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同济大学法学院622法学综合一(含民法学、诉讼法学)之宪法考研基础五套测试题
● 摘要
一、名词解释
1. 共和制
【答案】共和制是指国家权力属于人民,由民选的国家机关或国家领导人依法以民主方式行使国家权力的政治制度。共和制政体是目前世界上多数国家采用的政体形式,就其具体形式而言主要包括总统制、议会共和制、委员会制和半总统半议会制等四种政权组织形式。
2. 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答案】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即物质帮助权,是指公民因失去劳动能力或者暂时失去劳动能力而不能获得必要的物质生活资料时,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生活保障、享有集体福利的一种权利。公民在特定情况下获得物质帮助权的具体表现是:①老年人的物质帮助权。②患疾病公民的物质帮助权。③丧失劳动能力的公民的物质帮助权,主要指残疾人的物质帮助权。
3. 言论自由
【答案】言论自山是指公民对于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各种问题,有通过语言方一式表达其思想和见解的自由。言论自由在公民的各项自由权利中居于首要地位。从法理和立法实践看,任何自由都必须在法律的范围内行使,我国公民的言论自由同样应该在法律的范围内行使,言论自由的行使范围包括:①不得利用言论自由煽动群众反对政府,危害国家和社会安定:②不得利用言论自由对他人的人格尊严进行侮辱诽谤。
4. 内阁制与委员会制
【答案】内阁制又称议会制,是指行政机关内阁的成立及其存续依赖于议会,并对议会负责的制度。委员会制,又称行政合议制或集体元首制,是指政府首脑由一定数目的委员组成,由各委员分享行政首脑权力的制度。
二、简答题
5. 如何理解纳税义务与基本权利之间的关系?
【答案】纳税义务与基本权利的关系是内在的一致性。
(1)在现代社会中纳税是公民应该履行的一项基本义务,是法治社会的重要标志。纳税义务的履行,实际上给纳税人带来相应的权利。
从某种意义上说,纳税义务的履行是纳税者享受基本权利的基础与条件。纳税者首先有权利享受
政府用税收提供的服务和公共设施,如医疗、教育、社会安全、法律保障、交通等,并有权利要求政府积极改善这些条件并提供优质服务。
(2)纳税者有权利了解、监督税款的使用情况,进而监督政府工作。从政府角度讲,应通过各种途径公开国家税款的使用情况,为纳税者了解政府使用税款的情况提供各种条件。了解税款的使用情况是现代宪政国家公民行使了解权的重要内容。为了使纳税行为进一步规范化,纳税者有权利要求接受与纳税有关的教育,了解有关纳税的知识与必要的程序,尊重纳税者的基本权利,提高纳税者的权利意识。为了方便纳税人的纳税,我国税务机关在改革中,建立了优化纳税服务的体系,探索将一窗式服务理念和方法延伸到所有税种,方便纳税人,建立统一的电子税源档案库,对纳税人所有资料实行一户式存储。
6. 宪法解释与法律解释的卞要区别是什么?
【答案】宪法解释是一种探求宪法规范客观内涵的活动,具体指一定主体对宪法内容、含义及其界限所做的一种说明。宪法解释是1种广义上的法律解释,但是宪法解释与法律解释有以下区别:
(1)宪法解释是把宪法规范适用于现实生活的过程与活动,解释过程与国家的政治共同体与社会基本价值体系有着密切的关系,而法律的解释并不必然与社会共同体与价值体系有关;
(2)就规范的结构与性质而言,一般法律规范的结构是具体而明确的,在现实生活中进行解释或解释的空间比较有限,而宪法规范中包含着大量原则性与抽象性的内容,几乎所有的宪法规范客观上都存在解释的空间,需要通过经常性的解释活动补充和调整社会价值体系;
(3)宪法解释与法律解释具有不同的思维模式;
(4)法律解释通常是通过具体的规范分析力一法解决法律与社会的冲突,而宪法解释思维是一种宏观的思维模式,从宪法价值体系的宏观角度揭示宪法的意义与内涵。
7. 简述选举制度的基本功能。
【答案】选举制度的基本功能包括:
(1)选举制度为选民选出自己信赖的代表组成国家机构,从而为实现国家权力的转移提供了制度保障。
近现代民主制国家最根本的原则即人民主权,但即使在最直接的民主制度中,也不可能使所有的人都直接成为统治者。国家权力的行使者只能是少数人。这样也就导致国家权力的所有者与行使者相互分离,形成少数领导者和绝大多数被领导者的相互矛盾。选举制度则是解决这种相互分离和相互矛盾状况的根本途径。选民通过选举这一权力委托方式使权力的行使者获得合法地位。
(2)选举制度为选民监督权力行使者,并在一定条件下更换权力行使者提供了重要途径。
广大选民与国家权力行使者的这种委托关系,决定了权力行使者必须向广大选民负责。选民将根据权力行使者的具体表现,对其是否符合自己的意愿进行评判,并对其违反选民意愿的行为追究责任。选民可通过民主程序重新选举产生新的符合自己意愿的权力行使者。这就要求权力行使者必须坚持为选民服务,时刻牢记对选民负责的思想。
(3)选举制度是促进民意的形成、表达,并使选民民主意识得以提高的重要手段。
国家的统治、社会的管理都必须以民意为依归。选举是形成、表达民意的理想方式。选举一方面表达了选民对权力行使者必须具备的基本要求,另一方面则表达了选民对国家和社会管理应该贯彻何种政策的基本意见。而且选举过程中不同意见的交流、妥协,还会形成人们都能接受的意见。因此,选举制度在形成、表达民意中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同时,选民通过选举活动的参与,还可增强民主意识。选民通过参与选举,不仅会对自己的地位和作用产生明确的认识,还能增强其分析和判断政治现象、政治问题的能力,从而积极地参政、议政。(4)选举制度还是缓和社会矛盾、解除社会危机、维持社会安定的重要措施。
经济萧条、通货膨胀、政局不稳等社会矛盾和社会危机是影响国家统治秩序和社会安定的重要因素。虽然解决矛盾或危机的方法很多,但在民主政治制度中,选举是最根本的民主途径。选举不仅可以使选民与选民、选民与代表更为紧密地联系在一起,还可以集思广益,对各种政策选择方案进行论证,从而为各种社会问题寻找合理的、为人们所接受的解决方法。
8. 简述宪法解释的效力。
【答案】(1)宪法解释效力是指一种对外部行为或规则的约束力。宪法解释效力是宪法最高性的必然要求,具有客观的效力范围与具体形式。在成文宪法国家,宪法解释具有效力是一个基本原则,同时也是客观状态。其客观基础在于:
①由宪法的法的属性所决定的。现代宪法学确立了宪法作为法的基本框架,既然具有法的属性,对宪法的解释自然发挥法的效力。
②由宪法解释的对象所决定的。宪法解释是对宪法规范内涵的解释,规范所具有的对外的约束力通过解释活动得到具体体现,为宪法价值的社会化提供客观的基础。
③从宪法解释的目的看,只有通过宪法解释的效力,才能实现解释的目的,保持宪法规范与社会现实之间的协调。
④从宪法适用与宪法解释的关系看,宪法解释发挥效力是宪法适用的前提条件与基础,如宪法解释不能发挥任何效力,就会造成宪法适用过程的不确定性与法律的空白,破坏整个宪政秩序的稳定。
⑤宪法解释是否具有效力不仅关系到个人基本权利的具体保护问题,同时直接关系到整个法律秩序的稳定,对社会经济、政治与文化的发展产生综合性的影响。
⑥从宪法规范的最高法律效力看,宪法解释效力的存在具有客观基础,即对规范效力的解释必然确立主观和客观的效力范围。
(2)对宪法解释的效力,学术界主要有三种观点:
①第1种观点认为,宪法解释的效力与宪法典具有同等的最高效力,其理由主要在于:宪法解释不是创制新的宪法规范; 宪法解释是在宪法规范所提供的规范范围内进行的解释活动,小能脱离具体规范涵义。
②第二种观点认为,宪法解释的效力与普通法律效力相同,其主要理由是:宪法解释虽然以一定的宪法规范为依据,但并非对规范涵义的简单重复,实际上赋子了宪法规范以新的内容; 宪法解释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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