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云南财经大学法学院703法学综合知识之《法理学》考研冲刺模拟题及答案
● 摘要
一、简答题
1. 思考法与原始习惯的区别。
【答案】法与原始习惯的区别在于:
(1)产生方式不同
原始习惯的产生和发展并不经由特殊的权力机关,而是人们在共同生产和生活过程中从必然的和无数偶然的相互联系和关系中,逐渐地、自然而然地自发形成,并世代相传和演变下来的。
法律是由国家有意识地制定或认可的,是掌握国家政权的社会集团基于自己的根本利益和整体利益,并出于维护和发展这种利益的目的而有意识地对原始习惯加以选择、确认或自觉创制的。
(2)体现本质不同
原始社会习惯体现氏族全体成员的共同意志,反映人们之间利益的一致性和平等关系。法反映社会统治集团的意志,维护掌握政权的社会集团的根本利益。
(3)适用范围不同
原始习惯限于在由血缘关系所结成的本氏族、部落范围内生效,与地域无关,遵循“属人主义”原则。法按地域划分其适用范围,遵循“属地主义”原则。
(4)调整内容不同
原始人依习惯而行事,在一般情况下无所谓是行使权利还是履行义务。法律对行为的调整是以权利和义务的分离为条件。
(5)实施方式不同
原始习惯是通过社会舆论、氏族首领的威信、传统力量、人们的自觉和内心驱使等因素保证实施。因此,不具有国家强制性。
法律是由国家这一特殊的暴力机关保证实施,具有国家强制性。
(6)历史使命不同
原始社会习惯调整社会关系的目的,在于维系氏族的血缘关系,维护原始人之间相互团结、平等互助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维护共同利益。原始习惯具有平等性,无政治色彩。而法调整社会关系的目的,在于确立和维护有利于社会统治集团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法律带有强烈的政治倾向。
2. 民主和法治是什么关系?
【答案】民主和法治具有十分密切的联系,体现在:
(1)民主是法治的基础
近现代的法治发展史己表明,法治与民主有内在的联系和共生性,法治生存、发展和真正实现的政治条件和政治框架,只能是民主政治。
①民主是法治的基础,没有民主就没有法治。民主作为一种国家制度、政治制度,核心是国家政权问题。人民只有在争得民主、掌握国家政权后,才有可能将自己的意志通过国家政权上升为国家意志而成为法律。民主也是法治原则确立的前提。法治并不简单地是指法律制度本身,更重要的是指人们行为的合法性,尤其是国家行为的合法性,它要求国家权力必须以法律为依据,源于法律并依法行使。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法治是一定民主政治的法律化和制度化。法治原则的建立和实施必须有坚实的民主制度基础,并随着民主的发展而不断完善。法治强调良法之治,良法正是反映人民意志的法,法治的精神是深深扎根于民主政治的内核之中的。
②民主的性质和内容决定了法治的性质和内容。在资本主义民主的基础上产生了资产阶级法治,体现和维护的是资产阶级的利益; 社会主义民主从根本上说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制度,这就决定了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出发点和最终目的是确认、保障人民的民主权利。民主是立法及法律适用的有效保障。发扬民主不仅可以使立法真正做到集思广益,保障立法的科学性,保障立法充分反映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还对法的正确、有效适用具有重要意义。因此,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民卞立法,坚持执法为民。离开了民主,法治就可能演变成为依法实施的专制。
(2)法治是民主的保障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既是民主的存在形式,也是民主的实现条件。 ①社会主义民主的成果必须经由法治来加以确认和巩固。法治通过立法把社会主义民主的成果系统地、明确地、具体地确定下来,使其制度化、法律化。社会主义民主不是独立于法律之外的政治运作,而是一种制度体系或制度结构。
②社会主义民主只有通过一定的法律形式才能成为一种可以操作的制度。民主政治,包括民主的政治决策、民主选举,都必须有法定的、可遵循的程序和规则。人民的意志也要通过法定程序才能得到体现和确认,对权力的制约和平衡也是通过法定程序来实现的。对法定程序的违背和破坏,就是对民卞制度的违背和破坏。总之,制度化、法律化的民主,才是有保障的民主。民主的原则必须通过具体的立法,规定人们广泛的民主权利,严格的民主程序和方法才能予以实现。没有社会主义法治保障,社会主义民主就只能是抽象的理论原则。
3. 为什么说正当的法律程序是现代法治的基石?
【答案】在现代法治中,法的程序不仅具有工具性价值,而且具有独立的作为目的的内在价值,即法的程序不仅能够促进正义、安全、秩序等外在实体价值目标的实现,而且它本身就蕴含着符合正义要求的内在优秀品质,是一种具有独立价值的实体。因此,正当的法的程序是现代法治的基石,具体而言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正当的法的程序能够有效地控制国家权力并实现人权。
正当程序具有公众参与性、过程公开性以及因角色分化独立所带来的抗辩性和交涉性等特点,从而使公众有机会通过公开方式与官员进行说理、争论、协商、抗辩和交涉,以防止官员滥用权力践踏自己的正当权利。
(2)正当的法的程序能够保障人的选择符合理性要求。
正当程序能从四个方面保障选择合乎理性:
①程序的结构主要是按照职业主义的原理形成的,专业训练和经验积累使法律程序主导者的行为趋向合理化、规范化。
②程序一般是公开进行的,这使得决策过程中出现的错误容易被发现和纠正。
③程序创造了一种根据证据材料进行自由对话的条件和氛围,这样可以使各种观点和方案得到充分考虑,实现优化选择。
④通过预期结果的不确定性和实际结果的拘束力这两种因素的作用,程序参加者角色活动的积极性容易被调动起来,基于利害关系而产生的强烈的参与动机将促进选择的合理化。
(3)正当的法的程序能够实现形式合理性或形式正义。
在正当的、合理的法律程序中,正义是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得以实现的,因此,即使是承受了不利结果的主体也会因为在程序上受到公平对待而认同和接受这一结果。
4. 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对法律制度有什么影响?
【答案】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对法律制度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1)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对立法提出新要求和新期待创新发展和可持续发展对加强环境资源法制建设提出了现实需求,不仅要求填补立法空白,确立与科学发展观相适应的立法指导思想和法律制度,还要求把环境资源法从经济法中独立出来,成为新的法律部门,与其他七个部门法共同构成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以加大对环境资源的保护力度,真正建立起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
新的发展方式还对知识产权立法、社会保障立法、土地承包、身份户籍、行政法规等法律法规提出了新的立改废需求,推动了立法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使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不断地健全和完善。
(2)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对行政执法提出新要求和新期待
①政府要强化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加快建立公共服务体制,为全体社会成员提供大致相当的基础教育、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等公共服务,使政府职能由注重促进经济总量向注重人的发展和经济质量转变,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营造更为广泛的社会动力。
②政府要转变经济管理职能,从各种形式的市场参与者角色中淡出,重点转向再分配关系、城乡和区域平衡等市场顾及不到的领域,或公共产品的提供、社会保障体制的建立等市场失灵的领域。
③要完善政府绩效考核体系,把节能、降耗、减排等指标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中,不再以GDP 作为评价标准。
④要通过规范垂直管理部门与地方政府的关系,协调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事权与财权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