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河南农业大学资源与环境学院821土地经济学考研冲刺密押题
● 摘要
一、名词解释
1. 土地利用
【答案】土地利用是指人类通过与土地结合获得物质产品和服务的经济活动过程,这一过程是人类与土地进行的物质能量和价值、信息的交流、转换过程。
2. 土地估价
【答案】土地估价是指土地估价师根据估价目的,遵守(公认和规定的)估价原则,运用(公认和规定的)估价方法,按照(公认和规定的)估价程序,对估价对象在估价时点的特定价值进行分析、测算和判断并提出专业意见的活动。
3. 生地
【答案】生地是指没有城市基础设施的土地,如荒地、农地。
4. 土地利用结构
【答案】土地利用结构是指在整个土地面积中,各类用地所占的比重。
5. 土地所有制
【答案】土地所有制是指人们在一定社会制度下拥有土地的经济形式。
6. 土地税收
【答案】土地税收是指国家以土地作为征税对象,凭借政治权力从土地所有者或土地使用者手中无偿的、强制的取得部分土地收益的一种税收。
二、简答题
7. 简述土地经济供给的影响因素。
【答案】影响土地经济供给的因素包括:
(1)各类土地的自然供给;
(2)利用土地的知识和技能;
(3)社会要求;
(4)价格;
(5)土地利用计划;
(6)土地供给者的行为。
8. 土地估价的目的。
【答案】土地估价的目的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招标、拍卖、挂牌、协议)、转让(买卖、互换)、收购储备、作价入股、清产核资等流转过程中土地使用权价格的评估; 集体土地所有权流转过程中土地使用权价格的评估;
(2)土地使用权(含建筑物、构筑物)抵押、不动产课税及司法仲裁涉及的土地估价业务;
(3)企业改制上市、增资扩股等经济活动涉及的土地价格评估;
(4)城镇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的评估、更新与咨询,城市地价动态监测;
(5)农用地分等定级估价和农用地区片综合价等市场需要和土地管理需要的土地估价、规划、策划、咨询等业务。
9. 最坏耕地产生级差地租的几种情况?
【答案】最坏耕地产生级差地租的表现为以下几类:
(1)由于在较好的土地上连续追加投资的劳动生产率降低造成的。
(2)由于社会对农产品需求增加,有更坏的土地投入耕作,其个别生产价格作为社会生产价格,因而原来最坏土地的个别生产价格低于这个新的社会生产价格,从而形成超额利润并转化为级差地租。
(3)在最坏土地卜追加投资由于劳动生产率的不同而产生的级差地租。
10.影响资木主义绝对地租量的因素?
【答案】影响资本主义绝对地租量的因素包括:
(1)绝对地租量取决于农产品的价值与生产价格之间的差额及其实现程度;
(2)绝对地租量取决于农业资本有机构成的相对水平;
(3)取决于农业投资总量。
三、论述题
11.试述实现农业土地规模经营的基本条件。
【答案】实现农业土地规模经营的基本条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农村非农产业发达。农业劳动力已大量转移到非农产业就业,且这些劳动力转移后获得相对长期稳定的职业和收入。这样,在一定的空间范围内,农业劳动力人均负担的耕地面积才能增加,扩大农业土地经营规模才成为可能。
(2)农机化水平的提高。农机化水平的提高,要求经营土地面积的扩大有利于农机的充分利用。在以手工和畜力为主进行操作时,自然就不存在扩大规模的客观动因。
(3)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加强。一般说来,较大规模经营的成功与否,在相当大程度上取决于农业产前、产中、产后的社会化服务状况。这种服务的项目愈广泛、质量愈高,农业土地适度经营规模的实现可能性也愈大。
(4)经营者素质的提高。大规模经营与小规模经营相比,肯定需要经营者有较高的素质。这些素质包括经营者的知识的广度和深度、管理能力、责任心等。
(5)集体经济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有能力在规模经营的起步阶段给予经营者一定的经济扶持,并能在受灾年景给予经济保险,也是一个重要条件。
12.农村土地市场发育的障碍性因素分析及对策。
【答案】(1)农村土地市场发育的障碍
①土地产权不明晰,土地所有权主体泛化。农村土地归农民集体所有,这在《宪法》、《民法通则》、《土地管理法》、农业法》等重要法律中都有明确的规定。但是,“集体”的主体代表,法律规定却较为含糊。同时,农民作为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对集体所有的土地是“按股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法律上也没有明确。由于土地所有权主体的泛化,致使在土地产权市场中经常出现多元主体之间的权利之争,加大了交易成本,或者是造成了土地所有权的虚置。
②土地所有权主体之间的权利与义务界定不清。以家庭经营为基础的经营体制是建立在所有权主体凌驾于使用权主体之上的行政配给关系所决定的,并导致了土地所有权主体与使用权主体之间的责、权、利”界定小清。
③土地的产权残缺不全。目前我国是把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纳入国有土地统一管理。农民对承包的土地拥有使用权、收益权、经营自主权,却没有抵押权、继承权; 土地市场的机制不完善导致第土地市场的信息不畅通; 土地交易价格被扭曲; 土地交易的中介服务不完善。
④土地交易组织发育滞缓,土地市场需求乏力。农业经营的收益越来越低:农业风险的防范机制尚未建立; 农业社会化服务系统小完善; 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 有些农民即使转移到二、三产业,由于失业的风险和收入的不确定性,他们宁肯粗放经营,甚至不惜抛荒弃耕,也不愿意转移出让,农村土地市场的发育因此而严重受阻。
(2)推进农村土地市场化进程的思路与对策
①理顺市场主体之间的产权关系。
明确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代表,强化所有权职能。进一步明晰集体产权的主张。明确村民委员会作为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代表是比较现实和稳妥的选择。这既尊重了历史,又考虑到了农村现状,而且操作的成本也不高。
②科学界定产权主体的权利和义务范围。
a. 应当在法律上明确界定农村土地所有者的权利和义务。在“两权分离”、农户作为土地经营主体的体制下,所有权主体对集体土地有监管权,如按合同规定使用土地,防止荒芜、弃耕地或任意改变土地使用方向。
b. 应合理界定土地使用权主体的权利范围。完整的土地使用权至少应包括排他的占有权、开发利用权、收益权、流转权、租赁权、抵押权、继承权七项。土地使用权主体不得借口使用权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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