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武汉科技大学宪法学(同等学力加试)复试实战预测五套卷
● 摘要
一、概念题
1. 宪法解释
【答案】宪法解释是指在宪法实施过程中,由一定主体对宪法内容、含义及其界限所作的一种说明。宪法解释具有宪法效力。宪法解释的概念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宪法解释主体广泛,除有权机关解释外,还包括政府、社会团体、学者等对宪法的解释。狭义的宪法解释是指有权解释宪法的机关根据宪法的原则和精神对宪法的条文、语句和文字的含义所作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解释。我国宪法解释的机关是指宪法规定的有权解释机关即全国人大常委会。
2. 违宪审查
【答案】违宪审查是指享有违宪审查权的国家机关通过法定程序,以特定方式审查和裁决某项立法或某种行为是否合宪的制度。它是宪法监督的重要手段,其日的在于保证宪法实施,维护宪政秩序。违宪审查具有以下特征:①违宪审查主体是享有违宪审查权的国家机关; ②违宪审查有特定的审查范围; ③违宪审查程序多样化; ④违宪审查方式有别于一般司法案件的审判。
3. 成文宪法与不成文宪法
【答案】(1)成文宪法是指由一个或者几个规定国家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的宪法性法律文件所构成的宪法典。不成文宪法是指没有统一的法典形式,宪法规范往往公布在各种宪法性文件、宪法惯例和法院的判决中。这是由英国学者蒲莱士首次提出的宪法分类,依据的标准为宪法是否具有统一的法典形式。
(2)成文宪法和不成文宪法的区别在于:
①两者的划分是相对的,它们之间的区别是程度上的而非性质上的。不论成文宪法或者不成文宪法都是由具有宪法效力的宪法规范所构成的。
②即使在成文宪法国家,除了宪法典之外,不成文宪法的形式也构成宪法制度的重要基础,通常以宪法惯例、宪法判例或者权威性的法律文件弥补宪法典的缺失。
③不成文宪法国家的宪法也会发生变化和发展。
4. 集体负责制和个人负责制
【答案】(1)集体负责制是指一切重大问题的决定必须举行会议,由全体成员充分讨论。在决议的过程中,一切成员的权利平等,每人只有一个投票权,并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实行集体负责制的有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各级人民法院和各级人民检察院等。实行集体负责制并不是否定和减轻个人责任,而是为了更好地集思广益,充分发挥集体智慧的作用,以克服主观性和片面性。
(2)个人负责制即首长负责制,是指由首长个人决定问题并承担相应责任的领导体制。实行个人
负责制的机关有国务院及其所属的各部委、中央军事委员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它们都是执行机关。实行个人负责制,可以避免在执行决定时出现无人负责或推卸责任的现象,充分发挥首长个人的才能和智慧,果断决策,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但实行个人负责制并不排除发扬民主、集思广益。
(3)集体负责制与个人负责制的区别是:实行的机关不同,价值追求不同。
5. 选民
【答案】指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享有选举权,并经过选民登记,领取选民证的公民。选民成为选举权主体应具备下列要件:①实质要件。首先是年满18周岁的中国公民,这是积极要件; 其次是未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这是消极要件。②形式要件。必须经过选民登记,这是国家依法对每个选民行使选举权的一种法律上的确认。
6. 议会财政权
【答案】议会财政权是指议会享有对国家财政的决定权和对政府财政的监督权。财政决定权包括决定国家财政以及预算、税收、关税、借贷等的权力。财政监督权包括审查决算和公共资金审计。在此,最重要的是批准政府的财政预算案。有的国家甚至规定,预算案须由议会亲自编制。在实行责任内阁制的国家,如果议会拒绝通过财政预算案,就表明政府失去了议会的信任,可能导致内阁辞职。
二、简答题
7. 简述人身自由的宪法意义。
【答案】(1)宪法第37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宪法这一条的规定实际上确立了公民人身自由的宪法地位,使之成为基本权利体系的基石。
(2)人身自由的宪法意义
①人身自由是体现公民宪法地位的重要标志。人身自由是公民作为人而表现的基本价值要求,是人的不可剥夺的权利。人身自由制度的完善是社会文明与进步的结果,反映了人类自我完善的过程。
②人身自由是人类自身生存所必需的权利。在现代宪法体制中,自山通常分为人身自山、精神自山与经济自由等; 享有精神自由与经济自由的前提是人身的独立与自由,即首先在人身上成为自由的人,其人身受宪法和法律保障,同时客观卜存在有效的人身自由保障制度。如果公民的人身自由得不到保障,其他权利与自由的行使则会失去基础。从这种意义上说,人身自由是基本权利体系的基础与核心,反映了宪政的基本要求。
③人身自由的保障直接关系到社会的稳定与发展。人身自由本身体现了人的价值,构成公民与国家之间保持协调的重要因素,是维护社会稳定的基础。人身自山的价值能否得到尊重,其自山的
实现程度直接影响社会生活的安定。因此,从法律与制度上切实保障公民的人身自由有助于稳定社会关系,发挥社会主体的积极性。
8.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的基本内容是什么?
【答案】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的内容是: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
(1)坚持公有制为主体
我国的公有制经济不仅包括全民所有制经济(即国有经济)和集体所有制经济,还包括各种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国有成分和集体成分。就全国而言,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主要体现在:公有资产在社会资产中占优势; 国有经济控制国民经济命脉,对经济发展起主导作用。但是在有的地方、有的产业可以有所差别。公有资产占优势,要有量的优势,更要注重质的提高。国有经济起主导作用,主要体现在控制力上。对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国有经济必须占支配地位。我国公有制经济的基本形式是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①全民所有制。指生产资料归全体人民所有,人民作为一个整体拥有生产资料,任何个人或者一部分人都不能充当所有者和拥有所有权的一种所有制形式。全民所有制经济即国有经济,宪法明确规定,国有企业和国有自然资源是国家财产的主要组成部分。另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部队等全民单位的财产也是国有财产的重要组成部分。
国有经济在我国国民经济中占据优势地位,决定着我国国民经济的性质和发展水平,控制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命脉,是我国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基本物质力量。搞好国有经济对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巩固社会主义制度,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②集体所有制。指生产资料归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劳动者共同所有的一种所有制形式。这种形式的特点在于生产资料是集体经济组织的公共财产,劳动者之间存在着互助合作的关系,劳动者同生产资料的结合仅限于集体经济组织的范围之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目前是我国社会主义公有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小但为我国现代化建设提供了大量的资金、原料和产品,而且吸纳了大量的城乡剩余劳动力,在我国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因此,宪法规定:“国家保护城乡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鼓励、指导和帮助集体经济的发展。”
(2)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
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国家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并对非公有制经济依法实行监督和管理。我国的非公有制经济主要包括以下三大类。
①个体经济。它是指城乡劳动者依法占有少量的生产资料,以个人及其家庭成员的劳动为基础,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一种经济形式。
②私营经济。它是指私人占有生产资料,使用雇工8人以上,以营利为目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一种经济形式。
③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和外商独资企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是由外商与中国的企业等经济组织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并且按照出资比例共负盈亏的一种经济形式。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