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国防科学技术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313历史学基础之中国古代史考研题库
● 摘要
一、名词解释
1. 澶渊之盟
,辽【答案】澶渊之盟是北宋与辽朝(契丹)之间订立的和约。宋真宗景德元年(1004年)
萧太后与辽圣宗亲率大军深入宋境,真宗畏敌,欲迁都南逃,因宰相寇准坚持,无奈亲至澶州(今河南濮阳)督战,宋军大胜,辽恐腹背受敌,提出和约,主和的真宗于次年初与辽订立和约,协定宋每年贡辽岁币银十万两、絹二十万匹,因澶州又名澶渊,遂史称“澶渊之盟”。此后宋、辽之间百余年间不再有大规模的战事,礼尚往来,通使殷勤,为中原与北部边疆经济文化的交流创造了条件。
2. 工商食官
【答案】工商食官是指西周一种管理手工业和商业的制度。西周的手工业和商业,是由官府统一经营和管理的。官府设工正、陶正、车正等官职,管理手工业和商业,工匠和商人多为官奴隶。产品为奴隶主贵族所有,工商业者的生活费由官府供给。
3. 王守仁
【答案】王守仁是明代著名的思想家、文学家、哲学家和军事家。陆王心学之集大成者,精通儒、道、佛三家。因平定宸濠之乱的军功而被封为新建伯。王守仁集立功、立德、立言于一身,成就冠绝有明一代。号阳明先生,谥文成,浙江余姚人。主要著作有《传习录》和《大学问》等。他直接继承南宋陆九渊的主观唯心论的心学,后人合称作“陆王心学”。他提出“心外无物”和“心外无理”,认为“吾心”便是宇宙,“心明便是天理”。人们只要消除欲念,就可“致良知”,达到“万物一体”的境界。他又提出“知行合一”,知就是行,行就是知。王守仁的学说在明后期广为流行,几乎有取代程朱理学的趋势。王守仁学说被称为“王学”,其学派被称为“阳明学派”或“姚江学派”。
4. 察举制
【答案】察举制是指汉代选官制度之一。武帝采纳董仲舒的建议,于元光元年冬,令郡国每年举孝廉各一人,由此正式确立。察举制不同于以前先秦时期的世袭制和从隋唐时建立的科举制,其主要特征是由地方长官在辖区内随时考察、选取人才并推荐给上级或中央,经过试用考核再任命官职。除孝廉一科为主要科目外,武帝还不定期设立茂才、贤良方正、文学等科取士,以广泛地吸收地主阶级优秀人才。这些被察举到中央的人员,一般都在郎署供职,由郎官再逐渐升迁。
5. 周公东征
【答案】周公东征是指周公为平定东方三监叛乱而进行的征伐。周武王灭商两年后,因病去
世。其子成王尚幼,由武王之弟周公旦辅政。管叔因企图继王位,对周公旦摄政极为不满,于是散布流言,并煽动蔡叔、霍叔,怂恿武庚及东方诸方国,以“周公将不利于孺子”为借口,公开叛乱。周公旦面对来自内外两方面的敌对势力,多方权衡,决定兴师东征。前后用了三年时间才平定了这次叛乱,杀掉武庚和管叔,流放蔡叔,贬黯霍叔,又在洛水北岸修建锥邑,作为周的东都,以便于加强对东方的统治。周公东征使周朝的影响达到东海之滨,对于周王朝的巩固具有重大意义。
6. 战国七雄
【答案】战国七雄是指中国历史上战国时期的七个最强的诸侯国。春秋末年,诸侯国林立,各国为了扩大实力,纷纷变法改革,变法完成以后,各国频繁开战,大国不断兼并小国,到战国时期(公元前475~前221年)实力最强的七个诸侯国分别为燕、齐、楚、秦、赵、魏和韩,这七个国家被史学家称作“战国七雄”。
7. 阴阳家
【答案】阴阳家是指战国时期以宣扬阴阳、五行说为主的哲学学派,又称“阴阳五行家”或“五行家”。代表人物是战国末年的齐人邹衍。他用五行相胜说来解释朝代的变更,创立了五德终始说。主要观点为:黄帝是土德,夏禹是木德,商汤是金德,周文王是火德,而将来代周的一定是水德。因为木胜土,土胜水,金胜木,火胜金,水胜火。后来秦始皇就沿用这个说法,把秦定为水德。五行更始,其思想核心为“道”是主宰一切的规律,并周而复始地循环。阴阳学说对秦汉时期的社会思想影响极大。
8. 黄帝
【答案】黄帝是古华夏部落联盟首领,中国远古时代华夏民族的共主,五帝之首,被尊为中华“人文初祖”。姬姓,号轩辕氏、有熊氏,为少典之子,有土德之瑞,土色黄,故称黄帝。黄帝时各部落之间互相侵伐,百姓受苦,黄帝修德,整顿军队,用武力统一各部落,于阪泉战胜炎帝,又于涿鹿擒杀九黎族的首领蚩尤,得到各部落的拥戴,被拥为联盟共主,在位期间,播百谷草木,大力发展生产,始制衣冠、建舟车、制音律、创医学等,被尊奉为“华夏始祖”。
9. 《大明律》
【答案】《大明律》是指明代官修的综合性法典。它是中国法制史上具有划时代意义的法典。
,次年2月完成,颁行天下。洪武二十洪武六年,朱元璋诏刑部尚书刘维谦等制定《大明律》
,以名例冠于篇首,下按六部官制,分吏、户、礼、兵、二年,他又命翰林院同刑部修订《大明律》
刑、工六律,一改隋唐以来沿袭的法律体系结构。洪武三十年又将二十二年律中畸重者加以修订;同时,将《钦定律浩》附于律文之后,同年5月正式颁行。明万历十三年,又将《问刑条例》附后,形成《大明律附例》。它不仅继承了明代以前中国古代法律文献的历史优点,是中国古代法律编纂的历史总结,而且下启清代乃至近代中国立法活动的发展,为中国近现代的法制建设提供了一些宝贵的借鉴。
10.五均六筦
【答案】五均六筦是王莽新政的城市经济政策,希望通过这一措施改善对工商业和财政的管理。“五均六筦”就是对六种经济活动实行管制,包括对盐、铁、酒实行专卖,政府铸钱,对名山大泽产品收税以及五均赊贷,即:政府对城市工商业经营和市场物价进行管制并办理官营贷款业务
等。不过这些措施中包含不利于实行的成分,遭到工商业者的联合反对,导致了严重的经济混乱。
二、简答题
11.清朝设置了哪些特别行政区?采取了哪些不同于内地的管理方法?
【答案】清代在内外蒙古、新疆、青海、西藏、东北地区、西南地区以及边疆等地设置特别行政区,采取和内地不同的管理办法。
(1)满族入关后,为了加强对内外蒙古地区的统治,清政府实行盟旗制度。旗,是内外蒙古最基本的行政单位。旗设扎萨克一人,掌管一旗政令;设协理台吉二人或四人,赞襄旗务。旗下设佐,佐设佐领;佐领听命于扎萨克,辅助管理民事。若干旗组成一盟,初为临时性的会盟,以后则变成相对固定的组织。盟设正、副盟长各一人,是经理藩院从各盟扎萨克及闲散王公中简选后奏请皇帝任命的。盟不是旗的上一级的行政区划,而是代表中央对所属各旗实行监督的机构。有关蒙古的政令、设官、封爵、俸饷、征税以及朝贡、会盟和刑法等重要事务,都由朝廷通过理藩院具体掌管。
(2)在外蒙古、青海和新疆的乌里雅苏台、科布多、库伦、西宁、伊犁、乌鲁木齐、喀什噶尔、塔尔巴哈台等地设置将军、都统、参赞大臣、办事大臣等官员。他们直接听命于皇帝,掌管各相关地区的军政大权。在哈密、吐鲁番地区,设总理回务扎萨克郡王一人,治理当地部务,又设图撒拉克齐二人以佐之。乾隆中期后收复南疆各回城,不再设扎萨克,皆因其旧制,置各色名目的大小伯克等官员,品秩自三品至七品不等,他们归朝廷派驻当地的将军、参赞大臣、领队大臣和办事大臣等统辖。
(3)在西藏,达赖和班禅掌政令、行教化,同为政教领袖,但他们“并受成于驻藏大臣”。僧官有国师、禅师、扎萨克大喇嘛、大喇嘛等,专司教事。在卫、藏、喀木、阿里四部各置噶布伦
,以理政事。仔谭(四品)以下各官为佐理政事官,分别掌管财政、民政、刑名或其他行(三品)
政事务等。戴璋(四品)以下武官,为各城典兵官。边营官(五品,后藏无设)以下各官,为各营寨的治民官。清朝中央政府设置的驻藏大臣同达赖、班禅具有同等的权力和地位。噶布伦以下各级官员,皆由驻藏大臣会同达赖、班禅选补,并听命于驻.
(4)大臣的管辖和约束。在清朝的发祥地东北地区,其管辖机构与其他省区也不相同。清朝
,迁都北京后,在旧都盛京设内大臣一人留守。顺治三年(1646年)改为昂邦章京。康熙元年(1662
,改驻辽东,称镇守辽东等处地方将军。康熙四年,改为镇守奉天等处地方将军。乾隆十二年年)
(1747年)又移驻盛京,下设副都统二人。从顺治十五年(1658年)至康熙三十年(1691年)
,每部置侍郎一人为长官。间,在盛京陆续设立了礼、户、工、刑、兵五部(吏部事权统归中央)
顺治十四年。在盛京辖区设奉天府,置府尹、府丞各一人,主管民政。顺治十年,增置宁古塔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