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摘要
明代话本小说继承了中国“文以载道”的传统,在话本小说中蕴涵了许多中国传统文化的经典教义。对之的发掘与阐释,一方面有助于了解话本小说的特点,另一方面也可以通过创造性的转换为现当代社会道德伦理的建设提供一种本土资源。学界对于话本的教化问题虽有所论述,但褒贬不一,专著更是不多见;尤其针对话本中的因果报应、宿命论等问题的认识,过于简单化。正是有鉴于此,本文以“明代话本小说的教化功能”为选题,从探讨这一功能的实现方式入手,对其教化类型及文化内涵作了较为细致的考察、梳理及辨析,力求还教化功能以 本来真实的面貌。 除了引言外,本文共分为四章。 第一章是对话本小说的教化功能的探源。本章首先对话本小说的概念做了简单的界定,然后对话本小说教化功能的源流进行追溯,并在掌握明代话本小说的整体概况的基础上将明代话本的教化作一个简单的分类。“说话”经历了一个较长的发展过程,至明代在“说话”基础上应运而生的话本小说发展空前。这些话本小说都具有明显的教化功能,主要的教化类型可分为“礼教型”和“宗教型”。 第二章话本小说对传统礼教的演绎。这种演绎主要通过四个方面得以完成:话本小说的文体特征是途径之一。话本在体制上分为题目、篇首、入话、头回、正话、结尾六个部分,这六个部分在内容上都各自为话本教化功能的实现服务。途径之二是话本中的叙述人。叙述人作为贯穿始终的一个人物,营造了一个“真实”的故事情境,不时打断故事发展,拉开读者与故事的距离,对故事中的人物、行为作出道德评判,帮助读者理解话本的教化内涵。人物形象的塑造是第三个途径。在人物形象的塑造方法中,“真实的夸张”、“残忍殉道”、“单方面执着”是最为典型的三种方法,通过这种方式所塑造出的人物形象,就具有震撼人心的功能,教化作用也在这种震撼中得以实现。途径之四则是对“梦”的运用。在梦境中,将无形的东西有形化以及通过梦境的空幻来劝喻世人,促人醒悟。 第三章讨论对象是神道设教的作用。“因果报应”既是话本中隐含的一种常见的叙事框架,也是话本小说的教化方式之一。就“果报观”而言,不但对人的思想行为具有强大的约束力,而且也可以由此产生出一种道德敬畏感。世人因为羡慕善报得享福泽、畏惧作恶惨遭严惩而产生的“趋利避害”心理,是“果报”观念得以流行的主要心理原因。“宿命论”为神道设教的又一表现形式。它的主要目的是对人的欲望进行消解,倡导“安身立命”的思想,从而减少罪恶的发生,以维持社会稳定。对“果报观”与“宿命论”,我们不能以“封建迷信”而一笔抹杀,文章更主要看到其教化人心的作用。 第四章教化观念的演变。明代社会具有以往社会没有的特征,反映社会生活的话本小说在教化功能上出现了新的发展和演变。小说的教化功能依然存在,但与传统的小说教化相比,已有所不同。这一不同表现在各个方面,其中以“义利并重”和“情教观”这两个方面最为突出、最为明显。“义利并重”强调的是在重视义的基础上对利的肯定,符合明代的社会现状;受冯梦龙“情教观”的影响,不但重视“情”,而且更讲求“情理兼得”。所谓“情贞”观,就是当纯洁美好的感情与守节的传统观念联系在一起时,才具有了感人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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