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兰州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865马克思主义法理学考研冲刺模拟题及答案
● 摘要
一、名词解释
1. 阶级分析方法
【答案】阶级分析方法就是用阶级和阶级斗争的观点去观察和分析阶级社会中各种社会现象的方法。它可以广泛地应用于各门社会科学和人文科学,在法学研究中占有重要地位。在对待阶级分析方法上必须防止两种倾向。第一种错误倾向是以教条主义的态度来理解和运用阶级分析方法,把科学的阶级分析方法片面的归结为“阶级斗争之学”和“对敌专政之学”。第二中错误倾向是以虚无主义的态度对待阶级分析方法,有意或无意地贬低、轻视甚至否认阶级分析的理论意义和认识价值。
2. 法律论证
【答案】法律论证是指通过提出一定的根据和理由来证明某种立法意见、法律表述、法律陈述和法律决定的正确性和正当性。在法律和法律决定的形成过程中,存在着比较广泛的法律论证的需要。从法律方法的角度看,一个正确和正当的司法决定、法律陈述必须建立在合乎逻辑的证明过程之上,必须有足够的理由,司法决定、法律陈述才是合理的,也才能够说服人。
3. 一般法
【答案】按照适用范围的不同,法可以分为一般法与特别法。一般法泛指适用于一国内一般人、一般事,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如民法、刑法、经济法等。特别法专指其适用范围限于特定的人、特定的时间、特定地区或特定的事项的法律。如教育法属于„般法,相对而言,高等教育法便是特别法,在同一位阶上的法律,特别法优于一般法。当然,特别法与相关的法律在基本精神上应保持一致,并不能同宪法相抵触。
4. 法的继承与法的移植
【答案】(1)法律继承是指不同历史类型的法之间的延续、相继、继受,一般表现为旧法(原有法)对新法(现行法)的影响和新法对旧法的承接和继受。
法律继承的主要内容可具体归纳为四个方面:
①法律技术、概念;
②反映商品一市场经济规律的法律原则和规范;
③反映民主政治的法律原则和规范;
④有关社会公共事物的法律规定。
(2)法律移植是指在鉴别、认同、调适、整合的基础上,引进、吸收、采纳、摄取、同化外国的法律,使之成为本国法律体系中的有机组成部分,为本国所用。
法律移植的范围包括:①外国的法律; ②国际法律和惯例。两者通称国外法。
(3)法律移植和法律继承的区别在于:
①法律继承是纵向的,也就是以时间为标准的,强调的是不同历史类型的法律制度之间的延续和继受。
②法律移植则是发生在同一时间的不同地区之间,是以地域为标准的,强调的是一个国家对同时代的其他国家的法律制度的借鉴和吸收。
5. 法的清理
【答案】法的清理指有权的国家机关,在其职权范围内,以一定的方式,对一国一定范围内所存在的规范性法律文件进行审查,确定它们或存或废或改动的专门活动。法的清理的目的是把现存有关的法加以系统研究、分析、分类和处理。清理的基本仟务有两个,并因此形成两个阶段。一是搞清现存各种法的基本情况,确定哪些可继续适用,哪些需要修改、补充或废止。这是梳理法的阶段,这一阶段不改变原有法的面貌,不是直接的立法活动。二是对可继续适用的,列为现行法; 对需要修改或补充的,提上修改或补充的日程,有些可届时修改或补充的,加以修改或补充再列为现行法; 对需要废止的,加以废止。这是处理法的阶段。
6. 立法议案
【答案】立法议案,是指有法定提案权的国家机关、会议常设或临时设立的机构和组织,以及一定数量的个人,向权力机构提出进行审议并作出决定的议事原案。每个国家的议案提交程序和规定都有一定区别,但都是行使国家权力的重要手段。
二、简答题
7. 法律人的基本素质包括哪几方面?
【答案】法律人的基本素质包括两大方面:基础素质与法律素质或法律职业素质。
(1)基础素质
基础素质包括思想素质、文化素质、身体心理素质等。
①思想素质。法律职业者必须具备的思想素质应当包括以下方面:
a. 立法为公、执法为民的职业宗旨;
b. 追求真理、维护正义的崇高理想;
c. 崇尚法律、法律至上的坚定信念。
②文化素质。文化素质是一个宽泛的概念,既包括人文素质,也包括科学素质。文化素质教育是为了培养人文精神和科学精神。具体言之,包括:
a. 广阔的知识背景;
b. 工具性技能;
c. 人际沟通能力。
③身体心理素质。身体心理素质是人才素质的基础部分。身体素质包括机体的力度、速度、
韧度和耐受度。心理素质包括心理动力、心理过程、心理状态和心理特征四个方面。应注意培养以下几个方面良好的心理素质:
a. 要培养正当的动机和兴趣;
b. 要培养学生自我认识、自我评价的能力;
c. 要注意培养学生的情绪稳定力、抗挫力和承受力;
d. 要注意培养学生冷静、谦虚的气质和自信、积极、乐观、果断的性格。
(2)法律素质
法律素质是法律人应当具备职业素质(专业素质),其要素包括:法律思维能力,法律表达能力和对法律事实的探索能力。在这三个方面的能力中,法律思维能力是法律素质的核心。
①法律思维能力。法律思维能力包含以下方面的内容:
a. 准确掌握法律概念的能力;
b. 正确建立和把握法律命题的能力;
c. 法律推理的能力。
②法律表达能力。法律表达能力可以分为口头表达能力和书面表达能力两个方面。准确、精练的表达是法律人必须具备的职业技能素质,而深刻的、雄辩的、创造性的表达则是法律人优秀的法律思维能力和高超的法律表达能力的具体体现。
③探知法律事实的能力。探知法律事实,即调查、搜集、制作、组合、分析、认证法律事实,是法律实践活动的重要环节。
8. 如何理解法律规范的逻辑结构?
【答案】法律规则通常有严密的逻辑结构。对法律规则的逻辑结构,法学界有不同的看法,主要有三要素说和二要素说:
(1)三要素说是占主导地位的学说。主要内容是:法律规则由假定、处理、制裁三部分构成: ①假定是指出适用这一规则的前提、条件或情况的部分;
②处理是具体要求人们做什么或禁止人们做什么的那一部分;
③制裁是指出行为要承担的法律后果的部分。
三要素说虽然传之久远,但由于内在的缺陷而逐渐被相当一部分学者放弃。对三要素说的批评集中在三个方面:一是制裁只是法律的否定性结果,而否定性结果只是法律结果中的一种,在逻辑上有以偏概全之嫌; 二是如果将肯定性或奖励性的结果也包括在内,则与中文“制裁”一词的含义相差甚远; 三是“处理”一词的含义也与中文“处理”的本义不合。
(2)二要素说是20世纪90年代在批评三要素说的基础上兴起的一种新的学说。二要素说将法律规则的结构分为行为模式、法律后果两部分:
①行为模式是指法律规则中规定人们可以作为、应该作为、小得作为的行为方式,它可以是课以义务的,也可以是授权的。
②法律后果是指法律规则中指示可能的法律结果或法律反应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