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云南财经大学法学院703法学综合知识之《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考研冲刺模拟题及答案
● 摘要
一、简答题
1. 简述行政行为废止的条件及其法律后果。
【答案】行政行为废止的条件:行政行为具有确定力,一经作出不得随意废止。只有在下列情形下,才可依法定程序予以废止:
(1)法律依据变更。行政行为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等被有权机关依法修改、废止或撤销。
(2)情势变更。国际、国内或选择主题所在地区形势发生重大变化,原行政行为继续施行将有碍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发展,甚至给国家和社会利益造成重大损失,即原行政行为继续施行的条件不存在,必须废止。
(3)任务完成。行政行为已经完成原定目标、任务,实现了国家的行政管理目的,从而没有必要继续存在。
行政行为废止的法律后果:行政行为废止后,其效力从行为废止之日起失效。行政主体在行为被废止之前通过相应行为己给予相对方的权益不再收回,也不再给予; 相对方依原行政行为己履行的义务不能要求给予补偿,但可不再履行义务。行政行为的废止如果是因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废除、修改、撤销或因形势变化而引起的,由此给相对人利益造成损失的,行政主体不负赔偿责任但应给予相应的补偿。
2. 简述行政救济按当事人的请求权进行的分类。
【答案】行政救济按照当事人的请求权,可以分为不服有关国家机关处理和侵权的申诉控告救济、申请行政复议救济、提起行政诉讼救济、请求国家赔偿救济。
(1)申诉和控告申诉。在行政法意义上,是遭受国家有关机关违法或者不当处理的公民向国家机关陈述事实和理由,要求重新处理的权利。
(2)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救济的特点是有固定的申请期限、申请条件和直接的救济手段。
行政复议是行政机关依照行政复议程序受理和处理行政争议案件的制度。行政复议机关根据层级监督关系或法律的规定,通过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适当性,为受到行政行为侵权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法律救济。
行政诉讼是法律向权益受到行政行为侵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法律救济的有效途径
之一,是人民法院依照司法诉讼程序审查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的制度。
(3)行政赔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其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侵犯造成损害时,有权依照法律规定要求国家承担赔偿责任和获得法律救济。
3. 简述行政诉讼的基本原则?
【答案】行政诉讼基本原则,是指反映行政诉讼基本特点和一般规律,贯穿于行政诉讼活动整个过程或主要过程,指导行政诉讼法律关系主体诉讼行为的重要准则。行政诉讼的基本原则包括两类:一类是与民事、刑事诉讼共有的原则; 另一类是行政诉讼特有的原则。
(1)与民事、刑事诉讼共有的原则:
①人民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原则;
②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
③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原则;
④当事人诉讼法律地位平等原则;
⑤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原则;
⑥辩论原则;
⑦人民检察院对行政诉讼进行法律监督的原则。
(2)行政诉讼特有的原则:
①行政诉讼的客体限于具体行政行为(不包括抽象行政行为)。这实际上明确了人民法院对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进行司法审查的范围;
②法院审查具体行政行为只审查合法性,一般情形下不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理性。
4. 简述行政机关侵犯相邻权的情形。
【答案】具体行政行为所许可或者批准的民事行为可能侵犯到相邻权:
(1)行政机关许可的采矿行为可能侵犯到了邻地使用权人的相邻权;
(2)对高层建筑的许可行为可能影响到邻地使用权人或者邻地建筑所有人的采光权、通风权。
(3)许可在区分所有的建筑物内开设歌厅、饭馆等餐饮娱乐业,因使区分所有人得以改变原有单元房的用途二使用专有部分,从而侵犯到了其他区分所有人的相邻权等。
以上三种情况,相邻权人实际上使处于相关人的地位,行政机关行为虽然直接指向相对人,但作为与相对人处于相邻权地位的相关人因此也受到影响,要从根本上保护相邻权,必须将赋予民事行为合法性的具体行政行为撤销或者确认违法才可。因此,法律赋予相邻权人原告资格。
5. 简述司法机关审查起诉后的处理方式。
【答案】受诉人民法院通过对起诉的审查,对不同的情形作出如下处理:
(1)对于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收到起诉状之日起7日内立案,即正式受理。
(2)对于以下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收到起诉状之日起7日内作出不子受理的裁定: ①请求事项不属于行政审判权限范围的;
②起诉人无原告诉讼主体资格的;
③起诉人错列被告且拒绝变更的;
④法律规定必须由法定或指定代理人、代表人为诉讼行为,未由法定或指定代理人、代表人为诉讼行为的;
⑤由诉讼代理人代为起诉,其代理不符合法定要求的;
⑥起诉超过法定期限且无正当理由的;
⑦法律、法规规定行政复议为提起诉讼必经程序而未申请复议的:
⑧起诉人重复起诉的;
⑨已撤回起诉,无正当理由再行起诉的; ⑩诉讼标的为生效判决的效力所羁束的;
⑪起诉不具备其他法定要件的。
(3)对起诉条件有欠缺但可以补正或更正的,人民法院应当指定期间责令当事人补正或更正,补正或更正完毕后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4)受诉人民法院自收到起诉状之日起7日内不能决定是否受理的,应当先予受理:受理后经审查不符合起诉条件的,裁定驳回起诉。
另外,受诉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之日起(因起诉状内容欠缺而责令补正或更正的,自人民法院收到补正或更正后材料之日起计算)7日内既不立案,又不作裁定,起诉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诉或起诉。上一级人民法院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予以受理,受理后可以移交或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审理,也可以自行审理。
6. 简述行政行为的有效要件。
【答案】行政行为的合法有效是指行政行为应当符合基本要求,符合法律的规定和精神。只有合法的行政行为才是有效的,才对相对人具有拘束力。行政行为合法有效须符合以下要件:
(1)行政行为的主体应当合法,即实施行政行为的组织必须具有行政主体资格。
(2)行政行为应当符合行政主体的权限范围,这是指行政主体必须在法定的职权范围内实施行政行为,必须符合一定的权限规则。
(3)行政行为的内容应当合法、适当,这是指行政行为所涉及到的权利义务,以及对这些权利义务的影响或处理,均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
(4)行政行为应当符合法定程序,行政主体实施行政行为,必须按照法定的程序进行,不得违反法定程序,任意做出某种行为。
7. 简述行政诉讼法律关系的特点。
【答案】行政诉讼法律关系,是指行政诉讼法所调整的、以行政诉讼主体诉讼权利义务为内容的一种社会关系。其特征表现为:
(1)行政诉讼法律关系是行政诉讼法调整的行政诉讼主体之间的社会关系
行政诉讼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既包括法院同行政诉讼当事人或行政诉讼参与人之间的关系,也包括行政诉讼当事人或行政诉讼参与人之间的关系。
(2)行政诉讼法律关系是以行政诉讼主体的诉讼权利、义务为内容的法律关系
行政诉讼法律关系并不是以诉讼行为与诉讼行为产生的后果为内容,而是以诉讼主体诉讼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