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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833知识产权法学考研导师圈定必考题汇编

  摘要

一、简答题

1. 简述专利权利要求解释中的中心限定和周边限定的区别。

【答案】在确定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范围时,对权利要求文字所描述的范围的解释是关键问题。站在不同立场、依照不同的解释原则,保护范围的大小存在差异。

(1)中心限定

①权利要求书是确定专利保护范围的依据,但是在解释权利要求书时,应该不拘泥于权利要求书的文字记载,而要全面考虑发明创造的目的、性质以及说明书和附图所表达的技术方案,即以权利要求书的文字表达为中心,以说明书和附图所述的整体技术方案为半径来确定专利的保护范围。这就是所谓的中心确定原则。

②这种做法给专利权人提供了充分的保护,但对第三人而言,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处在不明确的状态,不利于公平竞争。

(2)周边限定

①按照专利法的基本原理,专利权的范围是申请人请求的,应当严格依照权利要求书的字面含义进行解释,说明书和附图不能成为确定专利权保护范围的依据。只有在权利要求的文字记载不明确的情况下,才能对保护范围作限制性解释。这种依权利要求书的文字描述确定保护的边界的原则称为周边原则。

②严格的字面解释,对社会公众有利,只要对专利技术略作改进,就可能超出专利保护的范围。但是,这种原则不利于真正保护专利权人的利益,对权利要求书的撰写也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在专利申请实践中,寻求准确而恰当的文字表达以界定出较宽的上位概念是比较困难的。

2. 我国商标注册的审查和核准程序有哪些?

【答案】我国商标注册的审查和核准程序包括:

(1)商标注册的形式审查形式审查是指对商标注册的申请进行审查,看是否具备法定条件和手续,从而确定是否受理该申请。审查申请人的资格和申请程序,申请文件,申请是否符合商标申请的有关原则商标的申请日期,编写申请号。

(2)商标注册的实质审查实质审查,是指对申请注册的商标的构成要素是否符合法定条件,以及商标是否混同等进行的审查。实质审查是商标申请能否取得授权的关键环节。

(3)初步‘申定并公告

①经商标局审查,凡是符合上述条件的商标,予以初步审定并公告。

②如果申请注册的商标不符合以上条件的,商标局发给《驳回通知书》。

③如果商标局认为商标申请书可以修正,则发给《审查意见书》,限其在收到通知之日起巧天内予以修正。

(4)异议及异议的复审

对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经裁定异议成立的,不予核准注册。

商标局作出异议的裁定后,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巧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由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裁定,并书面通知异议人和被异议人。

(5)商标的核准注册

对初步审定并公告的商标,公告期满无异议或者经裁定异议不能成立的,由商标局核准注册,发给注册证并予以登记和公告。经裁定异议成立的,不予核准注册。

3. 依据我国现行《著作权法》、《专利法》的有关规定,简述我国对职务作品、及职务发明创造专利权归属的认定。

【答案】(1)职务作品

①职务作品,是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

②职务作品分类

a. 普通职务作品,就是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工作任务所完成的作品,但是,公民在创作作品的过程中,没有或者基本没有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或者不必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

普通职务作品的创作者是职务作品的完整著作权主体,其所属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则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该优先使用时间为自作品交付之日起的两年。

b. 特殊职务作品,是指公民主要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

特殊职务作品的著作权主体有两个:一个是作品的创作者,另一个是创作者的所属单位。作品创作者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中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

(2)职务发明创造

①职务发明创造的概念

职务发明创造是指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根据我国《专利法》第6条的规定,职务发明创造是指发明人或设计人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依据这条规定,认定职务发明创造与非职务发明创造的法定界限主要有两个方面:

a. 完成发明创造是否为了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所完成的职务发明创造,是指在本职工作中作出的发明创造; 履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所作出的发明创造; 退休、调离原单位后或者劳动、人事关系终止后1年内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

b. 完成发明创造是否主要是利用了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本单位”包括临时下作单位:“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是指本单位的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或者不对外公开的技术资料等。

②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权归属

我国《专利法》第6条规定:“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 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 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

根据该条规定,可知主要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原则上属于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和申请被批准后专利权归单位。但是,如果使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完成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与本单位订立了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应依从双方的约定确定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

4. 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如何收集和分配使用费?

【答案】(1)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对使用费的收集

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与著作权人之间在法律上是信托关系,按照这种关系,著作权人将自己作品的有关著作权交由该组织行使,而该组织以自己的名义行使上述著作权,可以向使用作品的表演者,录音录像制品的商业性使用者,如饭店、歌厅、机场、航空器、酒吧、广播电台、电视台等收取作品的表演权使用费。

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及时、认真地收集使用费,对未按时缴纳使用费的人主张权利,必要时可以提起诉讼。

(2)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对使用费的分配

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在收集到使用人所支付的报酬之后,再全部分配给著作权人和相关权人。同时,该组织有权从收集的报酬中扣除一定数量的数额以补偿其在收集、分配和支付此种报酬的工作中实际开支的费用,还有权扣除一定数量的款额,转给经其代表的著作权人和相关权人同意,并且为他们的利益而由该组织建立的一些专业基金会。

5. 如何理解著作权的专有性?

【答案】著作权的专有性是具体化的专有性。

物权的专有性是针对具体对象的,知识产权的专有性是针对抽象对象的,但是,著作权的专有性与物权的专有性类似,也只能针对具体对象,不能针对抽象对象。如甲、乙、丙三人分别先后独立地创作出相同的作品,那么,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甲、乙、丙三人各自对自己的作品享有著作权,任何人不得以作品完成的先后次序而否定他人的著作权。

总之,著作权的专有性就是禁止他人对其作品进行复制、抄袭、剽窃、翻译等,或者进行其他的利用,而不能阻止他人独立地创作出相同或者相似的作品,并因此而获得著作权。而其他种类知识产权(商业秘密权除外)的专有性,所针对的都是抽象对象。

二、论述题

6. 简述商标权的概念和特征。

【答案】(1)概念

商标权是商标所有人依法对其商标所享有的专有使用权。我国实行注册在先原则,即商标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