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河南师范大学741经济法学考研复试核心题库
● 摘要
一、概念题
1. 政府采购
【答案】政府采购,又称公共采购,是指政府为了实现公共目的,按照法定的方式和程序,以购买者身份购进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2. 价格关系
【答案】价格关系是指与价格的制定、运行和调控、监督检查有关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总称,它是价格法的调整对象。具体来说,价格关系主要包括以下几种关系:一是价格的制定关系; 二是价格的运行关系; 三是国家调控价格总水平的关系; 四是各级价格主管部门以及广大消费者对价格的监督检查关系。
3. 节约能源法
【答案】节约能源法,是指调整人们在利用能源以及从事相关活动中,为实现节约能源所发生的各种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其调整对象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①节能管理关系。②其他经济关系。
4. 商业秘密
【答案】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其特点是:
①商业性,表现为它具有适用价值并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
②秘密性,表现为它不为社会公众所知悉,并且权利人还采取了保密措施来维持这种秘密性。
5. 资源补偿制度
【答案】资源补偿制度是指在资源利用活动中,因合法的资源利用而对他人相应的损失应给予的补偿。资源利用的补偿不同于民法中的违法或违约而造成的损害赔偿。
6. 社会中间层主体
【答案】社会中间层主体是指独立或相对独立于政府主体与市场主体,为政府干预市场、市场影响政府和市场主体之间相互联系起中介作用的主体,也被称为非政府公共组织或者机构、准公权力主体。它在某些方面承担非政府公共组织的一定职能,具有中介性、公共性、民间性、专业性的特征。
7. 产品瑕疵
【答案】产品瑕疵,产品瑕疵是指产品不具有其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瑕疵产品违反法律规
定和合同规定。是区别于产品缺陷的法律概念。广义地说,是指产品不符合其应当具有的质量要求; 狭义地说,仅指一般性的质量问题,如产品外观、使用性能等方面的质量问题。
8. 国家经济管理主体
【答案】国家经济管理主体是指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在国民经济活动中享有经济职权,行使计划、组织、指挥、监督、调节职能的国家行政机关。简言之,国家经济管理主体是国家行使经济管理职能的行政机关。
对国家经济管理主体的概念应作如下理解:
(1)它是以国家名义进行经济管理活动的行政机关;
(2)它是享有宏观调控权和其他经济职权的行政机关;
(3)国家经济管理主体所享有的宏观调控权是一种以间接调控为主的管理权。
二、简答题
9. 什么是国家外债法律制度?
【答案】外债,是指我国境内的机关、团体、企业及金融机构、事业单位以及其他机构用外国货币承担的具有契约性偿还义务的债务。国家外债法律制度包含:
(1)我国实行统一管理、分工负责的外债管理体制,即在国务院统一领导下,由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和中国人民银行三个部门共同实施分工管理;
(2)发行国家外债应当遵循国家主权原则、经济效益原则和量力而行原则;
(3)国家对外债的管理包括国家外债的结构管理、国家外债的统计监测管理和国家外债的偿还管理等三个方面。
10.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如何对商业银行进行接管?
【答案】根据《商业银行法》和《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的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已经或者可能发生信用危机,严重影响存款人和其他客户合法权益的,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可以依法对该银行业金融机构实行接管或者促成机构重组。
(1)接管前提
信用危机,一般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出现严重的信用风险,已经发生或存在大量潜在的银行挤兑等现象,银行小能兑换存款人存款或偿还其他到期债务。如果信用危机小能有效制止,银行业金融机构就会破产。由于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破产与一般生产经营性企业相比较,社会危害性更大,所以各国立法和监管当局都制定法律或采取相应措施,以尽量避免银行业金融机构破产,防止个别银行的危机扩散到其他银行而引起银行恐慌和金融危机。
(2)接管方式
①我国《商业银行法》和((银行业监督管理法》规定,当银行业金融机构陷入信用危机时,中国人民银行通过再贷款来实施最后贷款人角色,以对商业银行进行支持; 中国银监会可以依法对危机银行实行接管或重组。接管或重组陷入信用危机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是监管部门的一种行政救
助行为,目的在于对被接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采取必要措施,以保护存款人的利益,恢复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正常经营能力。
②接管由中国银监会决定并组织实施。自接管开始之日起,由接管组织行使被接管银行的经营管理权力,但被接管银行的债权债务关系不因接管而变化。接管期限届满,中国银监会可以决定延期,但接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年。
(3)接管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接管终止:
①接管决定规定的期限届满或者中国银监会决定的接管延期届满;
②接管期限届满前,该被接管银行己恢复正常经营能力;
③接管期限届满前,该被接管银行被合并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
11.简述审计机关的权限。
【答案】我国审计机关的权限有:
(1)检查权和调查权
审计机关有权要求被审计单位按照规定提供与财政收支、财务收支有关的资料。
审计机关进行审计时,可以依照规定查询被审计单位在金融机构的账户。
(2)处理权和处罚权
审计机关可以依照规定封存被审计单位有关资料和违反国家规定取得的资产。
审计机关依法可以就有关审计事项向政府有关部门通报或者向社会公布对被审计单位的审计、专项审计调查结果,包括对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核查的结果。
12.试述证券发行的概念和意义。
【答案】(1)证券发行的概念
证券发行是指政府、金融机构、工商企业等以募集资金为目的向投资者出售代表一定权利的有价证券的活动。证券法上的证券发行是指合格的证券发行人以筹集资金或调整股权结构为目的,依照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按同一条件以公开或非公开的方式向投资者销售证券的法律行为。
(2)证券发行的意义
①证券发行可以帮助企业筹措资金。证券发行能够帮助企业丰富融资渠道、增强融资信誉,为企业筹集到进一步发展壮大的资金,使企业稳步做大做强; 有助于企业提高自身信用状况,享受低成本的融资便利; 让企业拥有更丰富的融资、再融资渠道。
②证券发行可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转换企业经营机制。通过发行证券,可以规范企业运营、吸引优秀人才:可以帮助企业规范治理结构、完善各项管理制度,提高运营效率; 利用股票期权等方式实现对员工和管理层的有效激励,有助于企业吸引优秀人才,增强企业的发展后劲。
③证券发行可以改善资本结构。通过发行证券,企业可以吸收更多更好的资金,投入到企业的运营生产,使企业的发展重新焕发出新的活力。
④证券发行可以提升企业价值,增强企业发展后劲。通过发行证券,证明企业实力、提升企
相关内容
相关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