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河北大学政法学院656法理学和宪法学之宪法考研导师圈点必考题汇编
● 摘要
一、概念题
1. 宪法权利行为
【答案】宪法权利行为是指公民等宪法关系主体依法行使宪法赋予的权利的作为或不作为。在政治关系层面,公民的宪法权利行为主要包括参政行为和政治抵制行为。前者是公民对参政权,如选举、罢免、创制、复决等权利的行使,其目的在于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对政治关系运行产生积极影响; 后者是公民对宪法规定的抵抗权,如罢工、游行、示威等权利的行使,其目的在于抵抗国家权力对个人利益的侵害。
2. 国家元首
【答案】国家元首是指一国的最高代表,在国际上代表本国,是国家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享有元首职权,是世界各国元首共同的重要特征。这些职权包括公布法律权、发布命令权、统率武装力量权、任免官吏权、外交权、赦免权、荣典权等。
按照不同的标准,可以把世界各国的元首制度划分为不同的类型:①根据国家元首行使权力的状态,可以把国家元首制度分为实位元首制和虚位元首制。②根据元首本身的组织机构,可以把国家元首制度分为个体元首制和集体元首制。
3. 言论自由
【答案】言论自山是指公民对于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各种问题,有通过语言方一式表达其思想和见解的自由。言论自由在公民的各项自由权利中居于首要地位。从法理和立法实践看,任何自由都必须在法律的范围内行使,我国公民的言论自由同样应该在法律的范围内行使,言论自由的行使范围包括:①不得利用言论自由煽动群众反对政府,危害国家和社会安定:②不得利用言论自由对他人的人格尊严进行侮辱诽谤。
4. 两党制与多党制
【答案】两党制是指在一个国家的诸多政党中,只有两个势均力敌的大党,通过选举而轮流上台执政。多党制是指在一个国家里,存在着许多政党,但没有一个政党占据绝对或稳定的优势,因而它们只能著称各种政党联盟,通过选举,轮流联合执政。
5. 无记名投票
【答案】无记名投票是选举制度的一项基本原则,也称秘密投票原则。根据这一原则,选民在选举时只需在正式候选人姓名下注明同意或不同意,也可另选其他选民或者弃权,填写选票后亲手投入票箱,而无需在选票上标示任何个人信息。选民如果是文盲或者因残疾不能写选票的,可以委托其他信任的人代写。无记名投票方法有利于选民在不受任何干扰的情况下,按照自己的自由
意志选举候选人。
6. 宪法实施
【答案】宪法实施是指宪法规范在现实生活中的贯彻落实,即将宪法文字上的、抽象的权利义务关系转化为现实生活中生动的、具体的权利义务关系,并进而将宪法规范所体现的人民意志转化为具体社会关系中的人的行为。宪法实施反映着宪法制定颁布后的实际运行状态,是宪法调整特定社会关系(宪法关系)的基本形式。宪法实施主要由宪法适用和宪法遵守两部分构成。宪法实施的特点主要表现在:①宪法实施的广泛性; ②宪法实施的综合性; ③宪法实施的原则性; ④宪法实施的多层级性; ⑤宪法实施的持续性; ⑥宪法实施的保障性; ⑦宪法实施方式的具体多样性。
7. 分权制衡
【答案】分权制衡,是指把国家权力分为儿个不同的部分,分别由不同的机关独立行使,这些国家机关在行使权力的过程中,保持一种互相牵制和互相平衡的关系。分权是指国家权力分成若干部分,由宪法授予不同的国家机构或部门执掌,没有一个部门服从或支配其他任何部门,没有一个部门可以行使宪法赋予其他部门的权力。制衡即分立为不同部分的权力之间形成彼此制约的关系,其中任何一个部门权力都不能独占优势。权力分立并不是说分掌权力的各部门应该完全互不相干,而是互有牵制。事实上,权力具有一种侵犯性质,应该通过给它规定的限度在实际上加以限制,以保证国家各部分权力在运行中保持总体平衡。分权与制衡作为西方民主政治制度的基本架构和最重要的运行机制,普遍存在于所有的资本主义国家。
8. 职业代表制
【答案】职业代表制是指将选举人依职业予以分类,根据职业团体而不是居住区或行政区域,选举代表或议员的制度。我国选举制度主要实行地域代表制,同时也采职业代表制。这样规定,既可以按居住状况划分为选举单位,也可以按生产单位、事业单位、工作单位来划分选举单位。
二、简答题
9. 宪法对政党有哪些规范和保障作用?
【答案】(1)宪法对政党的规范中国学者在讨论宪法对政党的规范情况时,除了强调明不的宪法规定外,还强调宪法惯例对政党的调整。宪法规范和政党之间的密切关系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①现在政党政治已进入宪法惯例与宪法规范同时适用的时代,即政党组织活动遵循宪法惯例、宪法规范和普通法规范。
②政党的宪法地位有三种形式:
a. 少数国家宪法对政党的权利、功能及政党活动限制等作了规定,政党具有宪法地位;
b. 制定专门政党法,作出详细的规定;
c. 在其他法律或判例中对政党进行规定。
③政党同宪法确认的国家宪政体系关系:
a. 政党行动形成的宪法惯例成为国家宪政体制的组成要素,对宪法规定的宪政体制起补充和完善作用;
b. 宪法确认的宪政体制是政党斗争的中心和焦点;
c. 政党也是宪法确认的统治关系运转的中心。
④宪法与政党之间关系密切,政党是宪法的重要内容,它对宪法的实施起着重大的影响; 宪法是政党合法地位的依据和载体,是政党在民主宪政建设中充分发挥作用的最重要的规范。
(2)政党的宪法保障形式
从总体看,运用宪法对政党的保障有两种形式:
①运用宪法中的相关权利自由加以保障;
②运用宪法中的权力条款,对议会立法加强控制,从而保障政党。
(3)国家运用宪法控制和监督政党
宪政国家的实践证明,尽管在政党制度下,政党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是政党不应超越于国家之上。一国必须有切实可行的体制保障和制约政党。
10.公民权利对于宪法秩序有什么重大意义?
【答案】公民权利对于宪法秩序的意义主要表现在:
(1)公民权利及其所体现或反映的宪法原则,决定了宪法秩序的性质。我国公民享有的权利决定了我国的宪法秩序是旨在实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社会主义社会秩序。(2)公民权利的范围及其实现程度,在一定意义上反映了宪法秩序的稳定程度和状态。(3)由宪法确认的公民权利在实现过程中促进了宪政体制的运行,从而推进了宪法秩序的实现。
11.如何理解“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答案】(1)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应当尊重和支持人民法院独立行使法定权力而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涉人民法院独立行使法定职权。
(2)人民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必须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的各项规定。这一含义具体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
①人民法院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限范围内行使职权,不得越权行事;
②人民法院必须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和规则行使职权,不得随心所欲;
③人民法院行使职权所作的各项决定必须忠于事实真相并符合法律规定。
(3)正确理解和执行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原则,还应把握和处理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关系: ①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关系。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坚持党对执法机关的领导,是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的根本保证。党的方针、政策是制定法律的根据,是执行法律的灵魂,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同正确执行党的方针、政策是一致的。因此,各级人民法院必须在工作中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在办案中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和监督。但是党委领导在通常情况下,不必对案件的处理作具体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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