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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北京体育大学体育新闻传播学基础及新闻采访与写作(同等学力加试)之新闻采访学复试实战预测五套卷

  摘要

一、概念题

1. 《中国的西北角》

【答案】20世纪30年代,我国著名记者范长江所著。通过巡回采访,系统的介绍了红军长征的行踪等情况,第一次把抗日战争的大后方一一中国西北的社会状况展现在世人面前。以通讯的方式,既有丰富的地理历史姿势,又透露了重大的政治信息,为我国的通讯写作提供了新经验和新样本。

2. 网络采访

【答案】网络采访是借用网络进行的采访。它仍属于采访方式范畴。网络采访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网络采访是指新闻记者为了撷取新闻素材,运用网络技术和网络手段,获取一切相关信息的活动和过程。它强调的是网络采访的信息收集功能。狭义的网络采访是指新闻记者在无法亲临现场、也不能用或不宜用电话采访时,借助互联网络,通过电子邮件、聊天室、电子公告牌、新闻组、网络调查等工具,与确定或不确定的采访对象进行数字化交流,以获取相关信息,弥补传统采访方式的不足所进行的活动。它突出强调网络采访的条件性和辅助性功能。

3. 隐匿性观察

【答案】隐匿性观察,又称参加性匿名观察,是指记者不公开自己的身份,像微服私访那样去观察。在这种观察中,记者要变成被观察的某个现场或群体中的普通一员,直接参与其中的活动,以便在观察到一些真实情况后,再作决定。在这种观察中,被观察对象往往会不做任何掩饰,把一切问题暴露在记者面前。采取这种观察方式所获得的材料具有雄辩的说服力。

4. 新事物

【答案】新事物是与旧事物相对而言的,通常人们又把新事物称作新生事物。新事物不是一个简单的时间概念,它是指社会发展进程中出现的那些符合历史发展规律,能给人们指明前进方向,具有强大生命力的事物。这种事物往往代表着一种新的生产关系或生产力,被广大群众接受后,就能起到推动历史进步,产生巨大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作用。

5. 记者招待会采访

【答案】记者招待会,通常有一位主持者(也称新闻发言人,有时也会带上几位助手)在会上先发布某项(或某几项)新闻信息,然后回答众多的记者的提问。有的只发布信息,不接受记者提问。有的主持者先不发表讲话,直接由记者提问。在记者招待会上,记者的提问,有的是事先提出问题,让主持者准备好来回答的,但更多的是即席提问。记者招待会采访的运作要求有:

①会前要摸清意图,以便考虑是否出席,并且做好对有关间题的研究和准备; ②提问要开门见山,要讲究“质量”; ③要仔细观察,认真记录。参加记者招待会的记者除了要会问、会听之外,还要注意会观察,会记录。

6. 新人物

【答案】新人物是一个内容较广的概念,凡具有新思想、新道德、新风格、新创造、新事迹的人物,都可以称作新人物。先进人物和新人物不是同一个概念,但先进人物一般都具有新思想、新道德、新风格、新创造、新事迹等几种特征,所以理应属于新人物之列。不仅属于新人物之列,而且可以这么说,先进人物是新人物的突出代表。

7. 连线采访

【答案】连线采访,即电话采访,是指记者通过电话这种现代化通信工具,同采访对象对话、了解情况、采访新闻。电话采访由于具有远距离传播性,一般在时间紧迫距离又远的情况下最能发挥优势,不光节省时间,还节省人力物力财力。在美国,新闻界对电话采访有一个形象的比喻,称为“快餐式采访”。与一般的面对面的采访相比,电话采访有着快速、方便、轻松三个优势。

电话采访虽然有着以上优势,但也存在着无法避免的短处:①由于缺乏像个别访问那样的面对面的“交流”,记者和采访对象间难以产生情感上的“共鸣”。与此同时,记者对采访对象的心理状态及其谈话的内容,也就难以作出准确的、科学的判断和把握。②由于缺乏像个别访间那样在“通话”时间长短上的自由,因此双力一交谈便难以达到具体、深刻的地步,记者得到的材料往往难免肤浅。③电话传输线路的物理性干扰,尤其是远距离“通话”,难免因噪音干扰,而使信息的传递失真、失误。

8. 《红色中华》

【答案】《红色中华》1931年12月11日创刊于江西瑞金,最初是中央工农民主政府的机关报,后来改为中国共产党、中央工农民主政府、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的联合机关报。该报在一般情况下也只有几个人; "1933年与1934年,是《红色中华》工作兴旺时期,人员多时小过10余人,除了编委会5人之外,管通讯来稿的1人,校对1人,发行1人,文书1人,以及几个机关行政人员。当时没有专职的记者,报上刊出的‘记者’实际上就是编委会的成员”。

二、简答题

9. 在记者工作中容易出现道德与法律的边缘问题有哪些? 怎样正确对待?

【答案】在记者的新闻报道活动中,有一些问题,既涉及道德,又涉及法律,带有边缘性,必须慎重对待。

(1)诽谤

“诽谤”是:“故意捏造事实并加以散布,损害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的行为。”我国《宪

法》、《民法通则》、《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等明确指出侮辱、诽谤他人,既是不道德行为,又为法律所不容。近些年社会上一度出现“告记者热”。以“诽谤”告记者的案例中,基本上有三种情况:

①确实是记者的问题,无中生有,损害了他人的名誉,犯了诽谤罪。这样的记者要负法律责任;

②被批评者拒绝正当的舆论批评监督,反诬记者侵犯了他的名誉权; 这要划清正当舆论批评监督和因诽谤侵犯公民、法人名誉权的界限;

③记者的批评基本属实,但由于调查不深不细,有部分事实或细节失实,也被推上被告席。这就提醒我们,批评报道一定要把事实搞准确,连细节也不能疏忽,以免被那些不接受批评的人以口实,纠缠不休。至于记者批评如确有某些不实之处,应予更正,作自我批评。

(2)揭人隐私

公民个人的隐私也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公民拥有隐私权。和诽谤一样,记者揭人隐私,既是不道德的,又触犯法律,为法律所不容。

除了有意揭人隐私而外,工作不慎,也容易坠入揭人隐私的误区。在隐私问题上,新闻报道写得越具体,危害越大。因此,涉及到隐私问题,要慎之又慎。

隐私不等于丑闻。要把揭隐私和揭丑闻区别开来。例如某官员贪污腐败,这不属于隐私,而是丑闻。对这种丑闻加以揭露、曝光,是记者勇于同贪污腐败现象作斗争的一种表现。

(3)抄袭剽窃他人的劳动成果

抄袭剽窃他人的劳动成果,也是一个既不道德又触及法律的问题。每个新闻工作者都有权维护自己的著作权,同时也都应该尊重他人的劳动成果。抄袭剽窃他人的劳动成果,是一种极不光彩的行为。尊重他人的劳动成果,也足尊重自己。增强道德意识,又增强法律意识,这就是我们的结论。

10.你认为记者应从哪些方面入手做好现场报道?

【答案】现场报道是指记者在新闻现场边采录音响(画面)、边采访、边解说报道的形式,包括直播和录播两种播出方式。由于现场报道是与事件同时进行的,所以它能以最快的速度和不容置疑的实况录音,满足听众“先听为快”的欲望。做好现场报道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明确角色职责

在重大突发事件现场,特别是灾难现场,记者该如何履行职责其实并不需要争论,记者首先是一个人,其次才是新闻从业人员。在救援现场,在没有其他救援人员或者救援人员不足的情况下,记者首先应该履行一个普通人的基本责任,就是救人; 在被救援人员已经脱离危险并具备采访条件的情况下,才能履行一个新闻工作者的职业责任。把新闻记者的角色职责凌驾于人的基本道德之上,只会招来骂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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