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长安理工大学法学院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复试复试笔试最后押题五套卷
● 摘要
一、名词解释
1. 行政复议机关
【答案】行政复议机关,是指享有行使行政复议权、承担行政复议职责的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即受理复议申请,依法对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机关。同时,行政复议机关必须是具有独立行政主体资格的行政机关。
2. 行政程序的公开原则
【答案】行政程序的公开原则是指用以规范行政权的行政程序,除涉及到国家机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应当一律向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开。
行政相对人因此可以通过参与行政程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社会民众因此可以通过公开的行政程序,监督行政主体依法行使行政权力。
公开原则应当包括如下主要内容:
①行使行政权的依据必须公开;
②行政信息公开;
③设立听证制度;
④行政决定公开。
3. 行政判决的效力
【答案】行政判决的效力是指人民法院依法定程序作出的行政判决对行政诉讼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所具有的强制约束力。行政判决是国家意志力的司法表现,它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其效力及十所有与该案有关的人。行政判决效力包含三个内容,即行政判决的确定力、拘束力和执行力。
4. 行政诉讼中的决定
【答案】行政诉讼中的决定是指人民法院为了保证行政诉讼的顺利进行,对诉讼中发生的某些特殊事项所作的司法意思表示。决定具有如下特点:
①就决定所解决的问题而言,其既不同于判决所解决的案件争议问题,也不同于裁定所解决的程序问题,而是解决诉讼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特殊问题;
②就决定的功能而言,它旨在保证案件的正常审理和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或者为案件审理和正常的诉讼活动创造必要的条件;
③就决定的效力而言,决定不是对案件的审判行为,不能依上诉程序提起上诉,当事人对决定不服,只能申请复议。
5. 行政赔偿申请书
【答案】行政赔偿申请书是指赔偿请求人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请求的书面文件,也是赔偿义务机关据以审查赔偿请求、裁决赔偿内容及结果的依据。提出赔偿请求,首先应递交赔偿申请书。
6. 行政赔偿诉讼的起诉
【答案】行政赔偿诉讼的起诉是指行政赔偿案件通过赔偿义务机关先行处理后,赔偿请求人可以单独提起行政赔偿诉讼。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提起行政诉讼的同时也可以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赔偿请求人单独提起行政赔偿诉讼,应符合下列条件:
①原告具有请求人资格;
②有明确的被告;
③有具体的赔偿请求和受损害的事实根据;
④加害行为为具体行政行为的,该行为己被确认为违法;
⑤赔偿义务机关已先行处理或超过法定期限不予处理。
7. 调任
【答案】调任是公务员交流的一种外部交流形式。在我国,指国家行政机关以外的工作人员调入国家行政机关担任领导职务或担任副处级以上非领导职务; 或者国家公务员调出国家行政机关,从公务员系统调至公务员系统以外的其他系统去任职。
调任包括调入和调出两个方面,是我国公务员与其他机关或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之间的一种外部交流形式,它标志着我国公务员队伍是一个可以对外交流的开放系统。
8. 确认判决
【答案】确认判决是指确认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合法、有效或无效的判决,即人民法院通过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查,确认相应行为合法或违法,如确认相应行为违法,相对人即可根据此种判决直接请求行政赔偿; 如确认相应行为合法,相对人因该行为而受到的损失即应由自己承担,行政机关对此不负赔偿责任。
二、简答题
9. 简述行政救济的方式。
【答案】行政救济是国家为受到公共行政(国家公行政和社会公行政)侵害的个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的行政法上的补救的制度。我国行政救济的方式主要有:
(1)申诉和控告
行政法意义上的申诉主要有以下几种:
①向地力一人大常委会的申诉
它是指认为受到国家行政机关侵权的人民群众向地方县级以上人大常委会提出申诉,由地方
县级以上人大常委会受理的活动。
②向行政监察机关提出控告
根据我国《行政监察法》的规定,公民对于任何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权向监察机关提出控告。监察机关处理公民控告的重要方式,是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监察建议。给公民合法权益造成损害,需要采取补救措施,是监察机关行使监察建议权的法定情形之一。
③向行政主管部门的申诉
公共事业单位公职人员与所在单位有关人事权益的争议和救济办法,目前国家规定的救济渠道之一是向行政主管部门的申诉。
④信访
信访,是我国公民行使申诉权的方式之一,信访机关对公民信访作出处理是国家向公民提供的救济方式之一。信访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有关国家机关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和要求,并要求作出相应处理的行为。
(2)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比较前面所述的救济方式,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属于程式化的救济途径。
①行政复议是指行政机关依照行政程序受理和处理行政争议案件的制度。行政复议机关根据层级监督关系或法律的规定,主要通过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适当性,为受到行政侵权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法律救济。
②行政诉讼是人民法院依照司法程序受理和处理行政争议案件的制度。人民法院通过对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为受到行政侵权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法律救济。法院可以通过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等司法手段,使违法的行政侵权行为丧失或者不能取得法律上的约束力,从而使当事人的权利得到恢复和补救。
(3)行政赔偿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其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行为的侵犯造成损害时,有权依照法律要求国家承担赔偿责任获得救济。
10.简述行政行为废止的条件及其法律后果。
【答案】行政行为废止的条件:行政行为具有确定力,一经作出不得随意废止。只有在下列情形下,才可依法定程序予以废止:
(1)法律依据变更。行政行为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等被有权机关依法修改、废止或撤销。
(2)情势变更。国际、国内或选择主题所在地区形势发生重大变化,原行政行为继续施行将有碍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发展,甚至给国家和社会利益造成重大损失,即原行政行为继续施行的条件不存在,必须废止。
(3)任务完成。行政行为已经完成原定目标、任务,实现了国家的行政管理目的,从而没有必要继续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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