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中国矿业大学(徐州)文学与法政学院852经济法学考研冲刺密押卷及答案
● 摘要
一、简答题
1.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如何实现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
【答案】(1)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公平交易权,是指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所享有的获得质量保障和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的权利。
(2)为了保障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的实现,必须依反垄断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等对劣质销售、价格不公、计量失度等不公平交易行为加以禁止。此外,消费者还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经营者负有不得从事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的义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4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
2. 中国经济法和经济法学的体系如何?
【答案】(1)中国经济法的体系
按照经济关系及其经济法调整的内在逻辑,经济法可分为经济法主体制度、公共经济管理法和经济活动法三个部分。
①经济法主体制度
a. 经济管理主体。既包括承担经济管理职能的传统上的政府及其部门,也包括新型的专门委员会。这些主体的职能与经济法密切相关。
b. 特殊企业。经济法小调整普通市场主体的法律主体资格问题。能够参与市场竞争关系并依据经济法取得法律主体资格的,主要是指具有公私融合性的特殊形态企业,它们主要包括进行特定的政策性、公益性经营的企业。
c. 社会自治组织。自治组织在国家和普通市场主体之间承载着协调经济运行和监管的功能。 ②公共经济管理法
公共经济管理法是经济法体系的核心组成部分,从理论上可以将它分为综合职能管理法律制度和行业管理法律制度两个部分。从宏观和微观统合的公共经济管理角度,可以体现经济法研究和实践的可操作性,在具体法律制度层面上将经济法与相邻法律部门区别开来。
③经济活动法
经济活动法,是指国家维护各类市场主体从事经济活动、参与市场公平竞争及其秩序的经济法律制度。
经济法调整的公私交融性质的经济活动,主要和首先是调整有国家意志直接参与其中的经济
活动,表现为法律制度就是经济合同法。
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消费者法与竞争法是“姐妹法”,竞争法是从生产经营者相互关系的角度,消费者法是从消费者与生产经营者关系的角度,维护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转。
(2)中国经济法学的体系
经济法的三大组成部分一一经济法主体制度、公共经济管理法和经济活动法作为分则,加上经济法总论,即构成经济法学体系。还可适当加入有关指导经济法研究的思想和方法、中外经济史、法制史和思想史等内容。
3. 什么是建筑物节能管理制度?
【答案】建筑物节能管理制度,是指规定建设工程的建设、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应当遵守建筑节能标准,不符合建筑节能标准的建筑工程,建设主管部门不得批准开工建设,已经开工建设的,应当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己经建成的,不得销售或者使用的制度。
建筑物节能管理制度在我国由《节约能源法》第35条规定,其目的是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减少能源消耗和大气污染,减少二氧化碳排放和地球温室效应。
4. 简述引起市场失灵的原因有哪些,对这些原因分别有哪些一般性的对策。
【答案】(1)引起市场失灵的原因
①市场竞争的优胜者在市场份额得到扩大、市场支配地位得到提升后,其中部分优胜者在与实力相差悬殊的交易相对方进行交易时,不再愿意受主体平等、意思自治等交易规范的制约,试图利用自身的经济优势决定交易的关键条件,强制交易相对方服从,以此获取远高于平均利润率以上的利润,挤压竞争对手的利润空间,不断提高自身的市场支配地位。
②虽然有一些经营者并不一定具备较高的市场支配地位,但他们通过共谋、协议或者其他协调一致的方式,或通过股份、业务和人事控制的办法,或干脆合并,直接或问接地提高他们对其他经营者的影响力和对消费者的控制力。其目的和结果都是牟取远超过市场平均利润率以上的利润。
③市场中防不胜防的假冒伪劣、坑蒙拐骗、尔虞我诈,使消费者不放心消费甚至不敢消费,破坏了产供销经济链,从而既妨碍交易公平又危害市场效率。
(2)市场失灵的对策
市场和市场竞争同样是双刃剑,既以其正当的竞争所带来的公平和效率,促进经济发展、社会进步; 又以其过度或不当的竞争,或限制竟争、妨碍公平、危害效率,阻碍经济发展、社会进步。面对人类自身不当的市场竞争行为所带来的问题,高度组织化的人类社会既不应该因噎废食地全面清除、禁止竞争,也不应该放任过度竞争、不当竞争破坏市场、危害社会。为此,发挥国家和政府的功能,通过制定和实施规范市场主体市场竞争行为的法律规范,适度介入市场,规范竞争行为,对市场竞争扬长避短、兴利除弊,势在必行。因此,产生了市场监管法,对于市场失灵加以干预和监管。
5. 简述我国设立外资金融机构的条件。
【答案】(1)外资金融机构,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批准在中国境
内设立和营业的外资银行、外国银行分行、合资银行、外资财务公司、合资财务公司。
(2)外资银行、合资银行的最低注册资本为3亿元人民币等值的自由兑换货币; 外资财务公司、合资财务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为2亿元人民币等值的自由兑换货币; 其实收资本不低于其注册资本的50。外国银行分行应当由其总行无偿拨给不少于1亿元人民币等值的自由兑换货币的营运资金。
(3)设立外资银行或者外资财务公司,申请者应当具备下列条件:申请者为金融机构; 申请者在中国境内己经设立代表机构2年以上; 申请者提出设立申请前1年年末总资产不少于100亿美元; 申请者所在国家或者地区有完善的金融监督管理制度。
(4)设立外国银行分行,申请者应当具备下列条件:申请者在中国境内已经设立代表机构2年以上; 申请者提出设立申请前1年年末总资产不少于200亿美元; 申请者所在国家或者地区有完善的金融监督管理制度。
(5)设立合资银行或者合资财务公司,申请者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合资各方均为金融机构; 外国合资者在中国境内已经设立代表机构; 外国合资者提出设立申请前1年年末总资产不少于100亿美元; 外国合资者所在国家或者地区有完善的金融监督管理制度。
6. 简述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的区别。
【答案】(1)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条件包括:
①股东符合法定人数,即50人以下。
②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③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④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套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⑤有公司住所。
(2)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条件包括:
①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②发起人认购和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③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④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并经创立大会通过。
⑤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⑥有公司住所。
(3)两者的主要区别
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设立人和注册资本。
①有限责任公司由50个以下股东共同设立,而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则有赖于适格的发起人的行为。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是我国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必备重要条件之一,一般应当2人以上200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②股份有限公司为自身运营的需要和保护公司债权者的权益,要有相当规模的注册资本作为基础。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五百万元。而有限责任公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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