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问答库>考研试题

2016年中国青年政治学院612专业一(法理学、宪法、经济法、国际法学)之《经济法》考研必备复习题库及答案

  摘要

一、名词解释

1. 产权界定

【答案】产权界定是指国家依法划分财产所有权和经营权等产权归属,明确各类产权主体行使权利的财产范围及管理权限的一种法律行为。中国的产权界定遵循的是“谁投资,谁拥有产权”的原则进行,在界定过程中,既要保障国有资产所有者及经营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同时还要保证其他财产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产权界定的主管机关为区县一级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

2. 证券交易

【答案】证券交易又称证券买卖,是指已经发行的证券在不同的投资者之间有偿转让的行为。证券交易当事人依法买卖的证券,必须是依法发行并交付的证券; 法律对其转让期限有限制性规定的,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买卖; 受法律禁止的人员在法定期间内不得买卖股票; 公司大股东买卖股票要受到限制; 证券交易须以法定的方式进行。

3. 价格监督检查

【答案】价格监督检查包括价格监督和价格检查。价格监督包含国家监督和社会监督,其主要任务是对价格的合法性和执行价格中的问题进行监督,国家设立专门机构负责价格监督检查工作,消费者、企业职工、新闻媒体等也有权进行价格监督; 价格检查一般是指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法对价格活动进行检查,并依照《价格法》的规定对价格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4. 社会中间层主体

【答案】社会中间层主体是指独立或相对独立于政府主体与市场主体,为政府干预市场、市场影响政府和市场主体之间相互联系起中介作用的主体,也被称为非政府公共组织或者机构、准公权力主体。它在某些方面承担非政府公共组织的一定职能,具有中介性、公共性、民间性、专业性的特征。

5. 经济法

【答案】经济法是调整在国家协调的本国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这种经济关系的表现形式应当包括市场监管关系和宏观调控关系。市场监管关系,即市场监督管理关系,是指在国家进行市场监督管理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宏观调控关系则是在国家对国民经济总体活动进行调节和控制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这个定义有以下三个方面的基本含义:①经济法属于法的范畴; ②经济法属于国内法体系; ③经济法不同于国内法体系中的其他法的部门。

6. 操纵市场行为

【答案】操纵市场行为是指以获取不正当利益或者转嫁风险为目的,利用其资金、信息和其他优势制造虚假的证券交易量以影响交易价格的行为。操纵市场,是垄断行为中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

为和联合限制竞争行为在证券市场中的特殊表现,应予限制和禁止。

二、简答题

7. 什么是权责利相统一原则? 其意义如何?

【答案】(1)权责利相统一原则的含义

责权利相统一原则,是指在经济法的法律关系中,各管理主体和公有制主导的经营主体及各个环节所承受的权(力)利、利益、义务、职责和责任必须相一致,不应当有脱节、错位、不平衡、不到位等现象存在。

(2)权责利相统一原则的意义

①公有制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所决定了,权责利相统一原则是中国经济法灵魂的一项根本性原则。

②它有利于协调公有制和市场经济的关系,是社会主义经济法及中国经济法的一项特色。私有制财产关系对全社会和整个社会经济关系的辐射,决定了资本主义经济法中公共管理主体的责权利配置亦可在经济法之外解决。

③有利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摒弃行政型、家长式的经济体制,每个具体公有主体都要面向市场,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应变,从事管理和市场经济活动,建立各种公有主体角色不易错位的内在机制,保障公有财产不致流失乃至保值增值,使经济管理高效廉洁、稳健有序。

8. 简述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基本原则。

【答案】我国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基本原则有三项:

(1)对消费者特别保护原则。

从形式上来看,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地位是平等的,但是在实际消费关系中,消费者相对于有组织、有实力、有信息占有优势的经营者来说处于弱者地位,_者实质上不平等。为了保障双方的地位实质上平等,保障交易公平,防止消费者权益因其弱势地位而被经营者随意损害,国家对消费者给与特别保护,这是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最基本原则;

(2)国家保护与社会保护相结合的原则。保护消费者的权益小仅仅是行政机关的职责,同时也是全社会的共同职责。只有全社会各类组织和个人,尤其是以保护消费者权益为本职的消费者保护组织,都参与到对涉及消费者权益的经济活动和社会活动的监督与干预中来,“消费者至上”的观念才有可能真正树立起来;

(3)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营者在与消费者进行交易时,应当诚实信用,尊重消费者的意愿,不得恃强凌弱,不得采取欺诈或者其他违法行为。

9. 简述金融监管概念及其目的。

【答案】(1)金融监管概念

金融监管是金融监督和金融管理的总称。

①金融监督是指金融主管当局对金融机构实施的全面性、经常性的检查和督促,并以此促进金融机构依法稳健地经营和发展。

②金融管理是指金融主管当局依法对金融机构及其经营活动实施的领导、组织、协调和控制

等一系列的活动。狭义的金融监管是指中央银行或其他金融监管当局依据国家法律规定对整个金融业(包括金融机构和金融业务)实施的监督管理。广义的金融监管在上述涵义之外,还包括了金融机构的内部控制和稽核、同业自律性组织的监管、社会中介组织的监管等内容。

(2)实施监管的目的

①维持金融业健康运行的秩序,最大限度地减少银行业的风险,保障存款人和投资者的利益,促进银行业和经济的健康发展。

②确保公平而有效地发放贷款的需要,由此避免资金的乱拨乱划,制止欺诈活动或者不恰当的风险转嫁。

③金融监管还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贷款发放过度集中于某一行业。

④银行倒闭小仅需要付出巨大代价,而且会波及国民经济的其它领域。金融监管可以确保金融服务达到一定水平从而提高社会福利。

⑤中央银行通过货币储备和资产分配来向国民经济的其他领域传递货币政策。金融监管可以保证实现银行在执行货币政策时的传导机制。

⑥金融监管可以提供交易账户,向金融市场传递违约风险信息。

10.什么是经济法学? 它与经济法律法规是什么关系? 经济法学应研究哪些基本内容?

【答案】(1)经济法学的概念

经济法学是研究经济法及其发展规律的法学学科。它属十法学的范畴,与法学的其他学科有着密切的联系; 同时,它又区别于法学的其他学科,因为它是以经济法及其发展规律为研究对象的。

(2)经济法学和经济法规的关系

①经济法学和经济法规的联系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a. 没有经济法规,就没有经济法学的研究对象,也就不会有经济法学;

b. 经济法学的产生和发展,为经济法规的进一步发展开辟了道路。

②它们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a. 经济法学是法学体系中的一门独立而重要的学科; 经济法规是法的体系中的一个独立的法的部门,属于法律规范。

b. 经济法学具有特定的研究对象; 经济法规具有特定的调整对象。

c. 经济法学是人们从事学术研究的产物,没有法律约束力; 经济法规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

总之,经济法学和经济法规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不应棍淆。

(3)经济法学的研究内容

经济法学研究经济法及其发展规律。

①经济法学研究经济法。经济法是调整在国家协调的本国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这种经济关系的表现形式应当包括市场监管关系和宏观调控关系。市场监管关系,即市场监督管理关系,是指在国家进行市场监督管理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宏观调控关系则是在国家对国民经济总体活动进行调节和控制过程中发生的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