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北京工商大学旅游管理综合之商法复试实战预测五套卷
● 摘要
一、概念题
1. 票据的伪造与票据的变造
【答案】(1)票据的伪造,是指假冒他人的名义而实施的票据行为,包括假冒出票人的名义签发票据的行为,以及假冒他人名义而为的背书、承兑、保证等其他票据行为。
票据的变造,是指无变更权的人对票据上除签章以外的有关记载事项进行变更的行为。票据变造的条件包括:
①必须是无变更权的人所为的变更行为;
②必须是变更票据签章以外的其他事项;
③变更票据其他记载事项足以引起票据权利内容发生变化。票据上其他记载事项被变造的,在变造之前签章的人,对原记载事项负责; 在变造之后签章的人,对变造之后的记载事项负责; 不能辨别是在票据变造之前或者之后签章的,视同在变造之前签章。
(2)票据的伪造与票据的变造二者的相同点:
伪造的票据和变造的票据都属于有瑕疵的票据,因此,票据伪造和票据变造都可能构成民事侵权行为、刑事犯罪行为和行政违法行为;
(3)票据的伪造与票据的变造的区别:
①二者所针对的行为不同。
票据的伪造必须针对签章,而票据的变造必须是变更票据签章以外的其他事项。
②二者的效力不同。
票据的伪造从一开始就是无效的,即使持票人是善意的,被伪造人和伪造人也不承担票据义务; 票据上有伪造签章的,不影响票据上其他真实签章的效力。在票据的变造中,当事人签章在变造之前应按照原记载内容负责,在签章之后的则按变造后的记载内容负责; 如果无法辨别变造时间,则视同在变造前签章。
2. 生存保险与生死两全保险
【答案】(1)生存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在约定保险期限内生命维系作为保险事故的保险,即被保险人要生存到约定期限时保险人才给付保险金。在此期间如被保险人死亡,所缴保险费不予退还。生存保险按照保险费缴付和保险金给付的不同可分为单纯的生存保险与年金保险两种。
(2)生死两全保险,又称生死合险或混合保险,是指无论被保险人在保险期内死亡或保险期满时生存,都能获得保险金给付的保险。即若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死亡,保险人给付受益人约定数额的死亡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保险期满后仍生存,保险人给付被保险人约定数额的生存保险金。
(3)二者同为人寿保险的一种,都以人的生命为保险标的; 二者的区别主要在于给付保险金
的条件不同。
3. 背书
【答案】背书是指持票人以转让汇票权利或授予他人一定的汇票权利为目的,在汇票背面或粘单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的票据行为。背书的概念包括以下四个要素:
①背书是一种附属的票据行为,必须在基本的票据行为完成后才能进行。
②背书是由持票人所为的票据行为。
③背书是要式行为,必须由背书人在汇票的背面或者粘单上签名或盖章。
④背书是以转让汇票权利或者授予一定的票据权利给他人为目的的票据行为。
4. 股份有限公司
【答案】股份有限公司,又称股份公司,是指注册资本由等额股份构成并通过发行股票筹集资本,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股份有限公司具有以下特征:
①股东责任的有限性。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仅以其所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负责。此外,对公司及公司的债权人不负任何财产上的责任,公司的债权人不能直接向公司股东提出清偿债务的要求,更不能要求用股东个人的财产清偿债务。
②资本募集的公开性。股份有限公司可以通过发行股票的形式来筹集公司的资本,任何人只要愿意支付股金,购买股票,就可以成为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
③股东出资的股份性。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要均分为等额的股份,每个股东所持有的股份数额可以不同,但每股的金额必须相等。
④公司股票的流通性。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可以作为交易的标的,原则上可以自由买卖。股票交易有两种形式,一为上市交易,即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二为柜台交易,即在证券公司的柜台直接交易。
⑤公司财产的独立性。
5. 负担行为
【答案】负担行为是指使一个人相对于另一个人(或另若干人)承担为或不为一定行为义务的法律行为。
负担行为的首要义务是确立某种给付义务,即产生某种债务关系。因此负担行为又称债权行为。负担行为不以行为人享有处分权作为效力发生的条件,因此负担行为的行为人可以为数次内容相同的负担行为,对数人负担相同的债务; 负担行为所产生的法律效果受相对性制约,即依据生效的负担行为,一力一仅得向对力一主张权利的实现。
6. 授权资本制与法定资本制
【答案】授权资本制是指在公司设立时,资本总额虽应记载于章程,但并不要求发起人全部认缴,只认定并缴付资本总额中的一部分,公司即可成立,未认定部分,授权董事会根据需要,
随时发行新股募集的资本制度。
法定资本制,又称确定资本制,是指公司在设立时,必须在章程中对公司的资本总额作出明确的规定,并须由股东全部认缴,否则公司即不能成立的资本制度。因法定资本制中的公司资本,是公司章程载明且已全部发行的资本,所以在公司成立后,要增加资本时,必须经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变更公司章程中的资本数额,并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手续。
授权资本制与法定资本制都是具有代表性的资本制度,两者的区别主要在于授权资本制在公司设立时不需发起人认缴资本总额,公司在成立后可以随时由董事会决定募集新股; 法定资本制则要求股东必须认缴资本总额,否则公司不能成立,公司成立后增加资本必须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
7. 保险责任与责任保险
【答案】(1)保险责任,是指保险合同所约定的危险发生并造成保险标的损失,或人身保险事故发生或期限届满时,保险人依合同对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承担补偿或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保险责任通常分为基本保险责任和特约保险责任。基本保险责任是指保险单基本条款规定的保险人应该承担的保险责任; 特约保险责任是指保险单的附加条款规定的保险人应该承担的保险责任。
(2)责任保险,也称第三者责任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依照法律或合同应对第三者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一种财产保险。责任保险的保险责任一般包括以下两项内容:a. 被保险人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所应承担的对造成他人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的经济赔偿责任; b. 因赔偿纠纷引起的应由被保险人支付的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及其他事先经过保险人同意支付的费用(如鉴定费、损失估价费等)。
(3)保险责任是保险人依合同约定应承担的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责任保险是财产保险的一种,二者具有本质的区别。
8. 船舶抵押权与船舶优先权
【答案】(1)船舶抵押权是指抵押权人对于抵押人提供的作为债务担保的船舶,在抵押人不履行债务时,可以依法拍卖,从卖得的价款中可以优先受偿的权利。
(2)船舶优先权是指海事请求人依照《海商法》第22条的规定,向船舶所有人、光船承租人、船舶经营人提出海事请求,对产生该海事请求的船舶具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3)两者的区别在于:
①性质不同。船舶抵押权的性质是担保物权,船舶优先权的性质是债权。
②是否法定不同。船舶抵押权是意定权利,其设定、变更和转让均由当事人意思自治; 而船舶优先权是法定物权,其成立是由法律所规定,当事人不得排除。
③受偿顺序不同。对于同一船舶,船舶抵押权劣后于船舶优先权受偿。
二、简答题
9. 简述重整原因及重整程序启动的效力。
【答案】(1)重整原因是重整程序开始的必备条件,债务人进行重整必须具各重整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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