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山西大学法学院法理学、中国法制史复试笔试最后押题五套卷
● 摘要
一、名词解释
1. 法定权利
【答案】法定权利是通过实在法律明确规定或通过立法纲领、法律原则加以宣布的、以规范与观念形态存在的权利。在重视法治和人权的国家,法定权利是权利的主要存在形态。法定权利不限于法律明文规定的权利,也包括根据社会经济、政治和文化发展水平,依照法律的精神和逻辑推定出来的权利,即“推定权利”。
2. 法律推理(
【答案】法律推理是指法律人将逻辑运用于处理案件过程的思维形式。法律推理的过程总体上可以分为:①寻找可以适用的法律沸{源; ②分析可以适用的法律渊源,从中确定可适用于本案的法律规则或法律原则并将可适用的各法律规范整合到一个统一的原则下; ③分析、研究依据法律可以认定的事实; ④将相关法律规范适用于本案事实,以确定由事实引起的权利和义务,处理案件。即法律推理就是前提到结论的过程。
3. 立法的民主原则
【答案】立法民主原则,其涵义和内容应包括三个要素:①立法主体具有广泛性。人民是立法的主人,立法权在根本上属于人民,由人民行使。立法主体呈多元化,建立中央和地方、权力机关和政府机关合理的立法权限划分体制和监督体制。②立法内容具有人民性,以维护人民的利益为宗旨,注意确认和保障人民的权利,而不是以少数人的意志为依归。③立法过程和立法程序具有民主性,在立法过程中贯彻群众路线,使人民能够通过必要的途径,有效地参与立法,有效地在立法过程中表达自己的意愿。
4. 根本法
【答案】根本法是指在整个法的形式体系中居于最高地位的一种规范性法律文件。在中国这样的单一制国家,根本法就是宪法的别称。根本法规定国家的政治制度、经济制度、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以及国家机构等根本问题,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
5. 法律解释与立法解释
【答案】(1)法律解释是指一定的人或组织对法律规定含义的说明。法律解释既是人们日常法律实践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法律实施的一个重要前提。法律解释是指对法律的内容和含义所做的说明。法律解释具有以下几个特点:①法律解释是对具有法律效力的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说明; ②法律解释的主体这里特指享有法定法律解释权的人或组织; ③法律解释从性质上看是一种创造性的活动,是立法活动的继续; ④法律解释通常是在法的实施过程中进行的。
(2)立法解释,是指享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对自己制定的法律需要进一步明确界限的法律条文的内容和含义所进行的解释。立法解释有广义和狭义两种理解,区别在于对于立法解释的主体即立法机关和立法解释的对象即法律的不同理解。在我国立法解释权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中央军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以及省级人大常委会可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法律解释的要求。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法律解释同法律具有同等效力。
(3)根据国家法律解释权限,可以划分为立法解释、行政解释和司法解释。可见,立法解释是法律解释的一不中。
6. 法律原则与法律价值
【答案】(1)法律原则是指可以为法律规则提供某种基础或本源的、综合性的、指导性原理和准则。法律原则通常反映出立法者以法的形式所选择确定的基本价值,体现了法律的主旨和精神品格。
(2)法律价值指法这种客体对个人、阶级、社会的积极意义,是法的存在、作用和变化对这些主体需要的满足及其程度。法律价值包含三个方面的内容:①法律在发挥其社会作用时能够促进或者说保护和增加哪些价值; ②法本身具有哪些价值; ③在不同类价值之间或同类价值之间发生矛盾时,法根据什么标准来对它们进行评价。
(3)法律原则是法律价值的具体体现,但不同部门法其价值取向的侧重点不同,规定的法律原则也有所区别。
7. 立法技术
【答案】立法技术是指立法主体在立法过程中采取的如何使所立之法臻于完善的技术性规则,或者说是制定和变动规范性法律文件活动中的操作技巧和方法。例如,法的构造技术、语言技术。仟何国家或立法卞体要使所立之法能有效地发挥作用,不能不重视立法技术,以使立法臻于完善。
8. 立法过程与立法程序
【答案】(1)二者的含义
立法过程是动态的和有序的事物,是具有阶段性、关联性、完整性的活动过程。这一过程可分三阶段:①立法准备阶段; ②由法案到法的阶段; ③立法完善阶段。
立法程序是立法主体在制定、认可、修改、补充和废止法的活动中,所应遵循的法定步骤和方法。在立法活动过程的各个阶段,都有应遵循的法定步骤和方法即立法程序。
(2)二者的区别①立法过程这一概念,强调立法的阶段性、关联性和完整性; ②立法程序这一概念,强调立法运作的规则性和严肃性,强调立法是一个遵守制度或受节制的过程。
二、简答题
9. 要提高人们的守法几率,应当采取哪些措施?
【答案】(1)守法作为一种社会行为,是人们有意识、有目的的活动。人们守法的程度和状态,往往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同时,守法是主体与客体、主观与客观的对立统一,两者的和谐造就良好的守法,反之则不然。
(2)提高人们的守法几率,应当采取以下措施:
①增强人们主观方面的守法观念
a. 提高人民的政治意识。政治意识是指人们关于政治现象的思想、观点和心理的总和,是一种重要的社会意识。政治意识处于社会意识诸形式的核心地位。人们政治意识的高或低、先进或落后、发达或不发达,都会强烈地影响到人们对法的遵守。b. 促使人们树立起良好的法律观念。法律观念是人们对法所持的态度和信念,是一种法律意识形态。法律观念的形成,既可来自人们内心对法的认同,也可来自外部的传导灌输。通过各种途径,彻底清除与法治原则和法治精神相悖的思想观念,逐步树立与法治建设相适应的法律观念。
c. 提高人们的道德观念。道德观念是人们关于善与恶、公正与偏私、诚实与虚伪、荣誉与耻辱、正义与非正义等的观念。道德观念对人们的守法行为也有着重大的影响作用。一个有良好道德观念的人,会把守法视为自己的道德义务,自觉地依法办事,维护法的尊严和权威。
d. 提高人们的文化教育程度。人们的文化教育程度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人们守法的状态。人们文化的高低,知识的多寡,受教育的多少,直接影响到人们能否有效地学习法、准确地理解法和充分地掌握法,影响到人们能否对法建立正确的态度和信念,影响到人们能否正确履行法律义务和行使法律权利。
②为人们守法创造良好的客观条件
a. 制定良好的法律
守法首要的一个前提条件就是法律自己必须具有优良品质,是良好的法律。品质优良的法律应体现为:一方面,从实体内容上说,品质优良的法律是指能够反映和满足社会的共同需要,符合社会生活实际和客观规律的法律。另一方面,从形式上说品质优良的法律必须是科学的,应该具备语言的明确性、法条的具体性、结构的合理性、体系的完整性和逻辑的严密性等特征。只有这样的法律才能够为社会成员提供明确的、具体的和完整的行为模式,才能成为社会成员的行为标准、依据和准绳,才能为社会成员实际遵守。
b. 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法制环境是影响和制约守法状况的重要的不可缺少的客观条件。要保证良好的守法状况,首先在立法上要制定出良好的法律; 其次在执法和司法上,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国家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公正司法; 最后在法律监督上,必须对社会成员(包括国家机关)法律活动的合法性进行监督,监察和督促社会成员积极遵守法律,严格依法办事。
c. 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社会成员的行为方式反映和体现了其所处的环境,社会成员是否认同和选择守法这种行为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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