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江西科技师范大学法学部门法(宪法与行政法、经济法、商法)(同等学力加试)之宪法复试仿真模拟三套题
● 摘要
一、概念题
1. 国家元首
【答案】国家元首是指一国的最高代表,在国际上代表本国,是国家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享有元首职权,是世界各国元首共同的重要特征。这些职权包括公布法律权、发布命令权、统率武装力量权、任免官吏权、外交权、赦免权、荣典权等。
按照不同的标准,可以把世界各国的元首制度划分为不同的类型:①根据国家元首行使权力的状态,可以把国家元首制度分为实位元首制和虚位元首制。②根据元首本身的组织机构,可以把国家元首制度分为个体元首制和集体元首制。
2. 宪法的无形修改
【答案】宪法的无形修改是指在宪法条文未作变动(包括修改、解释或者由宪法惯例加以补充)的情况下,由于社会的发展、国家权力的运作等,使宪法条文本来的含义发生了变化。宪法的无形修改不是宪法修改机关依据宪法规定的程序而进行的一种有意识的活动,所以不包含在宪法修改的含义之中。但是,它可以使宪法条文的本来含义在事实上发生一定的变化,达到与修改宪法基本相同的效果,因而属于广义的宪法修改。
3. 权力制约原则
【答案】权力制约原则是指国家权力的各部分之间相互监督、彼此牵制,以保障公民权利的原则。权力制约之所以构成宪法的基本原则,主要决定于宪法的逻辑起点和宪法的基本内容。权力制约是宪法的核心精神之一。我国宪法的权利制约原则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①在人民与代表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关系方面,一般都规定人民代表(议员)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人民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都可提出批评、意见和建议等。②在不同国家机关之间的关系问题上,一般都规定了有关监督方面的内容。
4. 人大的任期
【答案】人大的任期是指担仃国家权力机关的期限。全国人大的仃期由宪法规定。第一、二、二届仃期为4年,从第四届全国人大开始任期改为5年。为保证全国人大工作的衔接,全国人大任期届满前的两个月,由全国人大常委会组织完成下届全国人大代表的选举。在遇到不能选举的非常情况时,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2/3以上的多数决定,可以推迟选举,延长本届人大的任期。在非常情况结束后1年内,必须完成下届全国人大代表的选举。
5. 宪法关系与宪法体系
【答案】宪法关系也称宪政法律关系,是指按照一定的宪法规范,在宪法主体之间产生的,以宪法的权利与义务为基本内容的社会政治关系。宪法体系是指一国宪法由不同渊源形式的宪法规范所组成的有逻辑、有系统的结构形态。
6. 宪法侵害与宪法停止
【答案】宪法侵害是指明知违宪,但发布违背宪法的命令或采取违背宪法规范的措施,其本质上是一种违宪行为。宪法停止是指因客观情况发生变化,暂时中止宪法规范中特定条款效力的情况,宪法停止分为合宪的宪法中止与违宪的宪法中止。
二、简答题
7. 宗教信仰自由的含义是什么?
【答案】宪法第36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宗教信仰自由的含义包括:
(1)每个公民都有按照自己的意愿信仰宗教的自由,也有不信仰宗教的自由;
(2)有信仰这种宗教的自由,也有信仰那种宗教的自由;
(3)在同一宗教里,有信仰这个教派的自由,也有信仰那个教派的自由;
(4)有过去不信教而现在信教的自由,也有过去信教而现在不信教的自由。
根据宪法对宗教信仰活动自由的规定,我国宗教团体和宗教界可以而且应当同各国宗教团体和宗教界人士进行互访和友好往来,开展宗教方面的学术文化交流。但是,这种交往必须坚持独立自主、自办教会的原则,不允许国际上的宗教势力干涉、控制、支配我国的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
8. 简述我国政治协商制度的特点。
【答案】政治协商制度是指参加人民政协的各民主党派、无党派爱国人士、人民团体、少数民族人士和各界爱国人士,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通过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以发挥自己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积极作用的各项制度的总称。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体现了我国政治体制的特点和优势。我国的政治协商制度,具有以下几个比较显著的特点:
(1)政治协商制度反映了我国政治生活的显著特点。在其他国家,政党和政党之间的斗争或联合的政治关系,主要表现在国家机构范围之内,而我国的政党之间的政治关系却发生在国家机构之外的另一种政治协商机构体系之内。
(2)政治协商制度表现了我国政党之间的一种特殊的关系。在其他国家,政党之间有着执政党和反对党的区分,但在我国,虽然共产党是执政党和领导党,但民主党派却不是反对党或在野党,而是亲密友党和参政党,通过人民政协,还可进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的重要活动。
(3)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一种重要表现形式。在我国,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少数民族和其他各界爱国人士,除了享有一般公民的民主权利之外,还可以通过人民政协进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的活动,这显然是对社会主义民主的一种丰富和发展。第四,政治
协商制度带有咨询性,并不具有法律效力,这是它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显然不同的地方。第五,政治协商制度带有鲜明的时代特色,即不同的历史时期有着不同的内容和作用。在当前和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政治协商制度主要是为我国现代化建设和祖国的统一服务。
9. 简述选举制度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关系。
【答案】选举制度是建立与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础和出发点。
(1)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其成立与运作的基础是选民的选举行为。选民地位的法律化、选民积极性的发挥、选民与人民代表的监督关系等因素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发展中不可忽视的内容。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人民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这就从宪法体制上确立了选举制度的法律地位。
(2)选举制度的改革与完善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展的基础性环节
①从中国政治制度发展的基本特点看,选举制度的改革与完善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展的基础性环节,体现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存在与发展的广泛的社会基础。
②人民代表大会广泛的代表性与社会基础是具体通过选举制度来实现的,它为政权的科学分配与运作提供了理论和程序基础。
10.国务院总理负责制的基本内容是什么?
【答案】我国现行《宪法》在总结历史经验的基础卜规定国务院实行首长负责制。《宪法》第86条规定:“国务院实行总理负责制,各部、各委员会实行部长、主任负责制。”
(1)国务院总理负责制
①国务院总理由国家主席提名,经全国人大决定后由国家主席任命,因此,总理担负起管理全国行政事务的职责,他须向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承担行政责任。
②国务院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由总理提名,由全国人大或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在必要的时候,总理有权向全国人人或全国人人常委会提出免除他们职务的请求。
③国务院总理领导国务院的工作,副总理、国务委员协助总理工作,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负责某一方面的专门工作,他们均须向国务院总理负责。
④总理主持和召集国务院常务会议和国务院全体会议,会议议题由总理确定,重大问题必须经全体会议或常务会议讨论,总理在集体讨论的基础上形成国务院的决定。
⑤国务院发布的决定、命令,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国务院向全国人大或者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的议案,国务院任免的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均须由总理签署才有法律效力。
(2)总理负责制与民主集中制的关系
国务院实行总理负责制是山国务院的性质和任务决定的。国务院的性质是行政机关,任务是执行国家权力机关的决定。权力机关采取合议制的形式,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保证民主。而行政机关是执行权力机关的决定,则需要高度的权力集中,才能高效、及时和果断地处理各种繁杂的事务和突发事件。如果行政机关也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势必因开会、讨论、表决而延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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