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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吉林大学法学院830经济法学考研冲刺密押卷及答案

  摘要

一、简答论述题

1. 分析三鹿奶粉案件,哪些卞体应当承担法律责仟? 应当如何追究责任并依法予以处罚?

【答案】(1)案件的反思

三鹿奶粉是一起轰动全国的事件,给我国很多家庭及宝宝造成了巨大的经济及精神损失,反思这一事件,我们更应该看到哪些主体要承担责任。三鹿事件之所以震动人心,主要原因是问题奶粉直接的受害者是尚在裱袱中的孩子,弱小生命在商业利益的黑手下痛苦啼哭。

(2)承担责任的主体

一种产品从原材料的采集、生产加工到最终的销售及消费,每一个环节都是至关重要的,如果一个环节出了问题,而这种问题在相关关联环节没有被发觉,那么这其中的关联主体应当承当相应的法律责任。在三鹿事件中,至少以下三方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①养殖户的直接责任。我国刑法第144条“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规定,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致人死亡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的,最高可判死刑。三鹿事件中,为通过蛋白质检测故意往鲜奶中掺入三聚氰胺的养殖户应负刑事责任。尽管他们辩称不知三聚氰胺的危害性,这一行为造成的人体损伤后果仍与其主观故意有直接关系。因此相关养殖户应当承担“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刑事责任。

②生产、销售单位的责任。

a. 根据《产品质量法》的规定,生产者应当对其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属于产品生产者的责任,产品的销售者赔偿的,产品的销售者有权向产品的生产者追偿。属于产品销售者的责任,产品的生产者赔偿的,产品的生产者有权向产品的销售者追偿。因此生产厂家三鹿集团,各销售厂家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b. 刑法第30条、第31条规定:“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所以石家庄三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也难逃刑责,三鹿也许要辩解自身也是不法供奶户的受害者,但他们疏于质检和管理,默许或者客观造成有毒奶粉流入市场,不管从哪个角度来说都必须受到惩罚,不可能在这一事件中全身而退。至于要追究该企业哪些人的刑事责任,在这个层面上,社会正义要守望的,是法律应惩罚那些该负责任的高层管理

者,而不是找个小职员顶罪了事。

③主管部门的责任,其中主要是质量监督、卫生行政、政府主管官员的责任。三鹿数量庞大的问题奶粉能够流入消费领域,并造成重大伤害,与质量监督部门对该企业失控、卫生行政部门对疫情反应迟钝有重要关联,而当地政府的失察和不作为也难辞其咎。河北省有关方面对三鹿牌婴幼儿配方奶粉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进行了责任追究,对分管农业的副市长做出了免职处分,对畜牧水产局党组书记进行了免职处分,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党组书记进行了免职等充分体现了对上述关联主体责任的追究。

(3)三鹿事件带给我们的不只是责任的承担,对于类似事件的发生,我们更应该注重事前的预防机制及责任的追究,这样才能防患于未然,把损失降低到最小。

2. 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及其研究价值。

【答案】(1)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①经济法基本原则的概念

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是指贯穿于各种经济法律规范之中的,在国家协调本国经济运行过程中必须遵循的根本准则。

②经济法基本原则的具体内容

经济法的基本原则由经济法主体利益协调原则和国家协调本国经济运行法定原则构成。 a. 经济法主体利益协调原则

这里所说的“经济法主体”,包括各种经济法主体。对于经济法主体,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进行多种不同的划分。经济法主体利益协调原则的基本精神是,经济法主体的依法作为或不作为对于经济社会的发展作出了贡献,就应依法获得相应的利益。

b. 国家协调本国经济运行法定原则

国家协调本国经济运行法定原则,包括经济法主体法定、经济法主体的行为法定和经济法主体行为的后果法定三项内容。

(2)经济法基本原则的研究价值

①有助于加强经济法的创制和实施,维护经济法制的统一

认真研究并正确认识经济法基本原则,有助于对受它统率的各种经济法律规范与经济法的各种具体原则加深理解和切实实施。

在经济法律规范、经济法的具体原则、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出现不一致的情况下,经济法的基本原则为人们提供了判断上述规范和具体原则有效性的一个法律标准。这有助于维护经济法制的统一。

由于认识往往落后于实践,经济法的立法工作往往跟不上经济法制建设发展的需要,因此,在经济法的实践中,常常缺乏可供适用的经济法律规范和经济法的具体原则。在这种情况下,经济法的基本原则的作用是:在该基本原则的指导下,创制实际需要的、新的经济法律规范; 在该基本原则的指导下,从新的和原有的有关经济法律规范中,概括出新的经济法具体原则; 在新的经济法律规范创制出来前后和新的经济法具体原则概括出来前后,该基本原则可以作为经济法主体维

护自己合法权益、寻求法律救济的依据或依据之一,可以作为经济执法机关和经济司法机关解决矛盾、处理纠纷、办理案件的依据或依据之一。

②有助于推动经济法制度的破旧立新,完善经济法制度

经济法基本原则,对于己经过时的或部分不符合实际需要的现行经济法律规范的废止、修改,能够发挥指导作用; 对于现在还没有而实践需要的经济法律规范的创制,能够发挥指导作用; 对于人们从现行的经济法律规范中正确地概括经济法的具体原则,也能发挥指导作用。可见,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对于推动经济法制度的破旧立新,完善经济法制度,具有重要作用。

3. 我国对外贸易的主管机关及其职能是什么?

【答案】我国对外贸易的主管机关为商务部,主管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

商务部对外贸易管理的主要职能是:

(1)拟订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的发展战略、政策,起草国内外贸易、外商投资、对外援助、对外投资和对外经济合作的法律法规草案及制定部门规章,提出我国经济贸易法规之间及其与国际经贸条约、协定之间的衔接意见,研究经济全球化、区域经济合作、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趋势和流通体制改革并提出建议。

(2)负责制定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管理办法和进出口管理商品、技术目录,拟订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大宗进出口商品,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

(3)拟订并执行对外技术贸易、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进出口的贸易政策,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的工作,依法颁发防扩散等与国家安全相关的进出口许可证件。

(钧牵头拟订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并开展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促进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

(5)拟订我国多双边(含区域、自由贸易区)经贸合作战略和政策,牵头负责多双边经贸对外谈判,协调谈判意见并签署和监督执行有关文件,建立多双边政府间经济和贸易联系机制并组织相关工作,处理国别(地区)经贸关系中的重要事务,管理同未建交国家的经贸活动,根据授权代表我国政府处理与世界贸易组织的关系,牵头承担我国在世界贸易组织框架下的谈判和贸易政策审议、争端解决、通报咨询等工作,负责对外经济贸易协调工作。

(6)承担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的责仟,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依法实施对外贸易调查和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工作及国外对我国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工作。

(7)负责对外经济合作工作,拟订并执行对外经济合作政策,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制定中国公民出境就业管理政策,负责牵头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拟订境外投资的管理办法和具体政策,依法核准境内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牵头拟订并执行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经贸规划、政策,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有关部门和台湾地区受权机构进行经贸磋商并签署有关文件,负责内地与香港、澳门特

别行政区商贸联络机制工作,组织实施对台直接通商工作,处理多双边经贸领域的涉台问题。

(8)指导我国驻世界贸易组织代表团、常驻联合国和有关国际组织经贸代表机构以及驻外经济商务机构的有关工作,负责经贸业务指导、队伍建设、人员选派; 联系国际多边经贸组织驻中国机构和外国驻中国官方商务机构。

4. 论述我国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审慎监管制度的基本内容。

【答案】银行业金融机构审慎监管制度的基本内容包含三个主要方面:资本充足率、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的监管。

(1)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监管

资本充足率,是指商业银行持有的、符合监管当局规定的资本与商业银行风险加权资产之间的比率,用以衡量银行的资本充足程度。实施资本监管包含以下内容:

①监管机构首先应当对资本的定义、资本充足率的计算方法和银行应保持的最低资本充足率作出规定;

②根据银行的风险状况和风险管理能力,监管机构可以要求单个银行提高最低资本充足率标准;

③监管机构还有权对资本充足率降至最低标准以下的银行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督促其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及时补充资本。

(2)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与监管

①商业银行风险主要表现为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

a. 信用风险,指因客户违约所引起的风险。

b. 市场风险,是商业银行新的风险点,它是指因市场价格(利率、汇率、股票价格和商品价格)的不利变动而使银行表内和表外业务发生损失的风险。

c. 操作风险,指由银行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程序、人员及系统或外部事件所造成损失的风险。

②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体系

商业银行风险管理体系包括如下基本要素:

a. 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的有效监控;

b. 完善的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

c. 完善的风险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程序;

d. 完善的内部控制和独立的外部审计;

c. 适当的风险资本分配机制。商业银行的内部控制监管

(3)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监管

商业银行的内部控制,是指银行为实现经营目标,通过制定和实施一系列制度、程序和方法,对各种风险进行有效识别、评估、控制、监测和改进的动态过程和机制。我国商业银行内部控制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内容:

①内部控制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