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吉林大学经济学院434国际商务专业基础[专业硕士]之国际贸易实务考研仿真模拟题
● 摘要
一、名词解释
1. 寄售
【答案】寄售是指出口商先将准备销售的货物运往国外寄售地,委托当地代销人按照寄售协议规定的条件代为销售后,再由代销人同货主结算货款。寄售是按双方签订的协议进行的,寄售人和代销人之间不是买卖关系,而是委托与受托关系。
2. 招标式拍卖
【答案】招标式拍卖又称密封递价拍卖,是指先由拍卖人公布每批商品的具体情况和拍卖条件等,然后由各买方在规定时间内将自己的出价密封递交拍卖人,以供拍卖人进行审查比较,决定将该批商品卖给哪一个竞买者。这种方法不是公开竞买,拍卖人有时要考虑除价格以外的其他因素。有些国家的政府或海关在处理库存或罚没物资时往往采用这种拍卖方式。
3. 付款信用证
【答案】凡指定某一银行付款的信用证称为付款信用证。其中,按照付款期限的不同,付款信用证又可分为即期付款信用证和延期付款信用证两种形式。
4. 远期信用证
【答案】远期信用证是指开证行或其指定付款行收到受益人交来的远期汇票后,并不立即付款,而是先行承兑,待汇票到期再行付款的信用证。
5. 救助费用
【答案】载货船舶中途遭遇海难,由保险人和被保险人以外的第三者采取救助措施,在救助成功后,由被救方付给救助方的报酬,称为救助费用。
6. 班轮运输
【答案】班轮运输又称定期船运输,指船舶按照预定的航行时间表,在固定的航线和港口往返航行,从事客货运输业务,并按事先公布的费率收取运费的运输。
二、简答题
7. 什么叫特殊外来风险?其包括哪些风险?
【答案】(1)特殊外来风险的含义
特殊外来风险是指除一般外来风险以外的其他外来原因导致的风险。
(2)特殊外来风险包含的种类
常见的特殊外来风险,主要有战争风险、罢工风险、进口国有关当局拒绝进口或没收货物的风险等。
8. 在买卖合同中为什么要规定商品名称?规定品名条款时应注意哪些事项?
【答案】(1)在买卖合同中规定商品名称的原因
买卖双方洽商交易时,首先要明确买卖什么商品,并在合同中订明成交商品的名称,故品名条款是合同中不可缺少的一项主要交易条件。按照国际上有关的法律和惯例,对成交商品的描述,是构成商品说明的一个组成部分,是买卖双方交接货物的一项基本依据,它直接关系到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若卖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约定的品名和说明,买方有权提出损害赔偿要求,甚至可以拒收货物或撤销合同。由此可见,品名条款在进出口合同中占有很重要的地位。订好此项条款,不仅具有实践作用,而且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
(2)规定品名条款时应注意的事项
为了订好进出口合同中的品名条款,必须注意以下事项:①根据需要与可能约定成交商品的名称;②合理描述成交的商品;③正确使用成交商品的名称;④品名条款的内容应当清楚、明确、具体。
9. 什么是逾期接受?对此问题《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是如何规定的?
【答案】逾期接受又称迟到的接受。虽然各国法律一般认为逾期接受无效,它只能视作一个新的发盘,但《公约》对这个问题作了灵活的处理。该《公约》第21条第1款规定:只要发盘人毫不迟延地用口头或书面通知受盘人,认为该项逾期的接受可以有效,愿意承受逾期接受的约束,合同仍可于接受通知送达发盘人时订立。如果发盘人对逾期的接受表示拒绝或不立即向受盘人发出上述通知,则该项逾期的接受无效,合同不能成立。
《公约》第21条第2款规定,如果载有逾期接受的信件或其他书面文件显示,依照当时寄发情况,只要传递正常,它本来是能够及时送达发盘人的,则此项逾期的接受应当有效,合同于接受通知送达发盘人时订立,除非发盘人毫不迟延地用口头或书面通知受盘人,认为其发盘因逾期接受而失效。以上表明,逾期接受是否有效,关键要看发盘人如何表态。
10.国际贸易中代理业务存在的意义是什么?
【答案】代理是指代理人按照本人的授权,代表本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或从事其他法律行为,而由本人直接负责由此所产生的权利与义务。
在代理方式中,出口商可以借助代理商的销售网络、在国外的商业地位、销售渠道和专业知识扩展商品市场,代理商可以获取佣金。因此,国际贸易中,双方采用代理方式销售商品,对双方都有利。
11.来料加工和进料加工有何联系与区别?
【答案】(1)来料加工和进料加工的联系
进料加工与前面所讲到的来料加工有相似之处,即都是“两头在外”的加工贸易方式。 (2)来料加工和进料加工的区别
①来料加工在加工过程中均未发生所有权的转移,原料运进和成品运出属于同一笔交易,原料的供应者即是成品的接受者;而在进料加工中,原料的进口和成品的出口是两笔不同的交易,均发生了所有权的转移,原料供应者和成品购买者之间也没有必然的联系。
②在来料加工中,我方不用考虑原料的来源和成品的销路,不承担商业风险,只收取工缴费,因此,对于广大中小企业就比较适合;而在进料加工中,我方是赚取从原料到成品的附加价值,要自筹资金、自寻销路、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这项业务在规模较小的企业中就难以开展。
12.国际货物买卖中商品检验意义如何?
【答案】合同中商品检验条款的重要作用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明确买卖双方在货物检验方面的权利义务。
(2)有助于分清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货损,货差等责任归属。
(3)证明货物是否符合合同规定。
(4)保证商检法规的实施。
(5)保证合同顺利履行。
13.为什么会出现CFR 和CIF 的变形?当事人应如何选用?
【答案】(1)出现CFR 和Cff 的变形的原因
按照CFR 和CIF 术语成交时由谁负担卸货费用问题,各国的惯例或习惯做法并不完全一致。为了明确责任,避免争执,在实际业务中,通常都是在常用贸易术语之后加列装货费或卸货费由何方负担的附加条件,即以贸易术语的变形来解决这一问题。
(2)CFR 和CIF 的变形的选用
以CFR 的变形为例,根据不同需要,可以做出以下四类选择:
①
卸货费。 ②
内。 ③
④,(CFR 吊钩下交接)这一变形是指卖方负责将货物从船舱吊起一直卸到吊钩. (CFR 舱底交接),按此条件成交,货到目的港在船上办理交接后,由所及之处(码头上或驳船上)的费用,船舶不能靠岸时,驳船费用由买方负担。
买方自行启舱,并负担货物由舱底卸至码头的费用。
CIF 的变形与CFR 的变形完全相同,都是为了解决大宗货物的租船运输中的卸货费负担问题而产生的。其中,这些变形的形式主要有
:
四种。具体含义与CFR 的变形
相同。
, (CFR 班轮条件),这一变形是指卸货费按班轮做法办理,即买方不负担,这一变形是指由卖方承担卸货费,包括可能涉及的驳船费在(CFR 卸至码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