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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武汉科技大学文法与经济学院610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之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考研仿真模拟五套题

  摘要

一、简答题

1. 自然规律与社会规律有何区别与联系?

【答案】自然规律是自然现象固有的、本质的、必然的、稳定的联系。社会规律是通过人们的活动表现出来的社会生活过程诸现象间的本质的、必然的、稳定的联系。自然规律和社会规律按其作用范围的不同,可分为一般规律、特殊规律和个别规律。自然规律与社会规律之间有联系也有区别。

(1)联系

自然规律和社会规律都具有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性。人不能仟意改变、创造或消灭自然规律。但人可以使用自己的躯体和物质工具作用于客观世界,引起自然界的某些变化,并能有目的地引发、调节和控制自然界中的实物、能量和信息过程,使各种客观规律共同作用的结果发生有利于人的变化或保持有利于人的稳定性。

(2)区别

①自然规律是作为一种盲目的无意识的力量起作用,自然规律只要具备了同样的客观物质条件就可以以完全相同的形式反复出现,它不包含人和社会的因素;

②社会规律是通过抱有一定目的和意图的人的有意识的活动实现的。在社会规律中既存在着客观制约主观的关系,又存在着主观制约客观的关系。社会规律则是历史的,在小同的社会、国家、民族以及不同的历史阶段都有不同的表现形式。这就使认识社会规律比认识自然规律更加困难。社会矛盾的成熟程度以及人们认识的局限性和阶级的局限性也影响着人们对社会规律的认识。人们对社会规律的认识是一个不断深化的过程,要经过反复实践和探索,才能达到正确认识。

(3)方法论意义

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解决自然规律和社会规律的对立统一问题,不仅有利于人们尊重客观规律,按客观规律办事,更有利于人们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规律都是不以人的意识为转移,我们只有尊重客观规律,认识客观规律,按客观规律办事,客观规律才能按人们的目的服务。因此,我们必须坚持党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从实际出发,才能获得对必然性的认识,才能创造理想的世界。

2. 为什么说马克思主义认识论是能动的反映论?

【答案】马克思主义认识论把实践的观点引入认识论,实现了认识论上的革命性变革,是能动的反映论。

(1)马克思主义认识论把科学的实践观引入认识论,并作为全部认识论的基础。马克思主义

认识论十分强调实践在认识中的作用。把认识主体理解为从事实践活动的人,把客体理解为既是认识对象又是实践对象,认为实践关系是主体与客体之间最重要的关系,主体为了改造客体才去认识客体,而且只有在改造客体的实践中才能认识客体。这样,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就揭示了认识是主体通过实践积极能动地反映客体的过程。

(2)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坚持认识过程的辩证法,认为认识过程与实践过程是联系在一起的,不仅有从客体到主体的反映过程,而且有从主体到客体的实践过程。马克思主义认识论把辩证法应用于反映论,揭示出认识是一个充满矛盾的辩证过程。认为认识不是一次完成的,而是一个发展过程,是一个贯穿着主体与客体、认识与实践、感性与理性、真理与谬误、绝对与相对等一系列矛盾运动的发展过程。由于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强调实践的观点和辩证法的观点,它是能动的革命的反映论。马克思主义关于认识是以实践为基础的主体对客体的能动反映的观点,揭示了认识的本质,是科学的认识论。

3. 如何理解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物质观体现了唯物主义自然观与唯物主义历史观的高度统一?

【答案】(1)旧唯物主义哲学

①旧唯物主义哲学在自然观方面,承认“物质的自然”,在对自然事物的说明中坚持了客观性原则,即把自然事物理解为独立于人的精神的客观存在。

②旧唯物主义哲学在历史观方面,由于旧唯物主义不理解人的实践活动是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基础,因而不能坚持客观原则,把历史过程理解为一种主观的存在,进而将人类历史变为所谓“精神的历史”。

以上造成了唯物主义自然观和唯心主义历史观的对立,使旧唯物主义成为“半截子”的唯物主义,即仅仅是自然观上的唯物主义,一但进入历史范畴,就陷入唯心主义的泥潭。

(2)马克思主义哲学

马克思主义哲学与旧唯物主义不同,在科学实践观的基础上,既看到了自然界的物质性,从总体上把握了物质与精神的关系,又以实践为基础揭示了人类社会的物质性,建立起统一地说明自然过程和历史过程的唯物主义原则,实现了唯物主义自然观和唯物主义历史观的高度统一,使唯物主义成为彻底的、完备的理论。

4. 当今时代,和平与发展是时代的主流,以暴力为基本形式的社会革命还会发生吗?

【答案】暴力革命是社会革命的基本形式,这是由国家的本质决定的。国家是统治阶级压迫被统治阶级的暴力工具。反动统治阶级是不会自动让出政权、放弃自己的统治的。当被统治阶级进行反抗的时候,反动统治阶级总是用暴力加以镇压。这就迫使被统治阶级不得不通过暴力革命,推翻反动阶级的统治,建立自己的政治统治,实现社会革命的任务。

但是,我们说暴力革命是社会革命的基本形式,并不意味着否认在特定的社会历史条件下,有革命和平发展的可能性。如果能够用和平的手段过渡到新社会,那对人民是有利的。对于无产阶级政党来说,如果确实存在革命和平发展的可能性,应尽力实现革命的和平发展。

当今时代,和平与发展是时代的主流,但社会矛盾依然存在,也潜伏着暴力革命的可能和革

命和平发展的可育旨。

但是,无论在任何时候,都不能把自己的工作方针完全建立在革命和平发展的可能性上,应该同时准备“两手”:革命的和平发展和非和平发展,以革命暴力为后盾,争取革命的和平发展。一且资产阶级用反革命暴力镇压革命时,无产阶级和革命人民就毫不犹豫地使用革命暴力,去夺取革命的胜利。

5. 简述社会实践中主客体之间的关系

【答案】人是一种社会实践的存在,从人的现实活动中去考察人与对象世界的关系,就出现了“主体”和“客体”两个哲学范畴。主体和客体是表示活动者和活动对象之间的特定关系的哲学范畴。

(1)主体与客体的概念

①主体的概念

a. 含义

主体是指从事着实践和认识活动的人。是主导者、能动者、主宰者。但人并不等同于主体,只有经过培养和教育并在进入与客体的关系之后才构成完全的主体。人在不同的对象性关系中表现为实践主体、认识主体、评价主体、审美主体等。

b. 基本规定性

人作为主体,在实践基础上表现为自主性、主观性、创造性、自为性等基本规定性。

c. 表现形态主体的表现形态主要有:个体形态、集团形态和社会形态。

②客体的概念

a. 含义

客体是实践和认识活动所指向的对象,是受动者、从属者。客体仅指进入人的活动领域和主体发生联系的那些客观事物。对象在不同情况下表现为实践客体、认识客体、评价客体、审美客体等。

b. 基本规定性

客体必须具有客观性、对象性、受动性等基本规定性。

c. 表现形态

客体主要具有三种不同表现形态:自然客体、社会客体和精神客体。

(2)主体与客体的辩证关系

二者是一对关系范畴,它们只有在相互关联中才会具有自己的本质和规定。关联的关系是主体与客体存在的条件性。主体和客体的分化是人的实践活动的结果。主体性在根本上就是实践性。主体与客体则是在实践活动基础上以主体为核心而建立的自觉的对立和统一关系。这种统一的实质即是主体客体化和客体主体化的统一。

主体和客体是对立统一的。对立体现在:主体和客体的不同规定性,它们的性质在原则上是刚好相反的。统一体现在:它们在运动中最后必然趋向于相互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