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山东大学(威海)法学院法理学复试笔试最后押题五套卷
● 摘要
一、名词解释
1. 法的起源
【答案】法的起源,又称法的产生,是指法产生的历史过程。法的起源的一般规律有:①法出现的根本原因是社会生产力的发展。②法的起源有一个从氏族习惯到习惯法,又从习惯法到成文法的演变和发展过程。③法的起源过程受到宗教规范和道德规范的深刻影响,特别是最初的法律总是带有浓厚的宗教色彩和道德痕迹。
2. 法的实施与法的实现
【答案】(1)法的实施与法的实现的概念
①法律实施,是指法在社会生活中被人们实际施行。法是一种社会规范,法在制定出来后实施前,只是一种书本上的法律,处在应然状态。法的实施,就是使书本上的法律变成行动中的法律,使它从抽象的行为模式转变成为人们的具体行为,从应然的状态转到实然状态,由可能性转变为现实性。
②法的实现是指法的要求在社会生活中被转化为现实,具体来说,就是法律规则、原则变成社会现实,权利得以实现,义务得以履行,责任得以兑现。
(2)法的实施与法的实现的关系
法的实施实际上是法的实现的中心环节和主体部分; 同时,他们二者之间也存在着明显的区别。具体来说,法的实施和法的实现的区别表现为:
①法的实现比法的实施的范围更为广泛。法的实施是一种实际的活动过程; 法的实现则不仅包括这一过程,而且还包括这一活动所产生的结果。
②法的实施主要侧重于的法的执行、适用及遵守; 法的实现则不仅强调法的执行、适用及遵守,而且还特别强调法的监督和保障。
③法的实施既可能是正值,也可能是负值; 法的实现则肯定是正值。
④法的实施是过程、手段,法的实现则是目的、结果。没有法的实施就不可能有法的实现,法的实施是法的实现的前提; 同样,没有法的实现,法的实施则丧失了实际意义,法的实现是法的实施的目的所在。
3. 立法体系
【答案】立法体系是指以规范性法律文件的不同分类组合而形成的一个统一体系。立法体系以各法律规范的制定机关在整个国家法律创制中的地位及与此相联系的法律规范的效力范围和效力等级为分类组合标准,立法体系侧重于法的调整的外部形式。当立法体系是法典式的法的形式时,它同法律体系的法律部门所调整的社会关系是一致的。
4. 社会正义
【答案】(1)社会正义是指一个社会基本制度及其所含规则和原则的合理性和公正性。从主体的角度,把正义划分为个人正义与社会正义。社会正义适用于社会及其基本的经济制度、政治制度和法律制度。
(2)社会正义包括两个层面:①社会各种资源、利益以及负担之分配上的正义; ②社会利益冲突之解决上的正义。前者可谓“实体正义”,后者可谓“形式正义”或“诉讼正义”。
5. 法学体系
【答案】法学体系是指由法学分支学科构成的有机整体。法学体系是以人们对各种法律知识所研究的对象和范围不同作为标准所进行的分类,其基本单位是法学分支学科。它体现对古今中外各国的法律现象进行研究所形成的法律知识状态。其研究的中心问题是解决由法律知识形成的法学分支学科的分类问题,属于理论范畴。
6. 法律关系的客体
【答案】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法律关系主体发生权利义务联系的中介,是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影响和作用的对象。客体是法律关系不可或缺的构成要素,是法律关系产生和存在的前提。缺少法律关系客体,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就成为毫无意义的东西。
7. 法律的国家性
【答案】法律出自国家,具有国家性,因为:①它是以国家的名义创制的。尽管它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但它不能只是以统治阶级的名义。法律代表的是一种表面上凌驾于社会之上的力量,法律需要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就要求以国家的名义来制定和颁布。②法律的适用范围是以国家主权为界域的,这是法律区别于以血缘关系为范围的原始习惯的重要特征。③法律的实施是以国家强制力为保证的。所有这些是法区别于其他社会规范的重要特征。法律的内容从本质上说是统治阶级意志,从形式上说是国家的意志。只有经过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统治阶级意志才是国家的意志。
8. 法律部门与部门法
【答案】“法律部门”,是指根据一定的标准和原则,按照法律规范自身的小同性质、调整社会关系的小同领域和不同方法等所划分的同类法律规范的总和。法律部门是法律体系的基本组成要素,各个不同的法律部门的有机组合便成为一国的法律体系。
部门法或称为法的部门,它是指一个国家根据一定的原则和标准划分一国现存全部实定法规范的总称。它是法律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也是法律分类的一种形式。例如民法部门、刑法部门、行政法部门、民事诉讼法部门、刑事诉讼法部门等等,都是一个个独立的部门法。因此,二者可以说是一致的。
二、简答题
9. 法对科学技术有哪些重大影响?
【答案】法对科学技术的重大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对科学技术发展进行法律调整的必要性
法对科学技术的影响是多方面的,表现在对科学技术发展的组织管理,对科技成果的转让与推广,对科技合作的促进和保障,以及对科技发展带来的消极后果的抵制和防范等各个方面。
(2)法对科学技术发展的组织和管理作用
①法律确认科技发展在一个国家社会生活中的地位。用法律手段确认和保证科技发展的优先地位,己成为当代世界各国法律发展的一个普遍趋势。
②通过法律手段确定一个国家的科技发展战略。科学技术发展是否成功,不仅依赖于国家对科技事业的重视程度和对科技发展的投资,还需要制定出适合本国国情和国际竞争需要并符合科技发展规律的科技发展战略,使科学技术结构保持合理的发展比例。
③运用法律手段组织、协调和管理科技活动。
法律作为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在科技活动的组织与管理上可以发挥巨大的作用。
a. 在科技组织制度方面,法律规定从事科技管理与开发的科技组织具有法人地位,确定科技组织的设立、审批和管理程序,规定科技组织的权利与义务。
b. 在科技人员管理制度方面,法律规定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制度、学位制度、科技人员流动制度、科技人员的权利与义务。
c. 在科技奖励制度方面,法律规定了对科学发明、发现、科技进步、合理化建议、、技术改造等方面的科技成果的奖励制度,确定了奖励的等级、评审的程序。
d. 在科技发展计划方面,法律规定了科技计划的编制、审批的程序,规定了科技计划实施的监督制度。
e. 在科技经费的管理方面,法律规定了科技经费的管理体制、科学基金的管理办法及申请和评审制度。
f. 在科技情报与档案管理制度方面,法律规定了科技情报工作的管理体系、科技情报工作的机构、情报信息工作职责、科技档案管理与科技保密制度。
(3)法对科技成果的合理使用和推广的保证及促进作用
①法律确定了科技成果的鉴定和管理制度,规定了科技成果的鉴定范围。即哪些成果必须通过谁进行鉴定,鉴定的形式和程序,科技成果鉴定的管理体制和监督体制,科技成果管理制度、报送制度、交流和推广应用制度。
②法律确定了著作权制度
规定了对科技文字作品、计算机软件、集成电路等人类智力成果权的法律保护措施,确定了著作权的一系列具体内容一一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并规定了对小同种类的著作权的保护期限。
③法律规定了专利制度
国家专利机关依法授予发明人或设计人以某种发明创造的专有权利,规定了专利权的不同种
相关内容
相关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