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江西财经大学宪法学(同等学力加试)之宪法复试仿真模拟三套题
● 摘要
一、概念题
1. 政权组织形式与国家结构形式
【答案】(1)国家结构形式是指国家整体与其组成部分之间、中央政权与地方政权之间的相互关系。国家结构形式是随着国家的产生和发展而形成和变化的。但一般说来,国家结构形式主要有单一制和联邦制两大类型。
(2)政权组织形式是指一定国家的人民,为实现国家权力的有效行使和社会的有效治理而建立的不同类型的国家机关,以及由此形成的国家机关之间的权力配置关系。就本质而言,国家政权组织形式是试图在不同国家机关之间建立分权制衡关系,以约束公共权力及公共官员,以保证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国家性质得以实现。
(3)政权组织形式和国家结构形式的关系在十:政权组织形式和国家结构形式是在国家权力归属已定的情况下,国家的统治阶级为实现对国家和社会的有效治理而采取的国家形式,实质上是一种国家权力的行使权,主要表现为公共权力在各级各类国家机关之间的权力配置关系。国家政权组织形式是一种横向权力划分,对国家权力行使权从性质上进行划分。国家结构形式是国家整体和部分的纵向权力划分关系。
2. 宪法形式
【答案】宪法形式是指各种具有宪法效力的规范、惯例等宪法具体的外在表现形式。宪法的形式是宪法的外在表现,是宪法内容的载体,宪法的形式直接决定一国宪法的体系。宪法形式在各国的差异较大。当今世界主要有两种宪法模式:成文宪法和不成文宪法。成文宪法国家和不成文宪法国家在宪法形式方面差异很大,不成文宪法国家没有专门的宪法典。
3. 国家形式
【答案】国家形式是指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包括国家政权构成形式和国家结构形式。国家的政权构成形式,指统治阶级采取何种形式去组织反对敌人、保护自己的政权机关。国家的结构形式指国家的整体与部分之间的组成关系。国家本质必定通过一定形式表现出来,而适当的国家形式能够更充分地体现和维护国家本质。
4. 政党制度
【答案】政党制度是指有关政党的地位和作用、组织和活动,特别是有关政党执掌、参与或影响国家政权的各种制度的统称,是现代国家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政党制度是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西力一国家构成了宪政、民主制度的核心和支柱。政党的制度化,缘于法治的要求。政党制度可以分为一党制和多党制。
5. 名义宪法与语义宪法
【答案】名义宪法是指宪法规范只是作为法的形式起作用,政治过程则不受宪法规范的制约即缺乏现实适应性的宪法。语义宪法是指在政治生活中可能得以运用,但往往被作为掌握权力的一种宣言手段或点缀物的宪法。
6. 宪法的评价作用
【答案】宪法的评价作用是指宪法作为一种行为标准和尺度,具有判断、衡量人们行为的作用。评价的对象包括主体行为的动机与目的、行为的手段及后果等。
二、简答题
7. 你认为我国宪政建设所遇到的障碍是什么?
【答案】我国宪政建设所遇到的障碍具体包括:
(1)在产品经济基础上形成的高度集中统一的计划经济体制的遗留影响
计划经济主要靠行政命令、长官意志,它本质上是权力经济,即要求行政权力的权威至上,绝对地排斥与之平行和高于‘臼的任何权威的存在。这样,宪法和法律的作用就是“为政府运用行政权力推动整个经济运行服务,使之成为实行行政权力的手段和工具,而行政权力却不受法律的约束。同时,计划经济强调作为个体的公民和作为集体的企业对行政权力的服从,因而有意无意地摆脱人民权利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反控,形成以权力吸收权利的权力本位。这与宪政要求建立有限政府的精神和弘扬法治的精神格格不入。虽然我国初步确立了市场经济体制,但毛! 划经济体制所造成的上述影响却依然存在。
(2)民主政治还不发达和完善,民主政治建设有待加强
①执政党与宪法的关系问题
在我国个别党的组织和党员干部不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的状况,极大地损害了宪法的权威,也使我国宪政建设的道路更为复杂、曲折。因此必须正确处理执政党与宪法的关系。根据法治原则,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党的政策亦不能违背宪法和法律。
②领导人个人意志与宪法的关系问题
在人治状态下,领导人的个人意志处于至高无上的地位。而宪政却要求领导人的个人意志必须服从于宪法,实现宪法至上。
③“权利一权力”结构问题
权利制约权力不仅是实现人民主权的基本轨道,而且是宪政的集中表现。没有“权利一权力”的合理结构,就不可能有真正的宪政。在我国人民权利与人大权力的结构上,人民通过人大行使参政、议政的权利尚存在选举、监督等各方面的问题。在各级人大与其他国家机关的权力结构上,人大对行政等国家机关的监督还有待加强。应当建立正确合理的“权利一权力”结构。
(3)法治文化和法治观念的欠缺
在古代中国,国家不是“公共权力”,只是一族一姓施行其合法武力的恰当形式,法也只被视为镇压工具。中国古代法的唯一功能在刑惩,法主要是镇压的工具,是无数统治手段的一种,可以由
治人者随意运用、组合。法不可能成为人们的信仰。中国的传统是道德至上。占代法推崇道德的法律化和法律的道德化,而这些观念与现代法制格格不入。
8. 司法腐败的原因是什么?
【答案】我国《宪法》第126条规定,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在司法过程中,会出现司法腐败现象,原因如下:
(1)法官的身份保障尚不完善。
(2)法院内部管理体制也与行政机关类似,具有行政化、科层化的特征。
(3)受社会大环境影响。近几年由于社会经济体制转轨,法官队伍受到市场经济负面影响的严重冲击,个别干警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思想严重,权钱交易的不廉洁行为时有发生。
(4)教育管理手段滞后。虽然近几年各级法院在队伍教育管理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并形成了一些行之有效的制度规范,但由于检查监督机制不够健全,查处工作力度不够; 使这些制度形同虚设,没有得到很好地的贯彻落实,导致一些法官在权与法、钱与法的问题上不能作出正确的选择。
(5)政治思想工作薄弱。近几年有些基层法院放松了队伍的思想教育管理,使有些法官的政治素质得小到提高,抵御社会不良风气的能力减弱,人生观、价值观产生偏差,忘记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丢掉犷无私奉献的可贵精神,思想上的滑坡导致行为上的偏差,从而使腐败现象得以滋生和蔓延。
9. 社会保障权能否成为独立的基本权利?
【答案】能,因为社会保障权有着自己的功能。
(1)政治功能。由于现代社会生活的复杂性,为了形成安定的政治局面,需要以社会保障制度及时调整各种矛盾,保证社会成员利益不受侵害,切实保障人权。社会保障权实际上是现代社会的安全阀。
(2)社会功能。通过社会保障权的行使,保障社会成员最低生活标准,防止社会成员陷入贫困,减少社会生活中的贫富差别,以解决社会矛后和协调国家和公民之间的关系。
(3)经济功能。社会保障权的经济功能主要表现为所得的合理分配,按照一定的社会保障费,对其基本生活需要和社会权利予以保障。社会保障权的价值在于“使贫富之间的收入差距有某种缩小”。
(4)法律功能。社会保障权的基本内容是实现生存权,并通过法律确定社会保障的具体内容,明确公民对国家的社会保障请求权,如社会保险请求权、社会福利请求权、补助请求权等。
10.宪法规范有哪些种类?
【答案】宪法规范的种类主要包括:
(1)确认性规范
确认性规范是指对已经存在的事实的认定,主要意义在于根据一定的原则和程序,确认具体的宪法制度和权力关系。依其作用的特点,确认性规范又可分为宣言性规范、调整性规范、组织性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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