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812法学专业基础之经济法学考研核心题库
● 摘要
一、概念题
1. 国有企业财产监督管理
【答案】国有企业财产监督管理是指国家有关部门或者有关机构对指定的或者所属的国有企业财产的经营管理实施监督管理的活动。它具有以下特征:①实施监督管理的主体是国家有关部门或有关机构。②监督管理的对象是国有企业财产的经营管理活动。③这种监督管理的目的是为了理顺产权关系,转换企业经营机制,保障国家对企业财产的所有权,落实企业经营权,使企业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法人和市场竞争主体,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监督管理主要是通过立法、基础管理和监督检查等方式对国有企业是台依法经营进行监督,绝不干涉企业的经营自主权。
2. 中国银监会
【答案】中国银监会,即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是根据《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和国务院的授权,统一监督管理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和政策性银行以及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的专门的银行业监管机构。
3. 调制法定原则
【答案】调制法定原则,是指政府的宏观调控应控制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使政府的调控纳入法制轨道,必须在宏观调控法中确认政府依法调控的法定原则。其基本要求是:政府及其调控职能部门的调控主体资格法定,明确它们各自的法律地位; 各类不同宏观调控主体所享有的宏观调控权力法定,严格要求宏观调控主体在法律赋予的调控权范围内活动,禁止假借调控之名,侵害受控主体的权益,保障宏观经济健康运行和市场经济秩序; 政府调控方式与程序的法定。
4. 预算执行
【答案】预算执行是指各级财政部门和其他预算主体组织一预算收入和划拨预算支出的活动,是将经过批准的预算付诸实施的重要阶段。在我国,各级预算由本级政府组织执行,具体工作由本级政府财政部门负责。
5. 政府采购
【答案】政府采购,又称公共采购,是指政府为了实现公共目的,按照法定的方式和程序,以购买者身份购进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6. 预算外资金
【答案】预算外资金是指相关主体为了履行或代行政府职能,依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具有法律效力的规章而收取、提取、募集和安排使用的未纳入国家预算管理的财政性资金。预算外资金虽然未纳入国家的预算管理,但它属于国家财政性资金,不是部门或单位的自有资金。
7. 税收
【答案】税收,又称租税、赋税、捐税等,简称税,是国家为实现其公共职能而凭借其政治权力,依法强制、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活动或称手段。税收具有国家主体性、公共目的性、政权依托性、单方强制性、无偿征收性和标准确定性的特点。
8. 固定资产投资
【答案】固定资产投资是指政府机构或者企业投入新增固定资产或更新、改造现有固定资产的投资。固定资产投资又包括基本建设投资和更新、改造投资。固定资产投资的特点是:①固定资产需求按有形和无形损耗的程度分期计提折旧,因而固定资产投资的回收期较长,要求国家和企业加强对资产的投资的计划和控制; ②投资形成的新增或改造了的生产能力将影响国民经济各个部门的比例关系、生产力布局和生产技术水平,为了求得国民经济的协调发展,国家对固定资产投资实行宏观调控政策,发挥计划、财政和金融的职能作用,对投资的规模、方向和效益进行必要的可行性研究,以便对固定资产投资进行引导、调解、控制和监督,为了使企业具有必要的自我发展和改造能力,企业也享有投资自主权。
9. 区域经济政策
【答案】区域经济政策是指政府旨在改善一国范围内经济的空间结构所制定的公共干预的准则及所有的公共干预行为。区域经济政策是产业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体现产业布局政策,以实现产业布局结构的合理化,纠正市场机制造成的国民经济空间结构的缺陷,达到提高经济效率和实现社会公平的总目标。
10.融资租赁
【答案】融资租赁,又称金融租赁,是一种新型的交易方式。它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融资租赁法律关系通过相应的合同予以体现。融资租赁法律关系正是融资、买卖、租赁三结合的产物。
二、简答题
11.简述公司设立与公司成立的区别。
【答案】公司的成立,是指公司经过设立程序,具备了法律规定的条件,经主管机关核准登记,发给营业执照,取得法人资格的一种法律事实。公司设立与成立的主要区别在于:(1)发生阶段不同。设立和成立是公司取得法人资格过程中一系列连续行为的两个不同阶段,设立行为发
生于公司成立之前,成立则发生于公司被依法核准登记之时,成立是设立行为被法律认可后,依法存在的一种法律后果。
(2)行为性质不同。设立行为发生于发起人之间,是一种私法行为; 而成立行为发生在发起人与登记机关之间,是一种行政行为,具有公法的性质。
(3)法律地位不同。公司在被核准登记前,被称为设立中的公司,此时的公司尚无法人资格,其内外部关系一般被视为合伙,如公司最终未被核准登记,因设立公司所发生的债权债务关系,类推适用有关合伙的规定; 如公司被核准登记,发起人为设立公司所实施的法律行为,其后果归属十公司。公司一经获准成立,即取得法律资格,其债权债务则由公司承担。
12.《产品质量法》有哪些特点?
【答案】《产品质量法》的特点主要表现在:
(1)将产品质量管理与产品责任规定在一起,既有公共管理内容,又有民事内容。
(2)将“产品”定位在流通的工业产品,即“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不包括建筑工程(符合规定的建筑材料、建筑购配件和设备除外)、军工产品、天然产品,也不包括服务,以及未进入流通领域的产品。
(3)质量管理体现政府主导下的全面质量管理,既包括政府质量管理,也包括企业、公众、舆论、中介机构等方面的质量管理。
(4)“产品质量”的内容划分为“生产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与(产品)“损害赔偿”责任两部分,突出政府与产品生产者、销售者之间的质量管理关系。
13.我国产业结构调整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案】我国产业结构调整的主要内容有:
(1)巩固和加强农业基础地位,加快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调整农业生产结构,转变农业增长方式,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稳定发展粮食生产,加快实施优质粮食产业工程,建设大型商品粮生产基地,确保粮食安全。
(2)加强能源、交通、水利和信息等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能力。
(3)以振兴装备制造业为重点发展先进制造业,发挥其对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作用。坚持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鼓励运用高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制造业,提高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和高端产品比重。
(4)加快发展高技术产业,进一步增强高技术产业对经济增长的带动作用。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努力掌握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大力开发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大带动作用的高新技术,支持开发重大产业技术,制定重要技术标准,构建自主创新的技术基础,加快高技术产业从加工装配为主向自主研发制造延伸。
(5)提高服务业比重,优化服务业结构,促进服务业全面快速发展。坚持市场化、产业化、社会化的方向,加强分类指导和有效监管,进一步创新、完善服务业发展的体制和机制,建立公开、平等、规范的行业准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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