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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866管理学综合之土地资源管理学考研题库

  摘要

一、概念题

1. 土地统计调查

【答案】土地统计调查就是根据土地管理的目的和要求,采用科学的调查方法,有计划、有组织地收集关于土地、土地利用和土地权属的原始资料过程。土地统计调查是土地统计管理的初始阶段,是人们研究和认识土地资源及其利用的起点。离开了对土地利用实际状况的周密调查,认识也就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决然不能得出正确的结论。

2. 土地征用

【答案】土地征用,就是指国家为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批准权限批准,并依法给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农民补偿后,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变为国有土地的行为。征用是一种合法地强制性行使公权力的行为,必须是建立在“公共利益”的基础上。同时,征用体现出土地权利在不同主体之间的分割与变换,必要的“征用补偿”是保障征用行为的关键。

3. 土地用途管制

【答案】土地用途管制,是指国家为实现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通过编制土地利用总划定土地用途区,确定土地使用限制条件,规定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必须严格按照规划用途利用土地的

4. 土地统计管理

【答案】土地统计管理就是运用土地统计力法,借助于数字和图件系统地记载各土地使用单位和各类用地的数量与质量的变化情况的土地资源管理形式和手段。由于统计的任务、内容和方

法的不同,土地统计可分为原始统计和年度统计,两者相互联系,共同组成统一的土地统计过程。

5. 土地转让

【答案】土地转让是指土地所有人将土地所有权有偿或无偿地转移绘他人。土地转让行为只能发生在土地私有制的社会里,我国在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之后,土地变私有制为公有制,因而不允许土地转让。但是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受让人仅对土地享有使用权,而所有权仍属于国家或集体。

6. 土地发展权

【答案】土地发展权是土地变更为不同使用性质的权利,是一种可以与土地所有权分割而单独处分的财产权。它既可以与土地所有权合为一体,由拥有土地所有权的土地拥有者支配,也可以单独支配,它是土地处分权中最重要的权利。

土地发展权包括:农地变更为非农用地的发展权或称之为农地发展权; 未利用土地变更为农用地或建设用地的发展权; 在农地使用性质不变的情况下扩大投入的发展权; 在建设用地上进行建设的发展权。

二、简述题

7. 如何设计土地利用优化结构?

【答案】设计土地利用优化结构应该主要考虑下面两方面的内容:

(1)依据土地资源的数量和质量进行利用结构的设计

土地资源的数量和质量是设计土地利用结构的必要前提和重要依据。实践证明,充分、合理地利用土地资源是提高农业生产经济效益的关键因素。所谓充分、合理用地利用就是发挥地区的土地资源优势,根据其数量和质量以及各类土地的构成,挖掘土地的增产潜力,发展相应的生产部门,节约活劳动和物化劳动的投入,以取得较多数量的社会所需要的物质产品。

(2)满足维持生态系统平衡的要求进行利用结构的设计

土地生态系统具有两个鲜明的特点即物质性和自动平衡性。所谓物质性指的是生态系统中生物群落与非生物环境之间,以及各自内部诸因素之间所发生的多种关系都是物质关系。没有物质在它们之间存在和运动,整个生态系统便不能形成和发展。自动平衡性指在排除人类干扰的情况下,生态系统各组成部分之间具有自动平衡的内在要求,而达到的一种完整、协调和平衡的状态。这种平衡推动生态系统的进化和发展。平衡的要求是“物质转变”规律作用的原因,这一规律的作用,实现着平衡要求。平衡要求运动,运动实现平衡。因此,在设计农业生产用地结构时,一定要遵循生态系统平衡原则,使生态系统处于两个相互依存的平衡状况,一是生物种群之间平衡(如生产者一消费者一分解者之间的平衡); 一是生物种群和非生物环境(如营养物质、光、热、水等)之间的平衡。

维持生态系统平衡的要求,就要保证植物种群和动物种群组成合理的生物结构和食物链关系,以满足生态系统稳定性的要求。

人们在通过劳动于生态系统的基础之上建立经济系统的过程中,应该慎重地对待历史形成的生态系统的结构特点,自觉维护和保持生态系统的固有调节机制和不破坏其稳定性极限的前提下进行,以协调经济系统和生态系统之间的关系,实现人工的生态平衡。

8. 简述土地资源管理学的内容、体系和原则。

【答案】(1)土地资源管理学的内容

土地资源管理学包括为完成土地资源管理工作必须的理论知识和方法手段等项内容。也就是说土地资源管理学的内容包括土地地籍管理、土地利用管理和土地规划管理,具体可分解为:土地数量管理、土地质量评价、土地地权管理、土地法律管理、土地经济管理、土地生态管理、土地规划管理和土地利用监督等项内容。土地资源管理必须具备特定的基础条件。土地资源管理的基础条件具体包括土地数量、质量和分布方面的资料,以及社会经济发展规划。

(2)土地资源管理学的体系

①全国土地资源按行政区划系统,从中央到地方划分成不同层次的地域范围。这些地域范围也是我国各级土地管理机构的管辖范围,从而形成全国、省、市、县、乡级土地资源管理,以及跨区域土地资源管理系统。

②按用地类型分为农业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土地管理体系,进一步细分为农业用地、工矿用地、水利用地. 、城镇居民点用地、交通运输用地、特种用地和后备土地等用地管理系统,其中农业用地再分为耕地、园地、林地、牧地和水面等用地管理。

③按管理深度可分为数量管理、质量管理和生态管理三大体系。

(2)土地资源管理学的原则

①从法律角度,土地资源管理原则可归纳如下:

第一,土地资源管理实行法律管制与经济引导的统一原则。

第二,国家土地利用管理和监督与制止滥占滥用土地。

第三,应用地籍簿资料在土地与各主管部门管理土地相协调。

第四,全国统一管理土地与各主管部门管理土地相协调。

第五,保证国家土地管理机构与各土地利用单位之间的协调关系。

第六,城乡土地资源管理的统一性。

②从经济角度,土地资源管理原则可归纳如下:

第一,土地资源管理应采取政治、经济、生态和技术上的综合措施。

第二,整体研究土地资源和其他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

第三,充分考虑土地资源利用和布局的地区特点。

第四,全面考虑土地在国民经济各部门中的不同的功能作用。

第五,优先保证农业土地利用。

9. 土地登记应依据哪些法律?

【答案】土地登记的法律依据包括实体法律依据和程序法律依据。

(1)实体法律依据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对土地所有权、土地权属的有关规定;

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对土地权属的规定;

③《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1962年9月)对生产队集体土地所有权的规定; ④《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对确认土地权属,开展土地登记、土地调查工作的规定; ⑤《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对房地产权属、登记管理的规定;

⑥《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了土地抵押的范围、抵押登记效力等;

⑦《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除对《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作了具体化的规定外,还明确规定了士地证书式样由国土资源部统一制定;

⑧《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⑨系《国家土地管理局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

(2)程序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