破产机制不完善,破产立法不健全的进行条件下,企业破产的难度相当大。甚至比企业兼并实施难度还要大的多。正因为如此,国家政策鼓励“多兼并,少破产。”
3. 简述经济法理念的内容。
【答案】(1)经济法理念的概念
经济法的理念,是指人们对经济法的应然规定性的理性的、基本的认识和追求,是经济法和经济法学的灵魂暨最高原理,经济法学从总论到分则、经济法的各项具体制度都应能体现经济法的理念。
(2)经济法理念的内容
经济法妇理念是经济社会化条件下的实质公平正义,其核心内容是社会整体经济利益的实现。 ①社会整体经济利益是客观存在的。
a. 社会整体利益与社会个体利益固然紧密相关. 但又确实不同于社会个体利益,也不是社会个体利益的简单相加。
b. 社会经济利益也不同于国家政治利益,不能将国家政治利益等同于社会整体经济利益,或将前者凌驾于后者之上。
②依赖传统大陆法架构及其民商法、行政法无法实现社会整体经济利益。
a. 民商法是在维护个体合法权益、维护微观经济秩序的基础上追求公平正义,只能顾及形式的公平正义、“机会”的均等,而不必也无法考虑结果如何、是否达到整体的、实质的公平正义。
b. 现代行政法理念的核心是在公共行政无所不在的情况下防止人民、社会受到国家侵害,遏阻其滥权,以实现公平正义。然而,仅以这样的理念来维护社会整体利益是不够的、片面的、消极被动的,不足以对社会经济发展予以有效平衡协调、充分及时地向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实现民富国强和民族的伟大复兴。
③中国经济法天然要以维护社会整体经济利益为己任。
a. 经济法从产生时起,就以社会整体经济利益的实现为其使命。
b. 中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公有制的目的和本质是为了实现社会整体利益,公有财产的投资经营、管理监督则因其“行政+经济’,、“政府+商事”的特性而天然属于经济法调整的范畴。
4. 简述经济法的实质渊源和形式渊源的区别和联系。
【答案】经济法的渊源有实质渊源和形式渊源之分。
(1)经济法的实质渊源
实质意义上的经济法的渊源是指法律规范来源于谁的意志。经济法律的实质渊源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是该社会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
(2)经济法的形式渊源
经济法的形式渊源,即经济法律规范的形式来源,它通常包括两个方面的问题:
①经济法律规范的创立方式,即哪些国家机关可以在什么范围内以什么方式创制经济法律规范;
②经济法律规范表现为何种法律文件,或是其他什么形式。我国法学界更主要、史普遍的是在这种意义上使用法律渊源一词。
(3)经济法实质渊源与形式渊源的关系
经济法的实质渊源决定着经济法的形式渊源,而经济法的形式根源是经济法实质根源的表现,但前者是就经济法的来源、发源、源泉、根源等而言,亦即经济法的内容导源、派生于何处、发生原因为何,也就是说法律内容的最终决定力量,通常即指法的经济根源; 后者是指经济法律规范的创制方式或外部表现形式,简言之前者是经济法的本质属性,后者是经济法的形式表现。
5. 简述计划的职能。
【答案】计划的职能主要是:(1)预测引导。即预测未来发展方向并引导市场主体遵从。(2)政策协调。即在实施计划目标的过程中,协调各个方面的政策,以实现计划目标。(3)宏观调控。通过预测引导、政策协调。来对经济与社会发展的主要方面进行宏观调控。
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计划在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中,有着非常重要的地位,它在宏观上为国家和国民提供了行动的指针和目标,并为实现预期目标提供了具体的政策协调和政策引导; 它本身就是一种宏观调控的手段,还可以对其他的宏观调控手段进行协调,因而计划调控是一种更高层次的调控。
6. 简述我国建设用地管理制度。
【答案】建设用地管理是土地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
(1)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
(2)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时,应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3)征用基本农田,征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35公顷的,征用其他土地超过70公顷的,由国务院批准;
(4)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5)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有用途给予补偿,并原则上规定了补偿费用的标准,以切实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利益。
(6)对建设项目使用国有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等也作出相应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