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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中南民族大学807经济法学专业综合(经济法学、民法学、商法学)之《经济法》考研内部复习题及答案

  摘要

一、名词解释

1. 相关市场

【答案】相关市场是指与要分析市场地位的经营者有竞争关系的产品和服务的市场范围,包括产品种类上、时间上和空间上的相关市场。影响相关市场的市场结构的因素主要有:市场的集中度; 进入相关市场的障碍; 产品的差异性。

2. 风险准备金

【答案】风险准各金,是指期货交易所会员在入会时一次性交付并存入交易所账户,在退会时一次性清退的风险基金。会员和客户在期货交易中违约的,应先以该会员或客户的保证金承担责任; 保证金不足的,期货交易所和期货公司应当以风险准各金和自有资金代为承担违约责任,并由此取得对该会员或该客户的相应追偿权。期货交易所应当按照手续费收入的20%的比例提取风险准备金,风险准备金必须单独核算,专户存储。

3. 移送管辖

【答案】移送管辖,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以后,发现自己对案件并没有管辖权,从而通过裁定的力一式将该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移送管辖,实际上是法院受理案件错误之后所采取的一种补救措施。移送管辖通常是发生在同级人民法院之间,主要用于纠正地域管辖方面的错误,但有时也会发生在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移送管辖所移送的是案件,而不是案件的管辖权。

二、简答题

4. 简述我国反垄断法规定的垄断协议的具体形式。

【答案】(1)垄断协议的概念

垄断协议,是指企业之间的联合协议或协同一致行为,也称联合行为。其通常是协议各方共同对商品的价格、数量、地区等进行限制,会阻碍、扭曲正常的市场竞争和交易。

(2)垄断协议的具体形式

我国反垄断法规定的垄断协议有横向垄断协议和纵向垄断协议两种具体形式。

①横向垄断协议,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因生产或销售同一类型产品或提供同一类服务而处于相互直接竞争中的经营者,通过共谋而实施的限制竞争行为。

横向垄断协议具体表现为:a. 固定价格行为,即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通过协议、决议或者协同行为,确定、维持或者改变价格,从而减弱或消除竞争的行为。b. 限制产量行为,即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共谋限定商品的生产或供应数量的行为。c. 划分市场行为,即竞争者之间分割地区、客户或者产品市场的行为。d. 联合抵制交易行为,即多个竞争者联合起来不与其他竞争对手、供应商或者客户交易的行为。

②纵向垄断协议

纵向垄断协议,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在同一产业中处于不同环节而存在交易关系的经营者,通过共谋实施的限制竞争行为。

纵向垄断协议的具体表现包括:①固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价格; ②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 ③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垄断协议。

反垄断法在概括地禁止垄断协议的同时,也允许乃至鼓励某些垄断协议的存在。

5. 简述我国土地管理法律制度。

【答案】(1)土地管理法概述

①土地管理法,是指调整土地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②我国的土地立法。我国《土地管理法》的主要内容有:土地权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耕地保护、建设用地、监督检查等。

(2)土地管理法律制度

①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土地用途管制,是指国家为保证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实现经济、社会和自然的协调发展,通过编制土地利用规划划定土地利用区,确定土地使用限制条件,土地的所有者、使用者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确定的用途利用土地,违者将受到严厉处罚的制度。

②耕地保护制度

a. 耕地占用补偿制度,指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后,应补偿开垦新的耕地的制度。

b. 基本农田保护制度,指根据一定时期人口和国民经济对农产品的需求,以及对建设用地占有情况的预测而确定的,长期不的占用和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期内不得占用的耕地。

我国十地管理法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基本农田应当占本行政区域内耕地的80%以上。保护基本农田对我国城乡人民农产品需求的满足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有着重要意义。

③建设用地管理制度

建设用地管理是土地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施土地资源利用管理,依法保证城乡各项建设用地的关键措施,也是各级人民政府制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合理配置土地资源、调控基本建设规模的有力手段。

6. 简述经济法产生的前提条件。

【答案】经济法产生是指经济法这个独立的法的部门的形成。经济法产生的前提条件包括:

(1)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产生了奴隶制生产关系,奴隶制生产关系的总和是经济法得以在奴隶制国家产生的经济基础;

(2)奴隶制国家为行使其管理经济的职能,陆续制定或认可了一系列经济法律规范,这是经济法得以在奴隶制国家产生的法制前提;

(3)奴隶制国家的立法者对于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需要制定或认可相应的法律规范有了基本的认识,这是经济法得以在奴隶制国家产生的思想条件。

7. 简述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管理制度。

【答案】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管理制度包括三个方面内容:

(1)法律对商业银行注册资本总额作出了规定。注册资本额既是银行经营所需要的资本,又是银行对外承担民事责任的保障。注册设立全国性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亿元人民币,设立城市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亿元人民币,农村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5000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应当是实缴资本。

(2)法律通过对商业银行资产负债比例的管理确保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商业银行贷款,应当遵守下列资产负债管理的规定: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8%; 贷款余额与存款余额的比例不得超过75%; 流动性资产余额与流动性负债余额的比例不得低于25%; 对同一借款人的贷款余额与商业银行资本余额的比例不得超过10%; 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对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其他规定。

(3)法律规定了违反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管理规定的法律责任。未遵守资本充足率、存贷比例、资产流动性比例、同一借款人贷款比例和国务院银行监督管理机构有关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其他规定的,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 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责令停止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仟。

三、论述题

8. 经济法律关系都有哪些主体? 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是什么? 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有哪些?

【答案】(1)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

①国家

国家是经济法的重要主体,但是具体参加经济法律关系并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是国家经济管理机关。它包括宏观调控机关和市场规制机关。

②市场主体

市场主体,是指在经济法律关系中享有经济权利、承担经济义务的法人、公民和其他主体。它包括法人、公民和其他主体。其他主体主要是指以特殊形式出现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个人合伙、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主体。

(2)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

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在经济活动中按照经济法所享有的经济权利和承担的经济义务。

①经济权利

经济权利,是指国家经济管理机关或市场主体,按照经济法的规定所享有的作出一定行为、不作出一定行为或者要求他人作出一定行为或不作出一定行为的资格。

国家经济管理机关的经济权利实质上是一种经济职权,主要包括宏观调控权和市场规制权。市场主体的经济权利主要包括财产权、经营自主权和请求权。

②经济义务

经济义务,是指国家经济管理机关或市场主体根据经济法的规定,必须作出一定行为、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