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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河北师范大学法政学院702法理学、宪法学之宪法考研基础五套测试题

  摘要

一、概念题

1. 批评、建议权

【答案】批评权是指公民对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有提出批评意见的权利。建议权是指公民对国家机关、国家工作人员的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的权利。

批评权和建议权的区别仅仅在于前者针对的是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缺点和错误,而后者则是针对国家机关、国家工作人员的工作。在我国,公民行使批评权和建议权的途径多种多样,有新闻报刊、来信来访、座谈讨论会等形式。

2. 爱国统一战线

【答案】爱国统一战线是指无产阶级及其政党在进行革命和建设过程中,为了获得最广泛的同盟军以壮大自己的力量,同其他革命阶级以及一切可以团结的人们所结成的政治联盟。我国的爱国统一战线包括两个范围的政治联盟:①在中国大陆范围内,以工人、农民、知识分子为主体的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所组成的以社会主义为政治基础的联盟,这个联盟是爱国统一战线的主体。②广泛团结台湾同胞、港澳同胞、海外侨胞,以拥护祖国统一为政治基础的联盟,这个联盟是爱国统一战线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爱国统一战线的任务是:高举爱国主义的旗帜,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实现祖国的统一大业服务,为保卫世界和平服务。我国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形式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3. 宪法侵害与宪法停止

【答案】宪法侵害是指明知违宪,但发布违背宪法的命令或采取违背宪法规范的措施,其本质上是一种违宪行为。宪法停止是指因客观情况发生变化,暂时中止宪法规范中特定条款效力的情况,宪法停止分为合宪的宪法中止与违宪的宪法中止。

4. 两党制与多党制

【答案】两党制是指在一个国家的诸多政党中,只有两个势均力敌的大党,通过选举而轮流上台执政。多党制是指在一个国家里,存在着许多政党,但没有一个政党占据绝对或稳定的优势,因而它们只能著称各种政党联盟,通过选举,轮流联合执政。

5. 宪法的预测作用

【答案】宪法的预测作用是指根据宪法或宪法性法律的规定,人们可以预先知晓或估计到其他人将如何行为以及行为的后果。从而对自己的行为做出合理安排。

6. 人大的任期

【答案】人大的任期是指担仃国家权力机关的期限。全国人大的仃期由宪法规定。第一、二、二届仃期为4年,从第四届全国人大开始任期改为5年。为保证全国人大工作的衔接,全国人大任期届满前的两个月,由全国人大常委会组织完成下届全国人大代表的选举。在遇到不能选举的非常情况时,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2/3以上的多数决定,可以推迟选举,延长本届人大的任期。在非常情况结束后1年内,必须完成下届全国人大代表的选举。

7. 多党合作

【答案】多党合作制度是指在我国社会主义国家中,代表下人阶级即无产阶级的政党邀请其他政党参与执政,共同管理国家事务。它根源于我国的国家性质即以工人阶级为领导,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其具体表现为:中国共产党居于国家政权的领导地位,是执政党; 而各民主党派则是同中国共产党合作的参政党。但这种合作以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为前提。

8. 宪法权利行为

【答案】宪法权利行为是指公民等宪法关系主体依法行使宪法赋予的权利的作为或不作为。在政治关系层面,公民的宪法权利行为主要包括参政行为和政治抵制行为。前者是公民对参政权,如选举、罢免、创制、复决等权利的行使,其目的在于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对政治关系运行产生积极影响; 后者是公民对宪法规定的抵抗权,如罢工、游行、示威等权利的行使,其目的在于抵抗国家权力对个人利益的侵害。

二、简答题

9. 民主选举有哪些基本特征? 民主选举有哪些基本制度? 如何保障民主选举的秩序、自由和公正?

【答案】(1)民主选举的基本特征

①选举权的普遍性

选举权的普遍性,要求享有选举权的主体应当是普遍的,除了必须具备本国国籍、己经成年、无精神病外,人民取得选举权别无其他资格限制条件。

②选举权的平等性

平等选举权的制度,是指所有选民在权利和地位上是平等的,每人在一次选举中只有一个投票权,且分量或价值大致相等,即“一人一票,一票一值”,禁止以财产、教育、性别、居所、职业等不同为由对不同选民选举权的数量、分量进行区别对待。

③直接选举

直接选举就是民意代表机关代表或政府官员由选民直接投票选举产生的选举制度。间接选举,即由选民选出的代表选举产生民意代表机关代表或政府官员。直接选举相对间接选举来说更为民主,现代民主国家的选举法基本都规定实行直接选举产生民意代表。

④选举自由

民主选举必须是自由选举,选举过程必须充分自由才能保证选举的公正和民主。

(2)民主选举的基本制度

①选举团体

就选民团体的构成来说,各国的选举制度有地域代表制与职业代表制之分。地域代表制是指以不同的地方团体。职业代表制则以不同职业团体作为选举团体。现代国家的选举制度一般都是地域代表制。

②多数代表制、比例代表制与混合代表制

a. 多数代表制亦称“多数选举制”,是指获得一个选区选票最多的候选人或政党独占该选区全部选票或当选的选举制度。

b. 比例代表制亦名“比例选举制”,是由选民选择政党而非议员个人,因而选民们投的是“党票”,然后各政党按照所获得的选票比例分配议员名额。

(3)民主选举的法制保障

①严重的选举争议如果不能通过有效的法律机制及时、公正、有效地加以解决,选举争议将对国家整体秩序构成威胁。

②为确保选举的秩序、自由和公正,现代国家一般都制定了相当复杂的选举法律制度,把选举活动纳入宪法和法律的轨道之中。

③选举争议裁决模式主要是指选举争议管辖权的归属,具体由哪个机构来裁决选举争议。建立合理的选举争议裁决模式,保证裁判者足够中立、公正,是选举法治保障的核心环节。

10.现代各国宪法在基本义务规定方面有哪些新趋势?

【答案】现代各国宪法中在基本义务规定方面有丁新趋势,包括:

(1)道德性义务。如遵守公民的纪律的义务、遵守劳动纪律的义务、发扬集体主义精神的义务等。李步云先生曾言,“见诸法律的义务必须是必不可少的义务、其他方法难以为保障履行的义务。”道德性义务不具有这样的特征,它们过于含混,不具法律性,不适合规定在包括宪法在内的任何法律文件中。

(2)法律义务。这些义务混淆了宪法义务与法律义务的界分,也不宜于规定在宪法中,如欠债还钱的义务、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禁酒”的义务等。

(3)非公民个人义务,如“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等义务,这些义务固然重要,但是这些义务更多的是集体义务而非个人义务,并且这些义务的道德特征过于明显,不宜于作为公民的宪法义务。

(4)过渡性义务。这些义务多是传统社会向近现代社会过渡期间的遗留,如赡养老人的义务。在前资本主义国家,家庭是社会的核心,以此为核心建立的一系列习俗是国家存亡的关键因素,但是随着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的发展,社会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在现代发达国家,福利制度己经取代了“养儿防老”的观念与体制,而将赡养老人变为了国家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