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问答库>考研试题

2017年渤海大学中国古代史考研复试核心题库

  摘要

一、名词解释

1. 罢榷酤官

【答案】罢榷酤官是汉朝推行的一项官营商业政策。西汉武帝天汉三年(公元前98年)始行榷酒,即将酿酒业由官方垄断经营,郡国设榷酤官代办具体事务,酒利上缴中央,酒利是政府财

,即允许私营,政收入重要来源之一。昭帝始元六年(公元前81年)盐铁会议后,诏“罢榷酤官”

但私营须经申报,才能自酿自卖,政府则收取酒税,未经申报而私卖的仍旧禁止。

2. 墨家

,即无【答案】墨家是指战国时期的一个重要学派,因创始人墨翟而得名。墨家提倡“兼爱”

,同时主张“非攻”,谴责列国的兼并战争。政治上,差别的爱。反对儒家有层次、差别的“仁爱”

,希望上自天子、下到乡里的各级职务都能选贤任能。在经济和社会生活方面主张其提出“尚贤”

,“节用”反对儒家倡导的厚葬和礼乐建设,认为这都会造成不必要的浪费。其世界观则强调尊天、尊鬼,迷信色彩较重。墨家的信徒人数很多,拥有严密的内部组织,带宗教和苦行的色彩,战国时期造成了很大的社会影响。

3. 《梦溪笔谈》

【答案】《梦溪笔谈》是我国北宋时期沈括撰写的一部笔记著作。沈括的《梦溪笔谈》共有26卷,《补笔谈》3卷,《续笔谈》11篇。它是沈括平生的读书研究和观察自然的记录,包括了文学、艺术、历史、政治、科学等方面的内容。全书以很大的篇幅记载了自然科学方面的成就,它涉及了天文、地理、数学、化学、生理学、医学以及科技诸多方面的内容。这本书被视为“中国科学史上的里程碑”。

4. 嫡长子继承制

【答案】嫡长子继承制是指王位和财产必须由嫡长子继承的制度,是宗法制度最基本的一项原则。嫡长子是嫡妻(正妻)所生的长子,西周天子的王位由其嫡长子继承,而其他的庶子为别子,被分封到全国各重要的战略要地。由嫡长子继承的王位可以确保周王朝世世代代大宗的地位,庶子对嫡子的大宗来说,是小宗,而在自己的封地内又为大宗,其继承者也必须是嫡长子。西周的嫡长子继承制目的在于解决权位和财产的继承与分配,稳定社会的统治秩序。

5. 老子

【答案】老子姓李,名耳,字聘,楚国人,约与孔子同时,是春秋末期著名思想家、哲学家、道家学派的创始人。其著作《老子》探讨了儒、墨所忽略的宇宙本原问题,提出了“道”的哲学范畴,它无形无象但无处不在,是超越时空的绝对精神。其反对儒、墨“仁政”、“尚贤”的政治

理论,核心思想是小国寡民,无为而治,使民无知无欲。《老子》一书中涵盖了较丰富的辩证法思想,揭示了客观世界中普遍存在的矛盾对立统一关系,但其缺陷在于把矛盾对立面的转化关系过分夸大,认为事物发展仅仅是简单的循环,从而走向相对主义。

6. 弥兵之会

【答案】弥兵之会又称弥兵运动,是指春秋中期,宋国大夫华元、向戌等为了调解晋、楚两国之问的战争纷争两次召集相关国家在都城商丘西门外举行盟会,签订停战和约。春秋中期晋、楚争霸激烈,周围小国几乎都卷入战争。小国普遍厌战,晋、楚也疲于攻战。在此背景下,宋国前后两次发起“弥兵”运动。第一次会盟没有达到弥兵的预期效果,四年后爆发了晋楚郡陵之战; 第二次会盟共有14个诸侯参加,晋、楚两大诸侯国平分霸权; 齐、秦两国不作从属国看待,其他原从属于晋、楚的较小诸侯国今后要互朝晋、楚两大国,并承担两大国给予的义务。这次会盟后,双方40余年没有发生大的战争,对恢复、发展各国的社会经济,安定人民的生活,颇有好处。

7. 国野制

【答案】国野制是指西周的社会等级制度,产生于周初的武力征服。国是统治宗族聚居的城郭和郊区,住在国中的人称:“国人”。国人是贵族的远系旁支,在当时的政治格局中享有一定的

,权利。其最基本的权利和义务是“执干戈以卫社楼”是军队的主力。野则是被征服者散居的鄙野。

野人,主要是被征服地区的传统居民,包括殷商等诸多古老部落的后裔,还有迁徙到内地的周边民族成员、流亡人口等。其义务则是农业生产,他们是井田制下的劳动者,以助耕公田的方式为国家负担劳役地租。国与野的对立,是西周时期阶级矛盾的具体体现,也是西周奴隶制度的一个特点。

8. 算缗

【答案】“算缗”是指商人、手工业者和高利贷者必须向政府申报资产的税法规定,于汉武帝元狩四年开始推行。如果商人瞒报或者是虚报自己的财产,那么不仅要没收所有财产还要罚戍边一年。

二、简答题

9. 清朝设置了哪些特别行政区?采取了哪些不同于内地的管理方法?

【答案】清代在内外蒙古、新疆、青海、西藏、东北地区、西南地区以及边疆等地设置特别行政区,采取和内地不同的管理办法。

(1)满族入关后,为了加强对内外蒙古地区的统治,清政府实行盟旗制度。旗,是内外蒙古最基本的行政单位。旗设扎萨克一人,掌管一旗政令;设协理台吉二人或四人,赞襄旗务。旗下设佐,佐设佐领;佐领听命于扎萨克,辅助管理民事。若干旗组成一盟,初为临时性的会盟,以后则变成相对固定的组织。盟设正、副盟长各一人,是经理藩院从各盟扎萨克及闲散王公中简选后奏请皇帝任命的。盟不是旗的上一级的行政区划,而是代表中央对所属各旗实行监督的机构。

有关蒙古的政令、设官、封爵、俸饷、征税以及朝贡、会盟和刑法等重要事务,都由朝廷通过理藩院具体掌管。

(2)在外蒙古、青海和新疆的乌里雅苏台、科布多、库伦、西宁、伊犁、乌鲁木齐、喀什噶尔、塔尔巴哈台等地设置将军、都统、参赞大臣、办事大臣等官员。他们直接听命于皇帝,掌管各相关地区的军政大权。在哈密、吐鲁番地区,设总理回务扎萨克郡王一人,治理当地部务,又设图撒拉克齐二人以佐之。乾隆中期后收复南疆各回城,不再设扎萨克,皆因其旧制,置各色名目的大小伯克等官员,品秩自三品至七品不等,他们归朝廷派驻当地的将军、参赞大臣、领队大臣和办事大臣等统辖。

(3)在西藏,达赖和班禅掌政令、行教化,同为政教领袖,但他们“并受成于驻藏大臣”。僧官有国师、禅师、扎萨克大喇嘛、大喇嘛等,专司教事。在卫、藏、喀木、阿里四部各置噶布伦

,以理政事。仔谭(四品)以下各官为佐理政事官,分别掌管财政、民政、刑名或其他行(三品)

政事务等。戴璋(四品)以下武官,为各城典兵官。边营官(五品,后藏无设)以下各官,为各营寨的治民官。清朝中央政府设置的驻藏大臣同达赖、班禅具有同等的权力和地位。噶布伦以下各级官员,皆由驻藏大臣会同达赖、班禅选补,并听命于驻.

(4)大臣的管辖和约束。在清朝的发祥地东北地区,其管辖机构与其他省区也不相同。清朝

,迁都北京后,在旧都盛京设内大臣一人留守。顺治三年(1646年)改为昂邦章京。康熙元年(1662

,改驻辽东,称镇守辽东等处地方将军。康熙四年,改为镇守奉天等处地方将军。乾隆十二年年)

(1747年)又移驻盛京,下设副都统二人。从顺治十五年(1658年)至康熙三十年(1691年)

,每部置侍郎一人为长官。间,在盛京陆续设立了礼、户、工、刑、兵五部(吏部事权统归中央)

顺治十四年。在盛京辖区设奉天府,置府尹、府丞各一人,主管民政。顺治十年,增置宁古塔昂邦市京二员,统辖吉林、黑龙江地区。康熙元年,改为宁古塔将军,减省一员。康熙十五年改驻吉林,将军下又设副都统二人。康熙二十二年,为抗击沙俄的侵略,授副都统萨布素以黑龙江将军,驻瑷珲,辖黑龙江等地。康熙二十九年改驻墨尔根(今嫩江县)。康熙三十八年,又徙齐齐哈尔,增设副都统二人;后又增置墨尔根副都统一人。

(5)在云南、贵州、广西、四川等西南各省的一些少数民族地区,清初仍沿袭明代土司制度,有宣慰、宣抚等诸司,也有土府、土州、土县的设置。土司大多昏庸无度,时常叛乱。雍正后,清政府陆续将土司改设流官,进一步加强了对西南少数民族地区的直接统治。在边疆各地设置将军、大臣驻防和管理,在西南地区推行改土归流的政策,说明清朝中央政府对边疆地区的治理进一步得到了加强。清政府在特别行政区实行了与内地不同的管理方法,取得了显著的成效,有利于清朝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巩固与发展。

三、论述题

10.清初加强中央集权的措施。

【答案】清初加强中央集权的措施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1)政治制度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