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西南民族大学宪法学复试实战预测五套卷
● 摘要
一、概念题
1. 具体权利与抽象权利
【答案】具体权利是指当受到侵害后可以诉诸特定的违宪审查机关予以保护和救济,请求发动法律强制机制的那些基本权利,人部分的自由权均属于具体权利; 抽象权利是指受到侵害后不能直接诉诸特定的违宪审查机关保护,而须有待于立法具体化才能在普通法律层面上得到司法救济的那些基本权利,各种社会权利大多属于抽象权利。
2. 内源发展型宪法文化
【答案】内源发展型宪法文化是指宪法文化的发展主要是由本民族或国家的内部因素、内部关系决定。此种宪法文化一般形成于资本主义开创时期。
3. 宪法适用
【答案】宪法适用是指一定国家机关对宪法实现所进行的有目的的干预。它包括两层含义:①指国家代议机关和国家行政机关对宪法实现的干预。实施宪法不仅要求这些机关依宪设立,严格依宪运作,更重要的是要求这些机关通过追究宪法责任等途径,确保宪法的禁止性规定和宪法设定的义务能够得到落实。②指国家司法机关在司法活动中对宪法实施的干预。虽然目前我国法院一般不直接引用宪法条文作为判决的依据,宪法也必然具有司法适用性。许多国家的宪政实践表明,宪法司法是现代宪政国家完整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宪法适用不仅是实施宪法的重要方面,而且是立宪国家加强宪政建设、树立宪法权威的重要内容。
4. 首都
【答案】首都又称国都,是国家最高领导机构的所在地,通常也是国家的政治、文化、经济中心。首都对内是一国的中心,对外是沟通各国关系的汇合点,所以具有国家象征的意义。中华人民共和国首都是北京。
5. 宪法的价值
【答案】宪法的价值是指宪法本身及其在实施过程中能够满足宪法关系主体一系列需要或实现宪法关系主体一系列目标的内在规定性。
6. 宪法秩序
【答案】宪法秩序是一种社会秩序,是指基于人们对一定社会规律的认识,通过制宪对该社会所需要的“一致性、连续性和确定性”进行确认,形成一种宪法卜的(应然)秩序,再通过宪法的各种调整手段,而将宪法卜的(应然)秩序转变成实际上的社会秩序。它包括两个方面的含义:
①基于对人类社会治理规律的认识,通过制宪活动把该社会中普遍认可的规则以宪法文本的形式表现出来,形成一种应然的宪法秩序; ②通过宪法实施,把宪法文本中所确定的权利与义务转化为社会主体的行为,将应然的宪法秩序转变成现实生活中实然的宪法秩序。
二、简答题
7. 宗教信仰自由的含义是什么?
【答案】宪法第36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宗教信仰自由的含义包括:
(1)每个公民都有按照自己的意愿信仰宗教的自由,也有不信仰宗教的自由;
(2)有信仰这种宗教的自由,也有信仰那种宗教的自由;
(3)在同一宗教里,有信仰这个教派的自由,也有信仰那个教派的自由;
(4)有过去不信教而现在信教的自由,也有过去信教而现在不信教的自由。
根据宪法对宗教信仰活动自由的规定,我国宗教团体和宗教界可以而且应当同各国宗教团体和宗教界人士进行互访和友好往来,开展宗教方面的学术文化交流。但是,这种交往必须坚持独立自主、自办教会的原则,不允许国际上的宗教势力干涉、控制、支配我国的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
8. 宪法对政党有哪些规范和保障作用?
【答案】(1)宪法对政党的规范中国学者在讨论宪法对政党的规范情况时,除了强调明不的宪法规定外,还强调宪法惯例对政党的调整。宪法规范和政党之间的密切关系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①现在政党政治已进入宪法惯例与宪法规范同时适用的时代,即政党组织活动遵循宪法惯例、宪法规范和普通法规范。
②政党的宪法地位有三种形式:
a. 少数国家宪法对政党的权利、功能及政党活动限制等作了规定,政党具有宪法地位;
b. 制定专门政党法,作出详细的规定;
c. 在其他法律或判例中对政党进行规定。
③政党同宪法确认的国家宪政体系关系:
a. 政党行动形成的宪法惯例成为国家宪政体制的组成要素,对宪法规定的宪政体制起补充和完善作用;
b. 宪法确认的宪政体制是政党斗争的中心和焦点;
c. 政党也是宪法确认的统治关系运转的中心。
④宪法与政党之间关系密切,政党是宪法的重要内容,它对宪法的实施起着重大的影响; 宪法是政党合法地位的依据和载体,是政党在民主宪政建设中充分发挥作用的最重要的规范。
(2)政党的宪法保障形式
从总体看,运用宪法对政党的保障有两种形式:
①运用宪法中的相关权利自由加以保障;
②运用宪法中的权力条款,对议会立法加强控制,从而保障政党。
(3)国家运用宪法控制和监督政党
宪政国家的实践证明,尽管在政党制度下,政党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是政党不应超越于国家之上。一国必须有切实可行的体制保障和制约政党。
9. 中国在立宪时要解决的问题与西方有哪些不同?
【答案】(1)中国立宪思想产生的背景与西方不同
中国立宪思想产生于国家积弱、政府软弱无能的时代。抗日战争开始以后,中国的宪法思想更加不可避免地走向了强政府主义。为了调和富强要求与有限政府之间的矛盾,中国在制宪过程中引入了阶段论思维。西方立宪思想产生与国家富强的时代,有限政府的思想根深蒂固。
(2)中国立宪时国家权力机关之间的关系与西方不同
中国主张不同国家机关之间权力协调而非权力制约,当三权分立原则被引进到中国时,却逐渐被各种各样的集权论与分工协作理论所代替。分权与制衡原则是西方宪法学理论最重要的原则之一。
(3)中国立宪时的权利观念与西方不同
在中国的法律传统中,权利产生于国家权力并且最终服从于国家权力的思想根深蒂固。强调统治权之间的协调关系、主张个人权利与国家权力之间的统一性最终仍然共同指向国家建设的需要。在西方,天赋人权,主张权利是与生俱来的,国家权力不能侵犯个人的权利。
10.简述宪法的效力。
【答案】(1)宪法的含义
宪法是集中表现统治阶级建立民主制国家的意志和利益的国家根本法。
(2)成文宪法国家的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国家的任何法律都应具有法律效力,但在成文宪法的国家中,宪法的法律效力高于一般的法律,在国家法律体系中处于最高的法律地位。这主要是由宪法的内容所决定的。
宪法的最高法律效力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含义:
①任何普通法律、法规都不得与宪法的原则和精神相违背。对此,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②宪法是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全体公民的最高行为准则。对此,我国宪法规定,“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
(3)不成文宪法国家宪法的效力
由于实行不成文宪法的国家往往也是实行柔性宪法的国家,而柔性宪法的创制形式和程序与一般的普通法律一样,因此,由此产生的宪法在法律效力上与普通法律的法律效力是一样的。
11.简述联邦制国家结构形式的卞要特征。
【答案】联邦制是指由两个或多个成员国(邦、州、共和国)组成的统一的联盟国家所采取的国家结构形式。联邦制国家1般由州、邦、共和国、自治领域等构成。各成员单位的边界是历史形成、相对稳定的,而非联邦中央划分的结果,所以在联邦制下一般不存在行政区域划分。联邦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