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江南大学法学院840法学综合考试之宪法学宪法考研基础五套测试题
● 摘要
一、概念题
1. 爱国统一战线
【答案】爱国统一战线是指无产阶级及其政党在进行革命和建设过程中,为了获得最广泛的同盟军以壮大自己的力量,同其他革命阶级以及一切可以团结的人们所结成的政治联盟。我国的爱国统一战线包括两个范围的政治联盟:①在中国大陆范围内,以工人、农民、知识分子为主体的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所组成的以社会主义为政治基础的联盟,这个联盟是爱国统一战线的主体。②广泛团结台湾同胞、港澳同胞、海外侨胞,以拥护祖国统一为政治基础的联盟,这个联盟是爱国统一战线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爱国统一战线的任务是:高举爱国主义的旗帜,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实现祖国的统一大业服务,为保卫世界和平服务。我国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形式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2. 司法审查制
【答案】司法审查又称“违宪审查”,是指国家通过司法程序来审查和裁决立法和行政是否违反宪法的一种基本制度。在实行司法审查的国家中,司法审查既包括对违宪的审查也包括对违法的审查,美国就是实行这种模式的典型。司法审查是违宪审查的一种模式。
3. 两党制与多党制
【答案】两党制是指在一个国家的诸多政党中,只有两个势均力敌的大党,通过选举而轮流上台执政。多党制是指在一个国家里,存在着许多政党,但没有一个政党占据绝对或稳定的优势,因而它们只能著称各种政党联盟,通过选举,轮流联合执政。
4. 法律认知
【答案】法律认知是人们对法律内容、形式、运行、法律性质、作用等法律现实,以及法与其他社会现象的区别和联系的感知和认识。
5. 宪法关系与宪法体系
【答案】宪法关系也称宪政法律关系,是指按照一定的宪法规范,在宪法主体之间产生的,以宪法的权利与义务为基本内容的社会政治关系。宪法体系是指一国宪法由不同渊源形式的宪法规范所组成的有逻辑、有系统的结构形态。
6. 政党制度
【答案】政党制度是指有关政党的地位和作用、组织和活动,特别是有关政党执掌、参与或影响国家政权的各种制度的统称,是现代国家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政党制度是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西力一国家构成了宪政、民主制度的核心和支柱。政党的制度化,缘于法治的要求。政党制度可以分为一党制和多党制。
7. 宪法秩序
【答案】宪法秩序是一种社会秩序,是指基于人们对一定社会规律的认识,通过制宪对该社会所需要的“一致性、连续性和确定性”进行确认,形成一种宪法卜的(应然)秩序,再通过宪法的各种调整手段,而将宪法卜的(应然)秩序转变成实际上的社会秩序。它包括两个方面的含义:①基于对人类社会治理规律的认识,通过制宪活动把该社会中普遍认可的规则以宪法文本的形式表现出来,形成一种应然的宪法秩序; ②通过宪法实施,把宪法文本中所确定的权利与义务转化为社会主体的行为,将应然的宪法秩序转变成现实生活中实然的宪法秩序。
8. 基本权利
【答案】公民的基本权利是指由宪法规定的,公民为实现自己必不可少的利益、主张或自由,从而为或不为某种行为的资格或可能性。基本权利具有其自身的法律特性:①基本权利决定着公民在国家中的法律地位。②基本权利是公民在社会生活中必需的权利。③基本权利具有母体性,它能派生出公民的一般权利。④基本权利具有稳定性和排他性,它与人的公民资格不可分,与人的法律平等地位不可分,因而是“不证自明的权利”。基本权利的确认和保障是整个宪法价值体系的重要核心,其反映了个人与国家之间的关系。
二、简答题
9. 比较单一制与联邦制两种国家结构形式的区别。
【答案】单一制是指国家由若干普通行政单位或自治单位、特别行政区等组成,各组成单位都是国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国家结构形式。联邦制是指由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联邦组成单位(如邦、州、共和国等)组成联盟国家的国家结构形式。
单一制和联邦制两种国家结构形式有下列区别:
(1)从法律制度上看,单一制国家只有一部宪法,有关国家权力的配置和国家机关的设置及相互关系均由该宪法予以规定。联邦制国家有多部宪法,除联邦宪法外,还有成员国或加盟国的宪法。
(2)从政权组织形式上看,单一制国家除有个别特别地方外,中央和地方均采用相同的政府体制,且一般只有一套政府体制。联邦制国家有多套政府体制。在联邦制国家,除联邦中央政府体制外,各成员国或加盟国还都有具有自己特色的政府体制。在联邦制国家,一般不要求成员国或加盟国与联邦政府体制相一致。
(3)在权力配置上,单一制国家的地方权力来源于中央的授予,国家权力的重心在中央。在联邦制国家,联邦权力来源于成员国或加盟国的让与,一般由联邦宪法以列举的方式规定,剩余权力
属成员国或加盟国。
(4)在国际关系中,单一制国家只有一个国际法主体,其地方一般不能作为国际法的主体参与国际关系。有些联邦国家在法律上允许成员国或加盟国作为完全的国际法主体参与国际关系,如前苏联的一些加盟共和国便具有这种资格。
(5)单一制国家的公民具有统一的国籍。联邦制国家,公民有双重国籍,即公民既是联邦的公民(一般在国际法上使用联邦公民资格),又是成员国或加盟国的公民。
(6)在单一制国家中地力一作为国家的行政区域单位,不具有独立性,没有从国家分离出去的权力。在联邦制中有些联邦制国家,成员国或加盟国在法律上拥有脱离联邦的权力。
10.公民权利对于宪法秩序有什么重大意义?
【答案】公民权利对于宪法秩序的意义主要表现在:
(1)公民权利及其所体现或反映的宪法原则,决定了宪法秩序的性质。我国公民享有的权利决定了我国的宪法秩序是旨在实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社会主义社会秩序。(2)公民权利的范围及其实现程度,在一定意义上反映了宪法秩序的稳定程度和状态。(3)由宪法确认的公民权利在实现过程中促进了宪政体制的运行,从而推进了宪法秩序的实现。
11.怎样评价宪法文化价值?
【答案】宪法文化是指一国公民在长期的宪法实践过程中所形成的有关宪法现象并直接影响人们宪法行为的、具有普遍性并相对稳定的社会心理和观念的总称。
(1)宪法对文化生活的调整具有多层次的意义,表现在于:
①确定了宪法的文化基础,即宪法所追求的价值取向与本国的文化价值结合在一起,形成鼓舞民族精神与维护文化生活秩序的局面。从这一点上,可以说文化是决定宪法价值的基本因素之一。 ②使宪法获得正常运行的社会基础。宪法中规定的文化条款通常都是国家基本的文化政策,这些规定的贯彻,不仅扩大宪法的社会影响,而且培育实施宪法的广泛的、具有时代精神的社会力量。应采取各种各样的措施,提高全民族文化水平,使社会主体从文化的高度认识和执行宪法。
(2)宪法的民族性与传统文化。在宪法的各种属性中,民族性是体现宪法价值结构的重要方向,越是开放化的时代越需要保持宪法中体现的一种民族精神,而民族精神主要通过文化活动得到体现。作为国家根本法的宪法应具有一定的稳定性,这种稳定性中当然包括文化的因素。但文化现象经常处于一种流动过程中,直接或间接地影响宪法规范的存在。不同文化之间的冲突、文化政策的变化、文化建设中的成就等给宪法的稳定性带来不同程度的影响。有时,文化变迁促使宪法规范的变化,要求宪法从新的层次卜规范文化生活。当然,文化变迁小同于政治现实的变化,其变化的过程和范围有着很大的区别。当我们选择宪法适应社会生活的合理形式时,不能只考虑政治和经济方面的需求,应同时综合考虑文化自身的特点和要求。
(3)宪法体制的完善与文化建设。对一国宪法运行过程的评价可以有不同的标准,其中文化建设水平是一个重要指标。国家对文化的重视以及社会成员文化水平的提高,对于宪法监督起保障作用。宪法体制是动态的、开放性的结构,其在运作和变迁过程中不断吸收文化的素养,完善其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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